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业复工复产严峻安全形势下的若干改革措施
2020-07-04高琳
高琳
【摘要】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各界关心的热点,而安全生产成为复工复产重要一环。当前,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加快上马,但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发生较往年同期有上升趋势,加之国务院对建筑业发展早于2017年已提出改革要求,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本文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客观趋势,从建筑业安全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分析并探讨了文明施工措施保障、责任主体履职、社会协同作用等问题与策略。
【关键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制度改革;责任主体
目前全国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取得积极进展,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是当前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的重要工作,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但最近全国工地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形势较为严峻。从近期事故分析,安全措施投入不足、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责任主体管理缺位是诱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因素。现从管理各角度浅析若干措施。
一、安全文明标准逐步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制度政策需与时俱进
近年来,我市提高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也初步实现了人防到技防的转变,然而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引发的工程纠纷还普遍存在,其根本原因在于费用计费方式及范围受政策约束或施工环境限制。建设单位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主体,支付方式、支付费率、支付形式与当前安全文明标准设计理念不相适应,削弱了施工单位安全投入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安全防控力度打折扣。鉴于以上,可从立法层面着手,加快完善修订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相应费率。在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工程及较大规模以上的社会投资工程试点探索研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固定费用+专项费用”制度,增设专项费用固定单价计量原则,由甲乙双方按实际签认,监理见证,确保即时足额支付。同时借鉴“实名制和分账制”管理经验,要求责令主体签订《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管理协议》,纳入为政府安全监督范畴,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监理单位管控能力日渐式微,亟待注入“强心针”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地位和权威逐渐削弱,工作积极性不高,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下降,履职效能日渐式微,社会评价和声誉每况愈下,部分监理单位对待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抓手,受建设单位进度、投资压力影响,向政府部门报告现场安全真实状况的自觉性较差。鉴于以上,可凭借监理行业集中管理优势,加快改革监理管理模式,探索“1+2”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凡监理单位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停工的,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同时双报告。同时由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以及监理行业协会根据抽查情况定期向通报,实行每季度“黑名单”通报制度,同时纳入诚信管理,以此推动监理正常履职,行业健康发展。
三、大力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探索建立保险机构+技术公司联合体服务模式
当前全国各地已相继出台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但鲜有相关实施细则、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及相关企业鼓励措施,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的功能还需要市场进一步接受消化。当前建筑业市场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要求存在较大差距,配套政策滞后,制度未能落地见效。下一步,需大力推广宣传安全生产责任险,建议银行保险监督机构加快制定保险机构预防服务工作标准,根据现场安全状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动态年度保费模式,鼓励保险机构联合工程全过程咨询公司或有经验的承包商联合成立安责险公司,延长安全管理链条,协助企业查找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功能。同时研究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和建筑市场信用系统的有效连接,作为安责险政策配套标准,助推在市场落实落地。
四、充分發挥协会统筹管理优势,实行专家论证“双随机一存档”等公开透明制度
危大工程(指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工程)专项方案的专家独立评审是安全的灵魂。当前专家评审受托于承包商,不敢说真话、不秉公办事、不坚持原则、避重就轻甚至不遵纪守法、受贿等现象常用发生,弱化了社会技术力量坚守工程安全底线的屏障。为改变以上现状,可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统筹管理优势,完善专家论证体制机制。一是按照专业、水平等级建立建筑业专家库,拓展深圳区域外顶尖专家候选库名单,建立深圳建设工程重难点问题解决工作委员会。二是试点实行专家论证新模式,随机抽取需论证工程,随机选派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及时存档。三是实现专家费第三方代收代支制度,提高专家评审独立性,有效降低利益、人情因素干扰。四是加强和规范专家库管理,建立评价专家动态管理机制,对违反评价纪律和工作原则的评价专家,取消评价专家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在行业内通报。
总之,面对近期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应高度重视深化建筑业改革工作,从立法层面加快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政策,为制度落实落地助攻,同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建筑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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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单位为深圳市大鹏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深圳市大鹏新区;5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