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家庭制度变迁的路径与逻辑
——以广西桂林地区为例
2020-06-30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桂林541006)
家庭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对于家庭制度的考察不应该局限于单个方面或某一方向,应该根据现有的材料来考察和阐明家庭。桂林地处桂东北地区,处于广西政治变革的前沿,经济转型的前端,在政治变革、经济发展、社会思潮转变的冲击下封建时期人民群众固有的价值观念、生活习惯、社会习俗不断被打破,逐渐松动并淘汰。众多因素的杂糅与交织,深刻影响了桂林地区的家庭制度,促进了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向近代社会的转型。
一、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变迁的路径
(一)家庭婚姻观念自由化:婚姻自主及婚俗从简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与来源,家庭制度的变迁首先反映在缔结婚姻与婚姻观念上,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基本是为了延续后代而存在的,带有浓厚的宗法主义色彩。清末民初,桂林地区的婚姻观念与婚嫁习俗还是沿袭清朝旧制,秉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嫁程序为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谓之“六礼完婚”。
五四运动之后,随着对旧家庭制度和陈规旧俗进行深刻批判,民主科学及文化启蒙等思潮进一步传播,桂林地区普通民众的婚姻观念开始出现明显改变。同时,1926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颁布《妇女运动的决议案》,规定根据结婚、离婚绝对自由的原则制定婚姻法①,为社会民众婚姻自由和平等观念的形成奠定了最为重要的法律基础。在20世纪30年代初,新桂系则又开展了“四大建设”,在社会上兴起风俗改革,于1931年颁布《广西各县市取缔婚丧生寿陋俗规则》②,在各县成立改良风俗委员会,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在此基础上,桂林地区社会风气日新月异,婚恋新风逐渐盛行,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主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枷锁逐渐松动开来。例如,民国时期《广西日报》(桂林)的社会广告中,结婚广告与离婚广告出现次数较多,几乎每天都有此种类型的广告,反映出桂林地区自由恋爱、自主婚姻已经被普通民众所接受。一方面,两位意中人只要有结婚意愿、感情融洽,便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宣告缔结婚姻关系,不少启事中,都含有“我俩情投意合、意见相投”一类的字句,这种现象反映了社会风气的变化,自由恋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双方具有感情基础才是缔结婚姻关系的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在封建传统社会,“不敢离婚、不敢再嫁”的观念束缚了一代又一代妇女,而在《广西日报》(桂林)的社会广告中离婚广告比比皆是,有妻子不堪家暴,单方面解除社会关系的,也有丈夫失踪多年,妻子登报解除夫妻关系③。通过登报重获婚姻自由,是追求个人幸福的一种积极手段,也是社会大环境下对于自主婚姻的普遍认可。详见以抽样形式统计的1937—1949年《广西日报》婚姻广告情况表。
表1 1937—1949年《广西日报》婚姻广告情况表④ 单位:个
此外,由于陈规旧俗对结婚的程序和仪式规定过于繁冗,耗费钱财,多为人所诟病。因此,文明结婚观念被逐渐普及,集体婚礼则被大为提倡。例如,1940-1945年间桂林市共举办过9次集体婚礼⑤,《广西日报》曾在1943年5月5日刊登了一则集团结婚广告,证婚人为桂林市市长,共有12对新人参加“桂林市政府主办桂林市第五届集团婚礼——吾齐谨择于中华民国三十二年五月五日参加桂林市政府主办之第五届集团婚礼,并恭请苏市长新民证婚。特此敬告诸亲友”⑥。到了1944年5月桂林市举办第八届集团婚礼时,当期一共有17对新人参加典礼⑦,参与人数则较以往人数更多。
综上所述,民国时期,桂林地区提倡自由恋爱,文明婚姻,婚姻自主与婚俗从简已经成为一种合理趋势并逐渐发展开来。
(二)家庭权力归属的平等化:传统家庭权力归属逐步解体,妇女家庭地位显著提升
中国传统家庭是以父权以及夫权为基础的家庭权力结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样一种畸形的家庭权力结构完全是封建家长制的表现⑧。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桂林地区妇女解放思潮逐步盛行,广大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大量参与社会工作与接受教育,促使传统家庭权力归属的逐步解体,妇女地位显著提升。
在1942和1945年桂林市区人口职业构成中,女性在工商业、交通运输业、公务以及军警等行业中均有任职。其中,在工业就业人口中女性所占比重分比为43%、41%,从事商业工作所占比重分别为46%、48%,从事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分别为40.8%、46.3%,详见1942和1945桂林市区人口职业构成表。
表2 1942年和1945年桂林市区人口职业构成表⑨ 单位:人
而在1945年和1947年的桂林市城区人口职业构成表中,女性也同样表现为在各行各业任职。其中,在工业就业人口中女性所占比重亦高达41%与39%,从事商业工作所占比重分则为49%与35%,从事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为46%与30%,详见1945年和1947年桂林市城区人口职业构成表。妇女参与社会劳动而不是只限于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以及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才是有可能实现的。
表3 1945年和1947年桂林市城区人口职业构成表⑩ 单位:人
封建时代,女性大多不参与正规教育。教育权是现代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社会并没有“教育权”的概念,却有教育权的事实,然而即便是这一事实的权利也只是男性才可以享有。一直到民国以后,桂林地区的女性才逐步接受新式教育,受教育比重也开始上升,思想逐渐蜕变,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例如,在1945年统计的桂林市区受教育人口中,女性受教育比重达39.36%。同时,更有一批女性接受高等教育,这一比重达40.64%。
表4 1945年一季度桂林市区人口文化程度表⑪
“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⑫,直接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才可以使女性在社会生产中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地位。纵观这一时期的桂林地区,女性与男性平等参与社会生产,并拥有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彰显自己的社会价值,使得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力明显提升。总而言之,封建时代男尊女卑、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居于从属地位的局面已经越来越一去不复返了。
(三)传统家庭功能的弱化:传统家庭的经济功能逐步丧失、家庭娱乐功能日趋社会化
民国时期,桂林地区传统家庭的经济功能逐步丧失,生产与消费逐步融入到社会生产与消费体系中去。这一变化,在农村地区尤为显著,农村地区传统家庭是生产与消费的密闭统一体,土地剥削和雇佣剥削严重,农民生活贫苦。据1942年统计,桂林市郊区自耕农每户耕地面积平均在20亩以下,约70%的自耕农不能维持正常生活,佃农和半自耕农更加贫困⑬。而随着桂林地区工商业的发展,特别是民国中期,进入抗战以来,随着日军南侵,湖南、湖北、江苏、上海以及浙江等地的工矿企业纷纷迁入桂林,它们与本地工业结合,加速了桂林地区工商业的繁荣“自1938年至1944年上半年,桂林新老工厂123家,总资本32070290元,工人达6724人”⑭。在此基础上,农村劳动力分流现象日趋严重,许多贫苦农民纷纷舍弃旧业,进入工矿业、商业和交通运输业谋生与务工,以贴补家用。传统农村地区家庭生产功能因此严重削弱。消费功能也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传统经济的凋敝从而日益转向社会消费体系中去,家庭也不再是一个与世隔绝的集生产与消费的高度统一体了。
家庭娱乐功能日趋社会化。这与家庭成员生产与分工的社会化是有直接关系的。传统家庭由于生产、生活水平的限制,娱乐方式比较单一。民国时期,由于生产的社会化趋势,人际交流日益增多,社会上逐渐兴起了一大批文化团体,各类报纸、杂志纷至沓来。尤其是在抗战时期,桂林作为抗战文化城,文学艺术空前繁荣,这一时期,在桂林活跃着上百个文化团体,出版书籍难以计数,仅专著就有1000多种。与此同时,各类工人团体,妇女以及青年团体纷纷成立,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传统家庭的娱乐功能在民国时期已经弱化。
二、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变迁中存在的问题
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在变迁中呈现出家庭婚姻观念自由化、家庭权力归属的平等化以及传统家庭经济功能与娱乐功能弱化等特点。但是,家庭消费能力普遍偏低,家庭生育功能依然薄弱是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在变迁中依然存在的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变迁的复杂性与失衡性。
(一)家庭消费能力:居民收入普遍偏低,消费比较拮据
民国时期,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普遍偏低,消费比较拮据。1924—1930年,先后爆发的滇桂、粤桂、蒋桂战争,广西军费开支大大增加,财政入不敷出,因而采取增发桂钞的办法,导致物价大幅上涨,货币贬值⑮。抗日战争后,物价涨幅则更加明显,1945年的物价指数约为1937年6月的1917.97倍,可以发现仅仅8年间物价变化的巨大差异⑯。在农村地区,由于社会动荡加之本身存在的土地剥削制度导致农民收入更加微薄,生活日益艰难。而在城市地区,家庭收入方面,也普遍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据1933年的社会调查,桂林市不同行业的工人家庭,平均每户每月收支状况为(单位:小洋元):民船业收入30.50元,支出34.70元;革履业收入10.90元,支出18.20元;苦力业收入19.70元,支出19.50元;织席业收入17.40元,支出25.30元。普遍收不抵支,入不敷出。在民船业调查30户,超支的有20户,占66.7%;革履业调查13户全部超支;苦力业调查3户,超支的有2户,占66.7%;织席业调查4户,超支的有3户,占75%⑰。抗战时期则情况更加严重,生活较为有保障的公务员入不敷出现象也渐趋明显,收入比消费差额逐渐拉大,具体见1942—1944年公务员收支情况表。
表5 1942—1944年桂林市一般中层公务员收支情况表⑱ 货币:国币
因此,在家庭消费环节上,普通民众则需要精打细算,勉强度日。桂林乡间居民的人年均消费只需60元,每日人均只需花费0.17元⑲,1932年桂林城镇居民的年人均消费可能在70~80元,月平均消费6.25元左右,家庭月均基本消费在28.81元左右⑳。上述现象,参见以消费低下见称的成都地区(战前通常五口之家的平均消费为10~20元㉑)则表明桂林地区在家庭消费上是普遍偏低的。
(二)家庭生育功能:出生率相比于死亡率较低,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增长
家庭生育功能是个体家庭最基本的功能,它既是婚姻的目的、赡养功能的基础,同时还是家族传承与家庭生产的条件与要求。民国时期,由于卫生医疗水平的相对落后以及社会的持续动荡不安,桂林地区家庭生育功能相对薄弱,人口出生率相比于死亡率较低,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增长。例如,1933—1947年桂林城区人口出生率低,死亡率高。1933年出生率为2.49‰,死亡率5.84‰。1934年出生率5.87‰,死亡率6.65‰。1946、1947年共出生693人,年均出生率3.97‰;死亡1280人,年均死亡率7.34‰。这一时期,人口自然增长率为负增长,详见民国时期部分年份桂林城区人口自然变动表。
表6 民国时期部分年份桂林城区人口自然变动表㉒
周边县城也存在同样的状况,例如灵川县,在这一时期,出生率虽然与桂林城区相比较高,但仍然低于同时期的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也呈现出负增长状态,详见灵川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
表7 灵川县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㉓
三、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与趋势
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的变迁是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的转型期与过渡期,是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社会变迁的缩影。一方面,家庭婚姻观念的自由化、家庭关系的平等化趋势逐步增强,传统家庭经济功能不断弱化、娱乐功能则更多地与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人们越来越多地基于自身个体化、理性化的考量,在家庭构建与延续中更加追求个体独立、民主与自由。另一方面,家庭收入普遍偏低,居民的消费能力由于社会动荡造成的物价飞涨等因素十分薄弱。同时,作为传统家庭制度中极为重要的生育功能,在民国时期,也呈现为出生率相比于死亡率较低的状况。因此,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许多方面虽然发生了深刻改变,但改变程度确是深浅各异的。在某种程度上,家庭制度在新老观念、新旧思维的杂糅中,在民主与专制、传统经济与近代经济的交织中呈现一种畸形的发展趋势,也呈现出一种复杂与失衡的形态结构。
总体而言,家庭变迁属于社会变迁的一个方面,同时又是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结果。家庭制度一定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是社会制度的产物,它将反映社会制度的发展状况㉔。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一定的社会制度、一定的家庭、等级或阶级组织,一句话,就会有一定的市民社会㉕。因此,民国时期桂林地区家庭制度的变迁是帝制的终结,新旧嬗变中社会发展较此前取得一定进步的反映与结果。但是,家庭制度在变迁中呈现出复杂与失衡的形态结构,实际上是对旧有的经济基础和畸形的政治体制的反映与控诉。因此,要想彻底改变阻碍家庭制度变迁的障碍,就要改变旧有的经济基础,就要改变畸形的政治制度,在政治、经济因素没有彻底发生改变之前,家庭制度的变迁、家庭生活的旧有面貌是改变不彻底的。
注 释:
① 张国福.中华民国法制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218.
② 李成生.民国时期广西社会思想观念的变迁[J].广西地方志,2008(5).
③④⑦ 陈洪波.抗战时期《广西日报》(桂林)广告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6:134,130,133.
⑤⑬⑮⑰⑱ 桂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桂林市志(下)[M].北京:中华书局,1997:3243,3281,3265,3265,3266.
⑥ 广西日报(桂林),1939-01-21.
⑧ 陈蕴茜.论民国时期城市家庭制度的变迁[J].近代史研究,1992(2).
⑨⑩⑪㉒ 桂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桂林市志(上)[M].北京:中华书局,1997:264,265,263,243.
⑫㉔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72,82.
⑭ 钟文典.桂林通史[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394.
⑯ 万来志.抗战时期广西物价变化原因与管制政策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4(2).
⑲ 李咏河,等.民国二十一年度广西各县概况[M].南宁:广西民政厅印行,1933:64.
⑳ 万来志.抗战时期桂林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研究[J].广西社会科学,2014(8).
㉑ 郭祝崧.锦城曲[J].旅行杂志,1949(2):1-6.
㉓ 灵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灵川县志[M].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7:144.
㉕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