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的调查与分析
2020-07-02曹晓娜
王 淼 曹晓娜
天津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天津 300070
随着经济全球化,社会飞速进步,一系列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垃圾围城现象”将我国环境问题推入大众视野的中央。垃圾分类被普遍认为是解决困境、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的关键环节[1-2]。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能让可回收物回收再利用,充分节约资源,也能让一些不可回收物燃烧产热以供能。国家飞速发展,环境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因此垃圾分类迫在眉睫。迄今,全国已有46个城市将强制生活垃圾分类[3],天津市就在其中。本研究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环保意识及行为进行调查,对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给予意见,为天津市更好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一、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采用多阶段抽样法,选取天津市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共11个区(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河北区、静海区、蓟州区、武清区、宝坻区、滨海新区)进行调查。每个辖区随机抽样抽取4个社区,再从社区中便利选取居民共240名。纳入标准:①年龄18至60周岁;②知情同意,愿意加入本研究;④为调查地居住一年及以上居民。排除标准:①意识不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属于横断面现况研究方法,采用的调查方法是问卷调查法。问卷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基本资料,包括居住地区、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个人年收入,该部分可便于进行数据的归类和整理;第二部分为调查对象对环境问题的认知情况,涉及居民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居住地区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环保责任主体认知和影响环境问题的原因认知等问题;第三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垃圾分类知识状况,涉及居民对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程度、居民获取垃圾分类信息和知识的渠道、居住地有关垃圾分类具体规章制度的了解程度;第四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对垃圾分类的态度(即调查对象的环保意识),其中涉及垃圾分类认同感、价值取向等;第五部分为调查对象的垃圾分类行为,涉及居民的日常垃圾分类行为和参与性垃圾分类行为两方面;第六部分为问题及方式,包括调查对象认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重点和可接受的宣传方式。其中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测试调查者环保意识及行为,各包含5题,选项从“非常愿意”、“比较愿意”、“无所谓”、“不太愿意”和“非常不愿意”,分别给分“5-1分”。计算最终得分,得分按等级分为4级:极弱为5-10分,较弱为11-15分,较强为16-20分,极强为21-25分。得分越高,说明居民环保意识或行为越强。
(三)统计学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采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17.0软件对调查结果进行描述性统计,根据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环保意识和行为得分分别进行秩和检验(p<0.05),并根据秩和检验结果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二、结果
(一)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实践研究共发放问卷240份,现场回收240份,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232份,有效率96.6%,调查对象年龄范围为18-60周岁,且均在调查地居住一年及以上,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一般基本资料(n=232)
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 3 1.29初中 8 3.45高中(职高、中专、技校) 23 9.91大专 44 18.97本科 113 48.71研究生及以上 41 17.67职业机关事业 27 11.64单位企业 46 19.83个体经营户 37 15.95其他 122 52.59 1万元及以下 21 9.05大于等于1万,小于3万元 29 12.50大于等于3万,小于5万元 45 19.40大于等于5万,小于7万元 38 16.38大于等于7万元,小于10万元 74 31.90 10万元以上 25 10.78个人年收入
(二)对环境问题的认知情况方面
环境问题(50.16分)在居民重点关注问题中排名第2,仅次于贫困问题(52.45分),高于就业问题(49.49分)和子女教育(48.80分)等其他问题。有49.39%的居民认为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是政府,个人(21.55%)和环保组织(18.97%)次之,企业(10.09%)最后。居民认为的导致当前环境问题的原因首要是政府环保力度不够,占54.02%,见表2。
表2 造成当前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n=232)
(三)垃圾分类知识状况
对于天津市现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有68.23%居民的回答是不正确的;居民获取垃圾分类信息和知识的渠道中,电视、广播最多,占66.49%,其次是互联网浏览(61.41%),而从政府部门宣传和环保组织获得垃圾分类信息和知识较少,见表3;居民自身易接受的倡导垃圾分类回收方式中,首要是电视网络宣传(62.51%),其后是社区活动(52.36%)和派发宣传单、入户宣传(45.81%)(详见表4);88.67%的居民认为必须实行垃圾分类。
表3 获得垃圾分类信息和知识最多的渠道(n=232)
表4 居民易接受的倡导垃圾分类回收的方式(n=232)
(四)垃圾分类意识
对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有关环保意识得分进行秩和检验。检验结果显示,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有关环保意识存在差异的Z值为0.94,对应α(α=0.05)标准下,P值为0.1736,可以认为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的环保意识不存在差异。此外,居民对于公益性、缴费性、“以物换物”等垃圾分类活动的参与意愿度分别为68.93%、55.69%、66.33%,均较高。
(五)垃圾分类行为
根据秩和检验结果显示,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垃圾分类行为存在差异的Z值为-2.22,对应α(α=0.05)标准下,P值为0.0132,可以认为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垃圾分类行为存在差异。其中,中心城区58.93%的居民平时有垃圾分类习惯,其他城区为51.22%;36.51%的其他城区居民选择“不会将家庭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中心城区仅为23.58%。经logistic回归分析,文化程度和性别2个影响因素进入回归模型(见表5)。其中,中心城区调查对象学历集中在本科、研究生及以上水平,其他城区调查对象学历集中在大专、本科水平,见图1;中心城区调查对象中男性偏多,其他城区调查对象中女性偏多,见图2。
表5 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垃圾分类行为影响因素的 logistic回归分析(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六)垃圾分类的实施困难及方法
目前居民认为的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居民缺少垃圾分类方面的有关知识(68.10%);②垃圾分类设施不够完善(65.52%);③政府宣传力度不够(56.47%)。居民认为的让自己及家庭成员保护环境的最好两种方式分别是对环保个人和家庭进行奖励(39.22%)和处罚破坏环境者以警示(31.90%)。
三、讨论
(一)垃圾分类中的环保意识分析
环境问题得分仅次于贫困问题,但有近一半的居民认为环境保护责任主体是政府而非个人,表明在环境问题重视程度和环保主体问题上,居民认知存在偏差,即认为环保问题很严重,但责任主要在政府。这也与调查结果显示的较多居民认为导致当前环境问题的原因是“政府环保力度不够”相呼应,与毕竞悦[4]的观点相同,即居民尚未明确自身在环保中的重要性和主体作用,是导致环境治理问题推行困难的原因之一。
(二)垃圾分类知识状况分析
对于天津市现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有近70%的居民的回答是不正确的,这说明天津市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标准仍不明确。而电视网络的大频率使用和社区活动、派发宣传单、入户宣传等方式较高的接受度,提示利用上述渠道加强宣传教育的可行性较高。此外,居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意愿普遍较高,因此只要将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宣传到位,居民积极性调动并非难事。
(三)垃圾分类的实施困难及方法分析
目前居民认为的实施垃圾分类处理的困难主要有居民知识缺乏、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和政府宣传力度不够三方面。而居民可接受的有关垃圾分类的处理办法总结而言即为奖惩分明,提示设立明确的垃圾分类奖惩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可督促居民垃圾分类行为。
(四)影响因素分析
性别和文化程度是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垃圾分类行为存在差异的影响因素。从文化程度看,中心城区高学历者较其他城区多,这一点与岳晓鹏等人[5]的研究相对应。文化程度较高的居民获取和接受信息的能力较强,几率较大,加之高学历者的自我约束力较强,对生活品质要求较高,出现“垃圾直接扔”的可能性更小。从生物学角度看,经便利抽样获得的调查对象中,中心城区男性偏多。男性比女性更加理性、逻辑和坚持规律,对于什么垃圾该扔在什么地方更明确,而女性在弱体力、长时间的承担家庭劳动的精神、生理双疲劳状态下,对于垃圾分类的用心程度和敏感程度都会略有欠缺。因此现今国内外也多有呼吁,号召女性积极投入保护环境的行列中[6]。
四、小结
天津市居民垃圾分类环保意识较强,参与积极性较高,但对自身在垃圾分类中的主体作用不明确,对相关知识掌握程度不够。性别和文化程度是中心城区与其他城区居民垃圾分类行为存在差异的主要影响因素。电视网络、社区活动及入户宣传的方式或为有效教育和宣传方式。增强居民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促进居民环保责任主体观念的改变,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制定更有针对性地奖惩制度,注重宣传教育的到位性有助于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