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干预对应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的疗效观察
2020-07-04王盼盼孙欣王林
王盼盼 孙欣 王林
【摘 要】 目的:讨论护理干预对应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的护理效果。方法:选取在我院采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的患者60例,平均分成2户。观察组进行优质护理,对照组进行常规护理,对比2组患者护理前后的自我管理及护理的满意度等。结果: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较高,且观察组患者护理后的自我管理也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采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使用优质护理取得了较佳的护理效果,不仅使患者活动能力得到提升,还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关键词】骨外固定支架;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护理干预;疗效观察
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是常见的骨折病症之一,临床上常用骨外固定支架对其进行治疗。骨外固定支架能够对患者患骨起到固定的作用,减少患者患骨的活动,慢慢的促进患者骨折处愈合康复[1]。但是骨外固定支架对后期的护理要求非常严格,如果对患者的锻炼及护理有所疏忽,很容易影响患者的骨折愈合严重情况下还会出现血栓等情况,现我院采用优质护理对患者进行护理,具体分析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对象为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我院采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的患者60例。对照组:30例;男14例,女16例;年龄43~58岁,平均年龄为(52.3±0.6)岁。观察组:30例;男12例,女18例;年龄44~59岁,平均年龄为(53.2±0.6)岁。60例患者中,上肢骨折患者35例,下肢骨折患者25例,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差异不显著,(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
观察组采用优质护理,(1)心理疏導四肢长管状骨折发生后给患者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患者在骨折痛楚的摧残下心理容易产生恐惧及担忧的不良情绪,医护人员要及时的开导患者,多与患者沟通,帮助患者将不良情绪消除,对患者进行肯定,给予患者信息,使患者明白抑郁的情绪不利骨折愈合,不良的情绪要不得。(2)运动锻炼骨折患者进行运动指导,长期的卧床休养容易导致患者关节僵硬,患处出现压疮等症状,早期锻炼应循序渐进,不能进行过度的锻炼,上肢锻炼:手术后第一周可以进行可以伸指握拳,屈腕伸腕,屈肘伸肘,术后第二周前臂可进行旋前旋后等运动,数周第三周肩部运动则可以让患者模拟爬墙运动,模拟正面爬墙及侧面爬墙,在患者术后第四周开始可以进行抗阻运动。下肢锻炼:指导患者进行踝泵运动,踝关节跖屈运动,踝关节伸背动作,预防膝关节粘连,可以指导患者进行推髌运动,每天推4次,上下左右推,每次3-5分钟,膝关节康复训练,患者双手抱住大腿用力向上提,呈屈膝状,保持10-15秒,但后伸直,屈伸反复进行,还可以坐在床边进行屈伸膝关节运动,股四头肌收缩运动,放松腘窝运动,但是不可过量。
1.3观察指标
观察并记录2组数据,1、对比两组患者的护理效率,2、对比患者护理后的不良反应。
1.4统计学方法 将收集整理后的两组患者数据使用SPSS16.0统计分析。
2 结果
2.1比较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
观察组效果明显率为73.33%(22/30),效果一般为20%(6/30),效果轻微为3.33%(1/30),无效为3.33%(1/30),总有效率为93.33%(28/30);对照组效果明显率为53.33%(16/30),效果一般为13.33%(4/30),效果轻微为20%(6/30),无效为13.33%(4/30),总有效率为66.66%(20/30),观察组病患优质护理效果较为明显。
2.12组病患护理后的不良反应
观察组患者采用优质护理后,护理效果较佳,护理期间不良反应发生也较少,而对照组患者护理期间不良反应发生较多,常规护理效果较差,详见表1.
3 讨论
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采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后,由于骨定支架患者活动受到了限制,再加上骨折的情况就更不能自由进行活动,而长期的卧床休息非常容易导致血栓及褥疮的发生。因此患者在接受完骨外固定支架治疗结束后,护理将是非常重要的[2]。
优质护理不仅从心理上对患者进行开解,在身体上对患者进行指导的康复锻炼,适量的锻炼不仅能够使患者愈合的更快还能防止患者血栓的发生。而常规护理并不能对患者身心都进行细致的护理,因此护理效果较差。
综上所述,观察组采用优质护理对进行骨外固定支架手术的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进行护理,不仅减少了患者血栓及不良反应的发生,还提高了患者护理的效率,使患者更为满意,优质护理值得我们推广。
参考文献
[1] 韩美花,金成玉.系统化护理在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患者中的应用效果[J].中国医学创新,2016,12(14):76-78.
[2] 钟小会,陶晓梅.系统化护理干预应用于骨外固定支架治疗四肢长管状骨骨折的效果[J].使用临床医药杂志,2016,20(6):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