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现状及落实推进对策研究
2020-06-30宋亮
宋亮
【摘 要】城市生活垃圾一般会经历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但不可避免的是,这些环节会给环境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污染。因此,为了保证人们生活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做好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工作。文章主要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了提高垃圾分类及回收工作效率的对策。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X79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3-0063-02
0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市生活节奏不断加快,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生活垃圾规模数量呈持续扩增的趋势,就目前而言,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已经成为建设生态文明的主要问题之一。城市生活中产生的垃圾种类较多,具体包括塑料、金属及厨余垃圾等,给分类和回收处理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对其进行处理,势必会造成更加严重的环境污染,不利于人类的生活和社会的发展,所以当下必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效率,采取有效的方式实现对垃圾的分类与回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环境,确保城市环境能够满足人类生活的需求,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1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分类回收的概述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同时包括被法律规定为城市垃圾的固体废弃物[1]。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具有5个特征,分别是相对性、分散性、错位性、危害隐蔽性及复杂性。其中,相对性是指城市生活垃圾是人们生活中产生的伴生物,它的出现和存在不是人们的目的,在特定的方向向人们展现了其价值,而在通过一系列活动满足了人们的目的之后就失去了本身的价值。分散性是指城市较大,所有的城市生活垃圾不可能按照人们的期望被投放在专门的垃圾回收处,而是分散存在于城市的各个角落,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才能将垃圾回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难度。错位性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在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价值,其可以在某一领域是毫无价值的废物,但同时在另一领域又是宝贵资源。城市生活垃圾的原持有物在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后,其自身所具备的价值就体现了出来。生活垃圾错位性的存在能够让生活中的人们从多个方面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源及相应的解决方法。危害隐蔽性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在经过人们的有效处理后消失在人们的眼前,但其存在期间造成的危害并没有消失,而是无声无息地对环境造成危害,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2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垃圾分类是指将垃圾分为属性各不相同的种类,分类时需严格参考垃圾的价值及成分等,同时需采用各不相同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讲,城市生活垃圾可以具体分为餐厨垃圾及可回收垃圾等。我国目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回收工作的效率,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了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利用。但是,总体处理能力较弱、相应的技术水平也较低。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2.1 居民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快速,与此同时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政策,包括分别放置可回收垃圾桶、不可回收垃圾桶及有害废弃物垃圾桶等,但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起到的效果微乎其微。就实际情况而言,城市居民一般在家使用垃圾袋对所有垃圾进行统一的封装,而后出门时将其扔置于垃圾桶,并没有对所有生活垃圾进行严格分类,整体垃圾分类意识较为淡薄。
2.2 处理技术发展缓慢,无害化处理水平较低
就目前来看,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方法一般是堆肥法、卫生填埋法、焚烧法。堆肥法是指垃圾在堆积后,利用微生物对其中的有害物进行分解,并通过一定反应将有害物质逐渐转变为能够促进农作物生长的营养物质,从而实现对相应生活垃圾的处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城市环境。需要注意的是,应用堆肥法时需要人们将有机垃圾与其他垃圾进行分开处理。在应用卫生填埋法时需要专门建立场所,其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填埋垃圾的场所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污染,填埋的垃圾会发生各种生化反应,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此外,填埋场对垃圾进行一系列处理措施后排放出的生物燃气还存在爆炸的安全隐患。焚烧在对垃圾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具有减量化的特点,但组建专门的焚烧设备需要花费较高的成本,在实际工作中也会产生较高的费用。能够大大减少排放量、占地少、焚烧温度高、能够消灭病原体等是焚烧法的优点[2]。
2.3 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
尽管响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我国正在不断研究垃圾分类技术与管理的有效方法,也在一步一步实行相应的措施,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缺乏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如果在对城市垃圾的分类和回收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势必会对整个分类和回收工作带来巨大影响,会造成目前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和回收工作只流于形式的现象,而不能做好处理工作。
2.4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缺乏科学的统一性
就我国目前对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现状来看,国内各地区都没有针对垃圾分类和回收的统一标准。很多城市在垃圾分类处理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变化分类标准,比如根据干湿垃圾进行分类及根据有机和无机垃圾进行分类等。不断变化的垃圾分类标准使得城市居民不清楚真正的分类标准,从而不能高效地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2.5 当下管理体制达不到分类与回收要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往的垃圾分类和回收管理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当下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要求。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方面占主导地位,而地方环卫相关部门负责开展具体的工作,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高。因此,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的产业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制约,从而进一步增大了构建管理体制的难度。
3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的推进对策
3.1 转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理念
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及处理的系统进行深入的建立与完善,结合实际状况,对其中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解决和处理,只有按照专门的分类处理系统开展各项工作,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回收系统和垃圾分类与回收处理之间的完美融合,从而大幅度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效益。二是需要引起城市居民对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的重视,政府和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而不仅仅对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进行不断加强。以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为重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让居民全面了解生活垃圾和分类处理方法,从而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提升垃圾分类与回收在政府工作序列中的地位
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回收是一项需要所有居民共同参与、共同努力的浩大工程,要想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必须由强力的政府牵头。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相关部门没有对垃圾处理领域引起足够重视,所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一直没有得到良好的开展,出现了各种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实践操作的混乱做法。例如,我国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等工作交由环卫部门及城管部门负责,物资回收由商务部门负责,而相关的资源节约工作由发展改革委负责,这样的行为在一定程度降低了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性。为了改变这一现象,需要政府部门对各地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进行梳理调整,对于立法的聚焦点,需要将其从公共层面转移到减少家庭层面分类的限制条件上来[3]。
3.3 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经济性
在现实生活中,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和回收时,需要引起对经济性要求的重视,具体是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垃圾处理的规范化水平,促使城市垃圾能够产生真正经济效益。准确地说,一是要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从处理的工作要求上明确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和回收。二是要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进行完善,重点是对垃圾房和转运站等进行改造,真正实现垃圾分类[4]。
4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工作是实现环保的重要途径,已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为了更好地实施该项工作,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开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强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工作的有效进行。
参 考 文 献
[1]赵海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中的問题及对策探讨[J].江西建材,2017(14):280,286.
[2]陈杰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现状及对策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17(4):229.
[3]刘宇熹,于明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措施失效成因及对策研究[J].物流科技,2018,41(1):5-8.
[4]王海梅.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经济社会效益分析与现状对策研究[J].中国国际财经,2017(19):280-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