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基本遵循 高质量开展国企党建工作
2020-06-30葛军
葛军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基石,是党在国有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制度保证。
深刻认识《条例》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理论指导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地位作用、总体要求、任务目标、职责定位、重点工作、队伍建设等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从经验到教训,科学回答了“国有企业还要不要”“国有企业要不要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国有企业要成为“六个力量”,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等明确要求,对全党尤其是国有企业党员干部队伍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在制度安排上,党的十八大以来,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强调通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党中央将《条例》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实践发展上,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点任务要求,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统一思想行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切实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同时也为国有企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积累了经验。《条例》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把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总结提炼并加以固化。
当前,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的问题,《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国有企业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适应新时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要求,以党内法规形式对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将党领导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系统集成为党内法规制度,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国企篇”“方法论”。
全面把握《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大法,是做好国企党建工作的“定海神针”,内涵丰富、要求明晰,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其基本要义。
明确党组织工作基本原则。《条例》在第一章第三条通过“五个坚持”,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这是《条例》的核心和灵魂。《条例》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党章提出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黨的全面领导制度的精神,强调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并在此原则基础上,对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检验标准要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求、巩固执政基础要求等予以明确,体现了将宏观的国家政治体制落实到微观的公司治理体系之中的制度设计。
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条例》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列一章,强调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突出了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条例》从思想理论建设角度,要求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条例》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调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规范党组织设置。《条例》对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等党组织的设置和任期要求进行了明确,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和党委、支委人员组成要求进行了规范。《条例》按照“四个同步”“四个对接”要求,强调“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体现了“国有资本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要跟进到那里”的要求,明确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明确党组织工作职责。《条例》分别通过党委(党组)和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职责的具体阐述,牵住了党建工作责任的“牛鼻子”,压实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条例》从7个方面对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予以规定,从6个方面对党总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予以规定,这是检验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各项任务中,组织力建设质量和作用发挥质量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