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字的文化阐释
2020-06-29张玉能黄卫星
张玉能 黄卫星
摘 要:“人”字的形义及其演变显示,其本义似应为“直立人”,即“一种高级的动物”,现代汉语中主要衍生出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伦、人民、人品、人权、人生、人体、人文、人治、人种等词汇。从哲学上来看,人的本质应该是多层次的、多维度的、开放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规定了三位一体的整体“人”概念: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自由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从伦理学来看,“人”的社会性、精神性是人性的主要方面。人伦、人格、人权、人文、人品是人类的主要人性的表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人类伦理的最高的理想和实践,全面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诉求是人类社会政治道德的最终目标。从社会学来看,人类社会是以家庭为基本细胞,以族群、社团为组织形式,以国家为管理制度的政治存在。不同的民族、阶级、时代的社会形式在一定的经济制度的制约下不断变化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学说分别把人类社会分为五种(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三种(人的依赖的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自由个性的社会)。在美学和文艺中,人是最主要的对象。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文学艺术的创造应该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以人为中心的审美自由创造。人体美是人类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最高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审美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目的。
关键词:人;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品;人生;人民;人体
文字是承载和传播文化的符号,是人类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工具和产品。透过每一个字及其所组成的词语的形声义的演变及其阐释,我们就可以了解这种文字所承载和传播的文化的具体内涵、独特特征、变化发展。因此,我们选取了一些中华文化关键词,来进行一些文字和词语的诠释,从一个侧面来理解和阐释中华文化。下面来看“人”字:
一、“人”字的形音义
“人”字的形音义及其演变显示,其本义似应为“直立人”,即“一种会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现代汉语衍生出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间、人品、人生、人民、人体、人种等词汇。
关于“人”字的本义,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如是说:“《说文》: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凡人之属皆从人。徐灏曰:‘大象人正视之形;人象侧立之形。侧立,故见其一臂一胫。薛氏《鐘鼎款识》王孙彝有人字,宛然人立。……可见造字之初,因物象形,本无奥义。后世穿凿求之,而支离曼衍之说繁矣。舜徽按:金文人字……上象其首;甲文……则象跽形。故人字初形,本无定法,而金文甲文中以作人者为广,其所从来远矣。许云‘此籀文者,明此形不自小篆始也;而篆文故亦仍用之耳。《孝经·圣治章》云:‘天地之性人為贵。此殆许君所本。古性、生字通,谓天地之间,生物中人为最贵也。人之所以异于其他动物者,以其能自立耳。有生之初,人与兽固无异也,獉獉狉狉,亦伏地而爬行耳。其后经历劳动,攫取食物,前两足变而伸长,渐能直立而步行,而后有人形。其后逐步进化,日臻文明,人与兽乃截然区分。此无他,人能由劳动以变为直立,而他物不能耳。天地之性,所以以人为最贵者,其以此欤!人实象直立之形,古读为鱼音切,与同音。众立也,从三人。则人固有立义矣。动物之能直立者谓之人,犹山之高者曰崟……昂头谓之俨;……茂谓之薿;高山谓之嶷;并双声语转,受义固同原也。今湖湘间,如沅江、益阳诸县乡音,犹读人为鱼音切,乃古音之仅存者。自《中庸》《表记》皆云:‘仁者人也。《孟子》亦曰:‘仁也者人也。说者从此多以仁解人,而音读乃变为如邻切,俾与仁同音,而声义皆晦,今特为发明之如此。”{1}李恩江的《常用字详解字典》说:“〈辨〉人字古文字字形象个侧立的人形,楷书作人。用为偏旁,在左变作亻,俗称立人儿;在下有时形变作儿,儿仍应读rén。今人、儿异部。”{2}顾建平的《汉字图解字典》说:“人,象形字。古文字形体像人。本义是人类。人是部首字,从人取义的字与人有关。”③李格非主编的《汉语大字典(简编本)》对人列举了16个义项,主要有:由古类人猿进化而来的、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指某人、某种人、某些人;别人、他人;人人;每人;指自己;人才;指人的品行行为;人的身体;指人情事理;人为的;指男女交合之事;偶;伴侣;通“仁”:仁爱、怜悯;姓。{4}宗福邦、陈世铙、肖海波主编的《故训汇纂》中对人列举了166个义项,主要有:天地之性最贵者也,物质所尊曰人,有生之最灵者也,神之主,天地之心也,冲和气者为人,倮虫,仁也,众辞,谓众庶也,谓朋友九族,谓人君、百里诸侯也,谓君也,谓君子,犹臣也,内史也,即大夫身也,谓道人也,谓小人凡人也,含生之通称,物也,身之本也,人曰信,微者也,贤人也,谓贤良,谓先人,谓百姓,谓匹夫匹妇贱身,谓人心,下士称人,谓官人也,谓居人也,民也,谓庶民,妖也,对己而言,指人身而言,犹言此人也,他人也,偶也,与仁同,等等。{5}
根据这些字书,我们可以大致确定“人”字的本义似应是“直立人”或“人类”,即“一种会制造和使用工具劳动的高级动物”,引申为“某人”“别人”“自己”,由“人”还引申为“人才”“人的性情行为”“人格、面子”,由“人格”再引申为“人情”“人道”“伴侣”,由“人”又引申为“人体”。现代汉语中主要衍生出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伦、人民、人品、人权、人生、人体、人文、人治、人种等词汇。《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主要收录了如下词汇:人类、人性、人道、人格、人和、人际、人间、人口、人间、人品、人生、人民、人体、人文、人治、人种,等等。⑥
二、哲学上的“人”
从哲学上来看,“人是什么”“人的本质”“人性”“人道”等问题是根本问题,应该予以解决。人的本质应该是多层次的、多维度的、开放的概念。马克思主义规定了三位一体的整体“人”概念: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自由的劳动是人的类本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历来中西古今关于“人是什么”即“人的本质”的问题就有不同的多种说法。中国古代多以伦理(道德、政治)来界定人。《荀子·非相》:“人之为人,非特以其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兽有父子而无父子之亲,有牝牡而无男女之别。故人道莫不有辨。”《鬻子·下卷》:“人而不善,谓之兽。”{1}《说文》:“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礼记·礼运》:“故人者,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说:“没有人会选择孤立状况的整个世界,因为人是政治的生物,他的本性要求与他人一起生活。”他还认为“人是理性的生物”,他说:“没有任何东西比理性更属于人的了。”(《伦理学》)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说:“人,即思想者。”③法国启蒙主义者卢梭说:“在一切动物之中,区别人的主要特点的,与其说是人的悟性,不如说是人的自由主动者的资格。”(《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4}在宗教和神学看来,人是神的创造物,人是神的人间形象。中国神话传说有女娲抟黄土造人说。欧洲中世纪神学认为上帝造人,《圣经》传说: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偷吃了“智慧果(苹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因而一切人都有原罪,所以“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哲学家反对宗教神学,以人的自然属性来界定人的本质。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J.O.拉美特里宣称:“人是机器”;C.A.爱尔维修宣称人“只是一个感性实体”,趋乐避苦的肉体感受性是支配人的一切活动的永恒本性。近代资产阶级理性主义人性论把人从感觉实体上升为思维实体,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而理性也就是自由。I.康德认为,人只有不受感觉世界的支配,服从自己理性发出的“绝对命令”,才是一个自己主宰自己的真正意义上的人。G.W.F.黑格尔很强调人的社会性,他已看到劳动是人的本质。但由于他把人规定为理性的自我意识,所以他所说的劳动只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L.费尔巴哈从人本主义出发,反对黑格尔把人归结为自我意识的观点,他认为人是一个“感性”的类存在物,“一个自然本质”。{5}美国思想家富兰克林给人下的定义是a toolmaking anmal——制造工具的动物。⑥德国新康德主义哲学家卡西尔则认为“我们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animal symbolicum)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或者说“人是文化的动物”。{7}还有一些语言哲学家把人规定为“语言的动物”或者“以语言思维的动物”。这些关于“人是什么”“人的本质”的观点,应该说都从某一个侧面揭示了人的某些方面的本质规定性,但是,似乎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全面揭示人的本质的完整整体。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全面整体地揭示了人的本质的科学界定。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是由三个命题构成的、一个全面完整的整体:一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实践是人的本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8}或者“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9};二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質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0}三是“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11}这三个命题组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全面的整体:第一,“自由自觉的活动”即劳动或实践,是人和动物的最本质的区别,也是产生和决定人的其他所有特性的根据。因此,这是决定人的本质和“人是什么”的最重要的根据。不过,这里要搞清楚的是:这里的“劳动或实践”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也就是“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真正的人的意义上的劳动或者实践,而不是“异化”的劳动或者实践。第二,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说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既是人类所独有的,也是内涵十分丰富的。马克思认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而存在的”。{1}人类与世界存在两种关系: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人类首先离不开它同自然的关系,但是决定人的本质的是社会关系,人对自然的关系也要受社会关系的制约,一切现实的人都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一切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是最根本的社会关系,是“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人们进一步形成了家庭的、阶级的、阶层的、行业的、政治的、法律的、道德的、审美的、宗教的等社会关系,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映现着人的本质。因此,像我们以前那样把“社会关系”主要规定甚至限定为“阶级关系”的做法是片面的,应该予以纠正,并全面理解人对现实的关系。第三,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2}因此,人的需要是使人与现实世界发生关系的最终内在依据。人需要生存就必然有物质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需要),从而人与世界发生物质关系或者实用关系;人还需要发展,因而也就有精神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伦理需要),于是人就与世界发生认知关系、审美关系、伦理关系(政治、法律、道德的关系);人类还有一种信仰需要,因而人与世界还会发生一种宗教关系。人在现实中的存在就是这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需要,既是人的劳动实践的动力,也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内驱力。因此,需要的发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新的证明和人的本质的新的充实。人类发展史,就是一部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不断改变和发展的历史。离开了人的需要,人的一切实践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都将不复存在。所以,我们可以说,一个人有怎样的需要支配着,就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这三个命题是相互统一的有机整体,人的本质应当就是这三者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一定的社会关系是人的活动的具体的历史形式,它的性质和变化都是由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的;离开实践活动,就不可能产生人的社会关系,也不可能满足人的需要,人就失去了人之为人的具体本质,剩下的只是空洞的“类”的抽象。另一方面,社会关系作为人们活动的组织方式,又是人得以存在和人的活动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人和人类活动都是不存在的。在现实的人身上,实践活动是根本,社会关系是外在表现形式,人的需要是内驱力。正是这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才全面、整体地规定了人的本质。因此,人是在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驱动下,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的高级动物。
人性、人道、人道主义也是人的哲学(人学)的重要内容。人性是人区别于其他一切物的根本属性,质的规定性,实际上也就是人的本质的另一种表述,即人的本质属性。作为一种存在或存在物,人应该有三种基本属性——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精神属性,人性应该就是这三种属性的辩证统一体。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存在人性,但是否认存在普遍抽象的人性,认为应该从人的具体的社会环境和阶级地位出发,才能正确解释人性,因此,在阶级社会中不存在超阶级的人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1867年7月25日)中指出:“假如我们想知道什么东西对狗有用,我们就必须探究狗的本性。这种本性本身是不能从‘效用原则中虚构出来的。如果我们想把这一原则运用到人身上来,想根据效用原则来评价人的一切行为、运动和关系等等,就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③马克思关于研究人性的一条原则是: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换句话说,“人性”可能有两种:“人的一般本性”和“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那么,到了废除了私有制和不合理社会分工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那种在阶级社会中发生了变化的人性就会回归到“人的一般本性”,而且会随着以后的时代发生与阶级社会中所发生的变化完全不同的变化。所以,在废除了私有制和分工的社会中,人性就会更完全地回归到人的一般本性上来,在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的类特性、人的本质的现实性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三个维度上组成一个完整的人性整体。
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关于人性的善恶问题曾经形成了一些不同派别。在中国古代主要有:孟子的性善论,认为人固有恻隐、羞恶、恭敬、是非“四端”,扩而充之,就形成了仁、义、礼、智的善性。孟子曰:“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孟子·告子上》){1}荀子的性恶论,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2}性善是后天人為的。性无善无恶论,这包括: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论,认为“人性之无分于善与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善恶是后天才有的。③性有善有恶论,先秦世硕、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等的有善有恶论,王充《论衡·本性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性恶,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情性,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4}汉代杨雄的性善恶混论,杨雄认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董仲舒性三品论,认为“性之品有三”;王充《论衡·本性篇》:“人性之有善有恶,犹人才有高有下也,高不可下,下不可高。”{5}明清之际王夫之的性“日生日成”论,认为人性绝非在“初生之顷”就定型,一成不易,而是随着环境和教养的不同,“性屡移而异”,“未成可成,已成可革”,认为人性是可以培养和不断完善的;⑥北宋的司马光的人性善恶混论,司马光《善恶混辨》认为,人生来在人性善恶上就先天不平等,无论圣人还是愚人“善与恶必兼而有之”,“善至多而恶至少,则为圣人;恶至多而善至少,则为愚人;善恶相半则为中人”。{7}
西方古代哲学及其源头古希腊哲学似乎并没有展开过关于人性善恶的激烈争论。这是因为古希腊哲学从一开始就专注于自然本体论问题,即大自然、宇宙的存在方式和根源,而对于人性问题,虽然到苏格拉底和智者学派以后也引起了相当的关注,却一直没有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特别是到了中世纪基督教神学那里,世界的存在和本原问题就转换为“上帝创世纪”的神学本体论问题。在这样的神学本体论指导下,人和人性的问题就成为人与上帝的本体关系问题:上帝创造了世界和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他们却受到魔鬼撒旦的引诱而吃了“智慧果”,从而就给人类的每一个人带来了代代相传、永不结束的“原罪”,被上帝逐出了伊甸乐园。因此,西方长期流行的是“人性本恶”的观点,每个人都必须忏悔、赎罪,等待上帝的儿子耶稣的救赎。这种以自然本体论哲学为主导的倾向,是西方社会在从原始社会转变为奴隶社会的过程中商品经济和城邦生活发达较早而比较彻底清除了原始血缘宗法制度的必然结果。与此相反,中国古代社会在夏商周时代由原始社会转向奴隶社会的过程中,一直以农业自然经济和乡村生活为主,从而比较多地保留了原始血缘宗法制度,所以就特别注重人、人性、人道的问题。尽管中国轴心时代的老子最早强调“道法自然”的自然本体论,相伴较早的“五行”哲学观念也出现了,但是,周代和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决定了《周易》和儒家的哲学思想的优势发展,于是“生生之谓易”的生命哲学、“仁者爱人”的儒家哲学就成为中国轴心时代的主流,随着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推行,中国传统哲学思想就逐步成为“人生哲学”或“人学”为主的学术形态。因此,人、人性、人道等问题就成为哲学的中心问题。
实际上,人性善恶的问题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先验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实践的问题。孔子早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他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1}孔子把人性分为先天本性与后天习得两种。北宋张载创立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性二元论,他认为,“天地之性”(天命之性、本然之性、义理之性)是纯粹至善的,“气质之性”是有善有恶的,要想保存天理、反恶为善,就必须变化气质之性,恢复天命之性。{2}这些解释尽管并不圆满,但是也包含了一定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先验的人性和先验的善恶之分并不存在,每一个人的现实人性都应该是以遗传基因为基础,在社会环境中,人的主客观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人的以物质生产为中心包括精神生产和话语生产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人性建构的决定因素。
中国古代传统哲学也很关注人道问题。人道是为人之道,即作为人的准则、规矩。《易传·系辞》:“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周易·彖·贲》:“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③人道与天道和地道一起,成为中国传统哲学所关心的重大问题,而人道始终是问题的中心。中国传统哲学的人道也就是“仁”“义”。孔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4}孟子曰:“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仁,人之心也,义,人之道也。”“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5}人道的古代传统即为义道。《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人道之大者也。”《礼记·大传》:“圣人南面而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⑥这里所说的“人道”就是要求每一个人都能按照“仁”“义”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大家各在其位,各得其所,和谐相处。其中当然不乏封建等级思想,但是“爱人”“敬人”“尊敬长者”“爱戴长辈”“男女互敬”等等仍然是我们今天应该遵循的为人之道。
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虽然重视人性、人道等问题,形成了伦理型的哲学思想,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由于长期的封建社会的礼教思想束缚了人们的个体独立的观念,突出了家庭、家族、族群、宗族等观念,却并没有形成西方那样以独立个体为中心的系统的人道主义思想。人道主义(Humanitarianism)是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它是针对欧洲中世纪封建主义神学意识形态压抑人和人性,贬低人的价值和尊严的基督教专制主义而提出来的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意识形态。它提倡关怀人,尊重人,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主张人格平等,互相尊重;法国大革命把人道主义具体化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人道主义,人文主义,人本主义这三个中文词语在西方各种语言文字中基本上都是一个词: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英文),Humanismus(德文)。它们都是指一种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的世界观或理论学说,它们高扬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人的解放,提倡人类的自由、平等、博爱。但是,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在西方历史发展过程中却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一般说来,作为西方哲学世界观源头的古希腊哲学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可以是“人本主义”,也可以是“人道主义”;不过,我们认为,应该把“以人作为根本”的那种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译为“人本主义”;而把那种强调人的本质特征即“人道”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译成“人道主义”;再把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化成”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译为“人文主义”。因此,从苏格拉底开启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系统化的突出认识“为人之道”的伦理哲学或人类本体论哲学就可以叫作“人道主义”,它突出的是本体论中“人的存在方式”这一个方面。苏格拉底主张“知识即道德”,亚里士多德提出“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理性的动物”,就是这种古代“人道主义”的典型。古希腊人类本体论哲学或伦理哲学中另一派突出了本体论中的“人的存在本原”方面,强调“以人为本”,即“人是世界之本根”的,似乎可以称为“人本主义”。智者学派的普羅泰戈拉(Protagoras,约公元前490或480年—前420或410年)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第欧根尼》){1}就是古希腊的“人本主义”的典型。古希腊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到了文艺复兴时代成为新兴资产阶级反对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和封建贵族的思想武器,要求从基督教的神权和封建专制的特权中解放人,肯定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人的一切感性欲求,打破神学禁欲主义和神对人的控制、禁锢,这种思想武器的核心是“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因此,欧洲13—16世纪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应该是名副其实的“人文主义”,也就是中国传统文化所谓“人文化成”(以人文精神教化)的意思,所以,译为“人文主义”是再适当不过了。18世纪启蒙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更主要的是突出“人的”特征,特别是“理性”特征,还有“自由、平等、博爱”等“人道”特征,所以,启蒙主义运动的Humanism 或Humanitarianism就是一种突出“为人之道”的“人道主义”世界观和理论学说。至于19世纪兴起的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人本主义哲学”或“直观唯物主义哲学”却来源于人类学学科和人类学思想,即德文的Anthropologismus的意译。人类学是英文anthropology、德文Anthropologie的汉译,又译人本学,按照德文的后缀-ismus,也可以译为“人本主义”,这个“人本主义”专指德国费尔巴哈和俄国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哲学。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主要哲学著作叫作《哲学中的人本主义原理》。费尔巴哈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人本主义,在本体论上是一种人类本体论,它反对灵魂和肉体的割裂,反对唯心主义的灵魂本体论,主张肉体和灵魂相统一的“人的”实体作为人类世界或社会的存在本原。他们所说的“人”,只是生物学的一个“类”或“种类”,是一种自然的人,或者“抽象的人”“一般的人”,而不是社会的人。他们脱离具体的历史和社会实践来看待“人”,完全忽视了人的社会性。由此可见,西方哲学史上,从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到19世纪的人道主义、人本主义、人文主义,基本上都是抽象地、脱离人类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条件来谈论“人”“人性”“人道”,因而往往陷入了抽象“人性论”的泥淖不能自拔。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立场方法来分析人、人性、人道。
三、伦理学中的“人”
从伦理学来看,“人”的社会性、精神性是人性的主要方面。人伦、人格、人权、人文、人品是人类的主要人性的表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人类伦理的最高的理想和实践,全面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诉求是人类社会政治道德的最终目标。
人是由动物进化而来的,因此,他必然带有某些动物性,他不可能没有动物的本能、欲望、野性,但是,人毕竟不是动物,他有语言,能思维,有理性,受到社会规范的制约。人是在以物质生产为中心的精神生产和话语生产的社会实践中自我生成的高级动物,因而他在社会实践中以社会性和精神性超越和改造了自然性、动物性,成为了宇宙中万物的一个特殊存在。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戏剧家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这样歌颂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优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1}人是一个综合体,他是自然性、社会性、精神性的辩证统一体。从伦理学来看,“人”的社会性、精神性是人性的主要方面。人和动物一样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都依靠着自然界而生存,但是,人不同于动物之处就在于:人不仅依赖于自然界,而且能够把自然界作为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从而把握世界、改变世界,把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无论是在人那里还是在动物那里,类生活从肉体方面说来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说来,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同样,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人在肉体上只有靠这些自然产品才能生活,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是表现为这样的普遍性,它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因此,人类是超越自然界的社会的存在和精神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人的本质和人性的是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
从伦理学上来看,人伦、人格、人权、人文、人品是人类的主要人性的表现,恰恰是这些概念比较充分地反映了人的社会性和精神性。
人伦,广义上指人与人之间的秩序和身份的道德关系;狭义上特指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礼教所规定的长幼尊卑的关系,亦即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学说的基本概念之一。人有五伦: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孟子·滕文公上》:“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舜)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③儒家伦理认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是天下最通畅的大道,是天下古今所共由之路。所以,后来儒家伦理形成了所谓“三纲五常”: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三条封建道德的主要原则;仁、义、礼、智、信,五个封建道德教条。中国古代儒家伦理学说的尊卑长幼人伦关系准则,实质上是为了巩固封建社会的制度和秩序,规定了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的绝对服从,树立了君权、族权、夫权的绝对权威,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感情、言语行为,造成了封建专制的等级制度,当然是应该批判的。但是,在人类社会中,人们的言行举止、思想感情,人与人之间的长幼尊卑的关系,都依然应该遵循一定的人伦规定,比如,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夫妻相敬、兄弟友爱、尊敬师长、尊重上级、服从领导、朋友诚信等等人伦秩序、身份仍然是人们应该遵循的道德原则,人与人之间的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家庭关系、长幼关系、尊卑关系、邻里关系、上下级关系、师生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恋爱关系、男女关系等等,都应该有一定的人伦秩序和规则,不应该乱伦越轨、不分长幼、无视尊卑、恣意妄为,否则,社会就不可能和谐平安,顺利发展。今天每一个人都应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做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人格,从心理学上来看,是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具体表现为人的个性;从伦理学上来看,是指个人的道德品質和人能够作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的资格,具体表现为个人做人的尊严、价值、品格的总和。人格是在心理人格的基础上,在认识和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逐步认识了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形成了伦理上的人格,即每个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资格。在人剥削人和人压迫人的私有制社会里,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处于统治被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地位,往往无视或者贬低被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人格。在奴隶社会,奴隶主把奴隶当作“会说话的工具”;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把农民和广大劳动人民视为牛马;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把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当作机器或者机器的附属品,使他们丧失了人格。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工人、农民、劳动人民才真正有了做人的资格,有了人格的尊严和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由于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因而才有可能实现人格平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价值,每个人都是公民,都有作为社会主体的资格,在社会里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分高低贵贱,每一个人都不应该贬低或者蔑视别人的人格,大家应该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分工合作,自由发展,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在自己的位置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实现自己的尊严和价值,取得自己应有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做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的人。人格魅力是指一个人在性格、气质、能力、道德品质、尊严、价值等方面所具有的强烈吸引人、征服人的力量。人格魅力往往是一个人在社会里能够受到别人的欢迎、容纳、尊重、敬佩的正能量,是一个人获得恰如其分、实至名归的身份和地位的内在条件。
人品,是一个人的品质和品格,主要就是指人的道德品质,为人品性。人品,就是指个体依据一定的社会道德准则和规范行动时,对社会、对他人、对周围事物所表现出来的稳定的思想行为的特征或倾向。所谓人品好,一般说来就是一个人应该道德品质高尚,遵纪守法,为人诚实正直,作风正派,对人要慷慨大方、宽以待人,对国家要爱岗敬业、忠诚热爱,不做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事情,包括不破坏公共秩序、不淫乱、不吸毒、不赌博、不酗酒等。今天,每一个人都应该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塑造自己的人品,为人处世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人文”一词最早出现在《周易·贲·彖》:“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孔颖达疏:“言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当法此教而化成天下也。”{1}文指修饰,或指外在现象。修饰显得恰到好处(合乎礼乐),就是“人文”。“人文”也就是“文明”,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或指传统礼乐制度。所以,“人文”(文明以止)、“文化”(人文化成)是“人(人性)”或者“人的本质”的外在显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说:“言而无文,行之不远。”(《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2}中国传统文化所说的主要是儒家所继承的“人文”,也就是“礼”“乐”及其制度。张岂之在《中华人文精神》中指出:“西周时期的人文精神就是‘礼、‘乐精神。尽管西周以后的中国历史,在‘礼、‘乐的具体内容方面不断地有所变化,但是,当时对于‘人文的范围限定,既有制度方面,又有文化方面;既有形之于外的,也有藏之于内的;既有物质含义,也有精神内容。古人认为,这样才能达到‘化成天下,为天下创造文明的结果。我们今天来看西周的人文精神,并不是要搬用它的‘礼、‘乐文化,而是通过对这种文化的分析,知道我们的祖先在历史上摸索前进的时候,他们所追求的文明美德是物质与精神、内与外的统一。这是非常宝贵的中华人文精神的发端。”③由此可见,中华人文精神的特征是重视人的道德修养,主张人们通过自身的修养与学习,成为高尚的、有理想的人;重视家庭伦理在社会中的地位,希望建立“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这种精神培养了中华民族的美德:积极进取,坚韧不拔,敬老养老,救济孤残,勤俭持家,修身齐家治国。这些美德至今仍然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当然,我们同时也应该反思批判古代人文精神过分强调道德作用而忽视制度和法治作用,追求所谓“圣贤”的神化倾向,忽视人民群众对社会发展进步所作的贡献,等等。总之,我们应该继承发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和造就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现代社会的中国公民不仅应该具有自然科学的知识,而且也应该具有人文科学知识,还应该具有远大而正确的理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毛泽东:《纪念白求恩》)。
关于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规律,马克思主义还有一种概括总结,即“三种社会形态说”。马克思说:“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你从物那里夺去了这种社会权力,那么就需要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1}马克思主义的三种社会形态说,是马克思根据人类社会中人本身所处的主体关系状态来划分的社会形态学说。马克思所说的这三大社会形态或三大社会阶段,第一阶段是“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它已成为历史;第二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人依赖物的独立性社会),它是现存社会;第三阶段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社会,它则将来可能的社会(自由个性社会)。这三种社会形态或者社会阶段,彼此相互衔接,前一种社会形态或者社会阶段必然发展成为后一种社会形态或者社会阶段,同时又为后一种社会形态或者社会阶段准备好发展条件。“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主要包括了五种社会形态说中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相互依赖的,人支配人的:原始社会中,由于生产力低下,单个的人无法生存,必须依赖于各种大大小小的群体(家庭、家族、氏族、部落等等);在奴隶制社会中,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依赖奴隶进行生产而生存,奴隶丧失了生产资料,沦为依赖于奴隶主的会说话的工具;在封建制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了生产资料,依赖农民阶级进行生产而生存,农民阶级没有生产资料而依赖地主阶级获得生产资料来进行生产而生存,农民对地主有着某些人身依赖关系或者土地租赁依赖关系。“人依赖物的独立性”社会主要就是五种社会形态说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在“人依赖物的独立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已经没有了完全相互依赖的关系,处在了“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阶段或者形态;这时,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对于资本家已经没有了人身依赖关系,但是,由于他们没有生产资料,无法独立进行生产,所以必须依赖于资本家手中所掌握的“物”(原材料、机器等生产资料或者资本),而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进行生产而获取工资报酬,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因而资本家和工人是雇佣关系,表现为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剩余价值的金钱关系,资本家和工人在这种雇佣关系和金钱关系之外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自由个性”社会是人类社会第三大历史形态和阶段,在自由个性的社会中,私有制和商品生产被消灭了,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每一个人都可能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自由个性,就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扬弃了私有财产,他们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生产了极度丰富的生活用品和进行再生产的生产资料,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城乡之间的差别、工人和农民之间的差别已经消失,国家不再是专政的机器,而是共同管理的机构,大家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全面自由发展自己的个性。也许上述三大社会形态以其“人的依赖关系”“人依赖物的独立性”“自由个性”的特点,可以简略地表述为:权力社会、资本社会和自由社会,即权力支配的社会、资本支配的社会和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这种三种社会形态说,是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来划分的社会形态,因而比以生产方式划分的五种社会形态说具有更高的抽象性,更多地关注着人的主体性变化发展,似乎更具有人文科学精神,更加符合马克思主义人的解放学说的本质特征,然而又与五种社会形态说相互融通、互相兼容、相辅相成,相互阐发,形成更加完备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学说,更加有利于人在社会中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景。
五、美学和文艺中的“人”
在美学和文艺中,人是最主要的对象。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文学艺术的创造应该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以人为中心的审美自由创造。人体美是人类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最高理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审美教育的根本目的,也是人类的终极关怀和终极目的。
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美学的主要特征在于:哲学性、边缘性,人文性。美学是哲学的一部分,哲学给美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有什么样的哲学体系就会派生出什么样的美学体系,这是美学的哲学性。美学是边缘性科学,它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交叉的产物,所以,美学成为独立学科比较晚,到1750年才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命名而独立起来,这是因为它是在各种科学的边缘地带发展起来的,所以必须在其他的学科有了大致发展才可能独立出来。美学是人文科学,它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它研究的主要范围是美的客体、审美主体、审美创造,这些研究对象都离不开人。审美主体和审美创造就是人本身及其实践的问题,当然不可能离开人来研究。美的客体,从表面上来看似乎应该是独立于人的存在之外的,好像与人没有关系,实质上,美的存在是离不开人的,美的性质也是离不开人的。马克思说:“劳动生产了美。”{1}不仅人类劳动直接生产了美的对象,而且就是自然物的美也是由于人类劳动使得人对对象产生了审美关系才把自然物转化为审美对象,从而具有了美的性质。因此,唐代大作家柳宗元说:“美不自美,因人而彰。”(《马退山茅亭记》)如果没有美,就没有人的审美;但是,如果没有审美的人,美的價值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美和审美是不能分开的,它们是同时产生于人类的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话语生产的社会实践的整体之中的。
文学艺术的创造应该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也是以人为中心的审美自由创造。文学艺术的创造,在西方近代美学以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仅仅被视为一种“认识”或“反映”,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文学艺术的创造应该是一种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是一种人类“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审美自由创造。把文学艺术当作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或“反映”,应该不能算错,但是,至少是不全面的。说文学艺术是社会生活的“认识”或“反映”,主要是从文学艺术的对象的角度来说的,说明了文学艺术是离不开社会生活的,对客观现实生活的主观的“认识”和“反映”。这无疑是正确的,可是,人类之所以需要文学艺术,并不仅仅是为了“认识”和“反映”社会生活现实,而是为了创造出一种世界上所没有的、表现了自己的各种本质力量的、崭新的审美世界。因此,马克思不仅说艺术是一种掌握世界的方式,在《〈政治经济学〉导言》中他说:“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的,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2}而且马克思、恩格斯还把文学艺术当作社会的意识形态的一种,他们的历史唯物主义把人类社会的结构分为三个层次: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包括艺术、科学、道德、宗教、法律等等形式。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又把文学艺术当作一种生产。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他说:“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同时,他还把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相区别,得出结论:“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③那么,人类的文学艺术就是“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的生产,也就是一种自由的审美创造。这种创造性生产,当然就不只是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和“反映”,更应该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审美自由创造性生产。因此,从人类心理活动的角度来看,文学艺术,就不仅仅是人的“认识”,而更多的是人的“情感”和“意志”的表现。此外,文学艺术的审美自由创造,正因为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所以它就应该是以人为中心的自由审美创造。以人物为中心的叙事的和抒情的文学艺术,当然是以人为中心的,即使是表现动物或其他非人类的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同样是通过那些非人类的或者动物的表现来显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对自然的态度,自然在人心目中的形象,总之都离不开人这个中心。比如,古希腊的《伊索寓言》,法国的《拉封丹寓言》,德国的《格林童话》,丹麦的《安徒生童话》,德国的《莱辛寓言》,俄国的《克雷洛夫寓言》,中国先秦的《庄子》寓言,等等,都有许多写动物、植物等自然物的故事,可是,它们并不是表现动物、植物等自然物本身,而是通过自然物来表达人的思想感情和意志愿望。
在人类的自由审美创造中有一种专门以人类自身的身体作为对象的美和审美及其藝术,这就是人体美、人类美、人体艺术。实质上,人体美是人类对美和审美及其艺术的最高理想。人的美包括作为自然人的人体美和作为文化产物的人的外在美(语言美、服饰美、行为美)和人的内在美(心灵美)。人体作为审美对象具有双重性,它既是一种自然的存在,也是一种文化符号。作为文化符号,它可以成为塑造艺术形象的载体,但人体美主要表现一种自然美。作为自然存在,人体的美是自然美的最高发展和最高形态。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在整个可以感觉的世界中,人是最高的实体;歌德也感叹,不断升华的自然界的最后创造物就是美丽的人。作为自然美的人体,很早就进入了人类的审美视野,两万年前的奥地利就有了世界上最早的人体雕像——维林多夫的维纳斯。古希腊时代,对人体美的欣赏蔚然成风,古希腊社会尚武,崇拜健美的肉体,裸体体育竞赛是最好的展示人体美的形式。中国现存最早的人体艺术作品是五千年前辽宁裸体女性陶像。《诗经》中也给人们展示了“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美女。《陌上桑》中的罗敷,《世说新语》中的潘岳也都是人们欣赏的对象。人体的自然美,主要表现为一种形式美,也体现了人的躯体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人的躯体的合规律性主要指符合人类生长的规律,也指各部分的组合规律。如人的面部以鼻梁为中心,其左右两侧无不对称。人的头、躯干和肢体无不成比例。达·芬奇说人体“美感完全建立在各部分之间神圣的比例关系上”。{1}头与身长之比为1∶8,头与腰之比大约为1∶1,女性肩宽与头之比为2∶1,躯干与头之比为3∶1,下肢与头之比为4∶1。合目的性是指人的躯体符合人体生存发展的需要,也符合人类观赏的要求,美丽的人体能使人赏心悦目。眼睛一大一小、嘴歪在一边,都因破坏匀称而不美。古希腊名医噶伦就曾说:“身体美确实在于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对称。”{2}当然,人体美的欣赏也不能完全局限于自然的形式美,还应该看到这种人体的自然形式美是人类长期的生物进化和社会实践的共同结果,是离不开人类的超感性的话语生产和精神生产的。③
审美教育是以审美对象,尤其是文学艺术作为教育手段,寓教于乐,怡情养性,潜移默化的特殊教育。审美教育的切近目标是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健康的审美观念、审美情趣、审美理想,而审美教育的根本目的应该是培养造就自由全面发展的人。马克思主义学说,归根到底就是人的解放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科学地论述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并且充分肯定了审美教育运用美和审美及其艺术在培养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过程中的伟大作用。《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4}《德意志意识形态》写道:“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人才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动。”“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没有单纯的画家,只有把绘画作为自己多种活动中的一项活动的人们。”{1}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9)》中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和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2}因此,审美教育的最大作用就在于培养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新人。审美教育发挥这种伟大作用的根据就正是在于:美是一种显现人的实践自由的肯定价值,它能够很好地使个人与社会、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真与善统一在人类实践的肯定之中,因而在整个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可以最大限度缩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给人们更多的自由时间,促进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发展,塑造全面发展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