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探析
2020-06-30张莉莉秦芸
张莉莉 秦芸
【摘 要】文章以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围绕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展开研究,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现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规范、强化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做好人力资源建设4个方面,提出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策略。
【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优化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3-0144-02
当今时代,随着世界一体化格局的逐步形成,世界各国之间在贸易、经济、政治、科技等方面的交流日益频繁。面对这一良好的发展机遇,商业银行逐步加快了自身股份制改革步伐,并结合市场发展需要对自身金融产品类型进行了完善。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都象征着商业银行开拓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也加剧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的难度。为充分保障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规范金融市场秩序,降低风险发生后对银行造成的巨大损失。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监管部门,都要加大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的力度,通过科学、有效、完善、合理的管理措施,確保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
1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仍然主要以资金贷款作为其经营发展的主要业务,通过借贷利率额度的不同从中赚取利率差。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种类的迅速增加,在信息量大、信息不透明问题的影响下,加剧了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风险的发生概率。在此种情况下,信息披露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并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开展,制定了工作规则和细节要求,有效地促进了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使得大多数商业银行能够按照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等相关行业管理条例法规对自身资本充足信息、资产质量信息等依规进行披露。但在实践过程中,一些商业银行由于受到自身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共同影响,导致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例如,商业银行内在的组织行政模式对会计信息披露形成动力制约;商业银行在缺乏风险管理意识的情况下,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全,无法实现对定量管理信息的准确披露;管理规范不健全,无法为商业银行规范化的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导致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漏洞。
2 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优化策略
2.1 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规范
为了克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需要重视完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通过推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发展,为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良好保障。具体而言,一方面,管理部门需要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做好操作指引。商业银行管理部门需要在借鉴其他银行经验、立足本行发展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在此过程中,管理部门所指定的操作指引需要体现出差异性,即根据商业银行在类型、性质、发展阶段方面的不同,制订具有差异化的操作指引方案,确保不同的商业银行能够在自身实际能力的支撑下,最大限度地提升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同时,管理部门需要在操作指引方案的制订中兼顾强制性与自愿性,即管理部门需要对商业银行提出最低披露要求,这种要求具有强制性。在此基础上,管理部门有必要鼓励商业银行对更多的信息进行披露,从而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成效的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管理部门有必要推动商业银行会计制度的持续完善。在此方面,商业银行管理部门仍旧需要在考虑商业银行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对国际会计管理进行参考与借鉴,针对商业银行管理部门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出现的问题,明确会计制度完善方向,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商业银行会计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商业银行会计制度能够为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与助力。
2.2 强化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
监管是确保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质量强有力的保障。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监管工作的开展具体需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结合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特点,积极转变监管理念。监管部门要明确认识到监管的目的并不在于对银行各项信息披露具体操作流程进行硬性化的管制、约束,而是要通过监管、监督,最大限度地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为此,监管部门在理念上要从以往的合规监管向风险监管转移,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情况、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资产质量等纳入主要监管范围当中,使商业银行能够在监管部门的作用下更注重自身经营管理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控制,由此围绕风险尽快建立内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以便于信息披露问题的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二是优化多头并进共同监管的现实需求情况。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是对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主要部门,基于二者混业监管、分业监管的弊端,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二者的监管职能范围进行明确划分,以此捋顺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在履行对商业银行监管工作中的关系,为二者工作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为确保二者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协调互助关系的建立,还要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共建平台的建设,以此实现监管信息的跨部门传播。三是对信息披露中的违法、违规现象要制定严格的惩处机制,以此彰显监管的警戒作用,提高商业银行对违法违规操作的成本。为此,可在提升财政处罚最高额度的同时,加大行政惩处力度,并在连带责任惩处机制的作用下,对故意违规的信息披露责任主体进行严厉惩戒。
2.3 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
在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上我们需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优化顶层设计,做好技术革新目标规划,为后续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指导。为此,商业银行管理者需要积极参考和借鉴国际银行的相关做法,汲取其在寻求转型发展方面关于管理会计功能模块设计、盈利模式、产品结构、经营体制、发展战略、客户结构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此作为我国商业银行进行经营管理创新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技术革新的作用下,促进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优化。二是在商业银行运营过程中实行精细化的岗位责任机制,在银行前后台、中后台分别采取分离运营、集约运营模式,以此对各岗位工作的具体职责、义务、要求等进行明确,确保会计信息披露流程的规范化、合理化。三是加快现代化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步伐,使商业银行可以在最新网络科学技术成果的作用下,尽快实现全面网络化办公。在会计信息化系统的支持下,通过各类会计信息分析工具作用的发挥,提升银行财会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安全性、便利性,以此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办公环境基础。
2.4 做好技术革新与人力资源建设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优化除了需要依靠各部门的强力监督和管理外,还需要依靠银行自身强大的人才支持,以此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重要内在保障。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着眼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特点及现实工作需求,找准工作重点,促进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在人力资源建设上我们需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内部财会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工作,包括财会工作实施基本岗位技能、风险防范能力、政策解读能力、会计信息披露要点等,都要纳入培训范围当中,以此确保商业银行现有财会人员岗位工作能力能够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可以满足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要求。在这里为进一步确保员工培训质量的提升,商业银行除了可以依靠内部的培训师外,还可以向外聘请一批在国内及国际上都极具专业性水准的财会专家,围绕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对商业银行内部员工展开定期培训,以此实现银行内部员工自身各方面综合岗位素养的提升。二是商业银行还可以积极借助高校、科研单位等力量,通过其在人才培育、科研探索等方面的特长为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三是商业银行要在逐步优化财会人员待遇的基础上,扩大招聘范围,在社会中广泛吸收优秀的财会人员加入到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岗位当中。在做好商业银行人才储备工作的同时,为财会人员提供大展拳脚的机会。同时,在招聘的过程中,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者更要加大对人才的审核力度,不仅要对其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了解,更要对其实际的会计信息披露处理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精神等予以全方位地考核,以此对人才质量做出综合判断。
参 考 文 献
[1]林芝.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研究[J].科技风,2017(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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