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概念再思考
2020-07-04胡兴启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引进公共关系学以来,虽然学术界对公共关系概念已经进行了深入研究,但至今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近来有关学者向我咨询:对公共关系如何理解?现将我对《公共关系概念再思考》发表于此,一以回复。
第一,我认为公共关系,原本是由公共与关系是两个独立的、各有自己特定含义的词构成的,所以在界定“公共关系”时,既要考虑其两者的原意,又要考虑两者结为一体后新的寓意。
第二,公共:原意是公众共同之意,即由公众构成的群体所共享的意思。这样说,可以在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财产、公共场所这类称谓中找到支持。公共,体现了主体的多元性、主体的群体性、平等性,共享性。它是由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由人构成的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或自然人、法人、社会组织相互之间构成的群体。
第三,关系:人和人或人与事之间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体现着人与人之间、人与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第四,据上述内容,我对公共关系的理解是:在以人为主体的群体中,各主体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相互联系。这种联系的价值,可以使运作者根据决策目标,把群体中的相关主体的作用力、影响力、资源力组装起来,构成强大合力,其运作的结果实现决策目标,产出决策产品。正因为如此,我认为求之于势,体现了公共关系运作的规律。
第五,我这样界定公共关系,还有两点需要说明:
一是我所定义公共关系,把运作公共关系的主体,如协会、企业(公司)的职能,与公共关系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区別开,也就是说不能把运作主体的职能认为是公共关系自身的职能,如经营、管理。
二是我没有把运作公共关系的技术与方法,作为公共关系内涵的内容。如传播、传媒等。
第六,公共关系具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双重属性,它是否具有产业属性?我认为:由于它是以人力及其智能为资源进行运作的,在三次产业划分中,它属于服务产业;在四次产业划分中,它属于信息产业,产出的是智能信息产品。当这种信息产品被经济社会应用时,就会转化为现时生產力和经营管理力,简称公共关系的强大合力或发展趋势。
第七,由于生产关系的作用,公共关系也具有意识形态方面特征。对此我将进一步研究。
第八,据上述观点,引起了我对公共关系学的再思考:我认为公共关系学是以人类社会公共关系现象为研究对象,揭示公共关系本质与运行规律,探索公共关系运作策略、程序、规则、技术及方法的社会学分支学科。这是由公共关系学具有研究人类群体活动及社会行为之特质决定的。
(作者简介:胡兴启,吉林省公共关系协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