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铁芳,罗明:作为教学方式的对话意蕴及其可能性
2020-07-04
中小学德育 2020年6期
刘铁芳,罗明在《课程·教材·教法》2020年第3期《作为教学方式的对话:意蕴及其可能性》一文指出,對话作为教学的基本形式,是个体在教学中走向人与人彼此连结的基本方式,也是个体走西精神教化的基本实践形式。教学中的对话蕴含着三重意义:首先是作为交流方式,即通过对话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其次是作为思想方式,即通过对话来开启思维,深化交流,促成对事物的深度理解;最后是作为生存方式,让个体通过对话来真实地活在人与人之间,相互接纳,彼此开放,共同追寻美好事物,活出更高的人性姿态。
对话的过程乃是从日常生活事物出发,转向日常生活之上的更高事物,由此引导个体灵魂产品卖给日常生活状态之中超拔出来,激励个体对更高知识的欲求。对话的展开有赖于师生之间的友爱,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尊重,又要体现对学生的必要引导。对话的关键在于转向客观事物,寻求事物之中的理性,这意味着就是自身思维的敞开与对学生思维的激励。对话的结果乃是人的自我对话。作为教学方式的对话不仅是一种师生之间彼此听说关系的建构,更重要的是通过这种关系,师生相互承认,彼此接纳,由此向着对话事物敞开自我,并最终走向个体心灵的自我发现与个体精神的自主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