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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的应用研究

2020-06-30陈怡帆邵伟吴国鑫李雪

商情 2020年24期
关键词:运行模式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

陈怡帆 邵伟 吴国鑫 李雪

【摘要】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精准扶贫工作的大力开展,近几年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关于资源利用、服务方式的问题困扰着法律援助的持续发展。本文拟运用“微信公众号+法律援助”的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利用互联网络的优势,与法律援助相结合,满足现阶段法律援助对支援力量的需求,解决法律援助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为法律援助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途径。

【关键词】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运行模式

一、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的发展与现状

2012年08年23日,首个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平台“四川司法”正式上线。201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在相关意见中,政府表达了对法律援助发展的重视程度,强调了对网络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的应用。樊崇义教授也在《制定国家法律援助法势在必行》一文中指出加强法律援助与其他部门协作机制、科技信息化的运用,是现行法律援助工作要研究的六大问题之一。

自“四川司法”上线运行之后,北上广等地开始将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普遍运用于司法实践之中,推动援助工作的发展。“北京工会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于2014年6月正式上线,该平台充分利用了自媒体网络的优势,用简单通俗的文章解释法律问题,在宣传和推广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也将智能客服纳入援助体系之中。

2017年8月司法部出台《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和《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同年召开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在这些文件与相关会议中都对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了部署,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也成为了今后的战略目标之一。有了官方的战略部署与支持,促使着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成为推进法律援助的有效载体。但是,此类平台的建设并未得到系统的完善,最先创立的四川司法公众号到目前并未形成线上法律服务体系,也未开设专业律师咨询和线上援助申请通道。再者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公众号为例,该平台设置了在线咨询服务,但是并未对援助人员进行专业身份核准,提供咨询的专业性和准确性还有待考量。发展至今,新的援助平台仍旧在不断涌现,它拓宽了法律的服务面,但是这样的模式还是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发展困境

(一)平台不统一,服务范围狭窄

虽然施行了微信公眾号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融合,但目前各地方的法律援助类的微信公众号都只服务于特定的地区,现存的平台并没有打破地区的限制,援助的咨询等一系列活动都仅限于其辖区内,这就导致基层援助中心无相关能力去组建独立的公众号,即使建立了这一平台,也无法做到有效的资源配置,所有的法律资源仍旧是援助中心原有的东西,使得微信公众号这一自媒体模式不能够充分发挥它在资源配置的优势,使基层法律援助的开展无法与大中城市相提并论,也使得一些地区根本无力支撑平台的正常运转,无法达到将法律援助带到基层去的目的。

(二)援助方式单一,有效资源搁置

在当前,不管是传统的法律援助方式还是现在初步建立起来的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受援人除了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途径可以去申请公益法律服务。部分地区虽然利用了微信公众号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使受援助人申请援助的程序得到了简化,但援助方式上仍旧走的是政府援助这一条路,最后对相关案件的管理和分配还是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去缓解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处理案件的压力。而与此同时,在高校与社会援助方面就遇到了无案源的尴尬局面,空有律师资源,但没有固定的案件来源,使得大多数高校与社会援助的力量都长期处于闲置的状态。

(三)缺乏系统的管理

目前可查询的大多援助类网络平台都有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无论是网站还是其他自媒体平台,大多内设板块打开后均出现页面无法显示或系统出错的界面,空有其壳,而没有实际的服务内容。还有许多司法类平台会选择直接取消了法援板块,而政府部门对其实际内容和运行的关心程度仍旧有一些欠缺,无论是对平台的管控还是对相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管控,都没有形成公开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度,同样笔者还发现有部分的法律咨询板块对律师资格的认证十分简单,甚至不用通过认证就能够为申请援助者提供答案,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咨询的专业性大打折扣,甚至会因为少数不专业的回答对提问者带来误导。根据笔者调查,到目前为止,除少数平台仍旧保留着线上援助申请以外,其余公众号并没有进行线上申请的功能,甚至部分平台不能如约回复咨询消息。在平台设计方面,也只是简单划分了平台各功能版块,仅是提供资料以及一些简单的资讯类推文,没有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

三、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号的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整合援助平台

法律援助是一项宏大的工程,仅指望一县市之力显然达不到预期的要求。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各地区大多“各自为政”,并没有进行交流和联系,进行援助时,效率比较低下。法律援助的发展,需要构建起一张巨大的“网”,也需要更加专业有效的技术支持。由政府购买服务,专业企业提供技术,地方省政府牵头,积极引入法律援助的微信公众号,然后以此为中心往四周扩散,各县市在该微信平台中扩建自己的版块,从而形成总分结构,达到资源配置的效果。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大框架,公信力更强,提高弱势群体的信任感,同样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平台的运营管理问题,使得基层也可以接受到专业的援助服务。

(二)增设高效援助板块

在现行的法律援助类别中,高校法援也可列为其中一种。高校法援由于来源短缺、知晓度不高等因素,使这一援助方式尚未普及化。目前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平台也未能使用这一资源,作为除政府机构以外的一种援助力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助力法律援助。

微信公众号运行中,可直接将高校援助板块单列,高校援助需专业老师带队,法学学生的援助意见需带队老师审批同意后方可推送给受援者。高校法律援助服务人员主要由教师、本科生、研究生构成,为确保法律援助的专业性,避免出现回答不严谨的现象,后台进行案件分流的时候可降低疑难案件分配数量,相应增加普通案件甚至法条文意理解上的咨询。

(三)引入智能客服,推行律师积分制

在线上客户端收入案例、法条等大数据,利用人工智能,将部分简单基础的咨询案件交由人工智能的基础程序处理,援助申请人既得到及时的相关帮助,又减轻了人工咨询的负担,以此节约系统内部的人力资源,提高了援助效率。

为提高律师援助的积极性,加强其援助工作参与程度的考核管理,可实施积分制度,以律师的线上提供咨询次数、案件办理次数、案件处理质量以及当事人的满意程度等指标,为律师发放积分。在每一季度、年度对律师进行考核,对于积分排名靠前的律师予以奖励,并利用平台对其进行个人的事迹宣传,以此来激励律师队伍参与援助的积极性。

四、结语

在本文中,笔者尝试构建出较为系统的理想化的法律援助类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行模式,想通过运行模式的完善来促进法律援助的发展,使得其借助于微信公众号的平台力量,满足基层困难群众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在“互联网+”模式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利用网络平台的力量服务于传统行业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笔者期望,传统法律援助也能够借助“互联网+”的东风,迎来不一样的变革。

参考文献:

[1]樊崇义.制定国家法律援助法势在必行[J].人民法治,2019(5).

[2]朱玉玲,王一营.我国法律援助电商平台建设探析[J].科技与法律,2019(1).

[3]易向红.法律援助制度运行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以桃江县为例[D].湖南师范大学,2006(4).

[4]张鹏霖.浅析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9).

[5]王桂琦,王子潇,党钰杰,等.“互联网+”背景下高校法律援助的创新模式研究[J].2018(1).

[6]李平.律师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角色扮演[J].中国司法,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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