9张被“浪费”的火车票
2020-07-04
“上周我们对县林业局5年内的党组会会议记录进行了梳理,在2018年7月6日会议记录上,该局安排刘某某等9人到湖南张家界进行制图业务培训,培训所产生的费用在该局植被恢复费中列支,这里可能有问题。”2019年6月,咸宁市嘉鱼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县林业局开展巡察。
“张家界是有名的旅游城市,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们还得仔细查查。”巡察组组长胡理焕一边梳理资料,一边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周一由我带队,对参与培训的当事人开展一次谈话,财务组要立马查看2018年县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的报账记录。”
“去年这个时候,听说你们到张家界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我还没去过那里,那边风景怎么样?”谈话开始,胡理焕故作轻松地向刘某某问道。
“培训期间光顾着学习了,酒店都没离开一步,哪里有时间出去看风景啊。”刘某某小心翼翼地回答着。
“怎么去了张家界?培训是哪里组织的?”
“去年6月份, 有个权威机构组织林業系统技术骨干在湖南省张家界市吉首大学举办GIS技术应用培训,经过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县林业系统9名工作人员参加,借此提高业务水平。”
“培训具体学了些什么内容?”
“地理信息、无人机操作、测绘等,培训内容很实用,让我们增长了见识。”
……
在与胡理焕“闲聊”的过程中,刘某某逐渐放松了警惕,开始敞开心扉说着培训期间的事情。
“培训结束后,我们一起坐了大巴去了怀化,准备返回嘉鱼,之前买的从张家界到怀化的火车票都浪费了。”
大巴?火车票?通过财务小组之前提供的信息,刘某某等人的报销凭证里面没有坐大巴的记录,但这个被“浪费”掉的火车票却在报销凭证里。胡理焕立刻察觉到了里面肯定有蹊跷。
“据我们了解,你们拿了这些没用上的火车票在单位进行了报销,却没有坐大巴车的记录,这又如何解释呢?”
“我们想用火车票多报销一点费用。”刘某某故作镇定地说。
“9张从张家界到怀化的火车票一共才两百多元,如果租大巴的话,不止这么多吧?那岂不可以报销更多的费用?”
“这个……”
刘某某自知难以自圆其说,最终说出了事情的原委。
“培训提前一天结束,某镇林业站张某向大家建议到凤凰古城转一下,我们考虑从张家界到怀化要途径凤凰古城,正好还有多余的时间,就都同意了。”刘某某接着说,“我们第二天上午租大巴去了凤凰古城,下午返回怀化。”
“为什么不报销租大巴的费用,而是用9张没有坐过的火车票替代?”
“租大巴超出我们正常开支,买火车票是为了使我们的行程看起来很‘合理,这样更方便报销多出来的开支。”
原来,培训结束后,9人本应在从张家界乘火车到怀化市区,再从怀化坐火车到赤壁返回嘉鱼。但刘某某等人趁培训之机私自更改行程,为掩人耳目故意买“合理”时间段的火车票,还以多报出差补助、住宿费等方式套取资金一万余元用于支付在凤凰古城游玩的费用。此外,培训期间,刘某某还违反规定私带家属一同前往,多余的开支也用公款报销。
2019年12月,县林业局党组给予刘某某政务记过处分、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7人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全部退回。
利用培训之机绕道旅游,这是典型的“四风”问题。不管是“老毛病”,还是“新花样”,都无一例外地触碰了纪律红线,严重违反了党纪条规。
(作者单位:嘉鱼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