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京津 多措并举提升河北人力资本水平
2020-06-29苏建宁李琳琳齐银娟
苏建宁 李琳琳 齐银娟
【摘 要】人力资本在助力区域协同发展中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要在于推动京津冀三地人力资本的协同均衡发展。论文分析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借力京津、补齐自身人力资本短板的重要性,并分别从招才引智政策、柔性引才以及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关键词】借力京津;河北;人力资本;多措并举
【Abstract】Human capital plays an increasingly important role in helping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and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human capital in Beijing-Tianjin-Hebei.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ce of Hebei Province to take advantages of Beijing-Tianjin to supplement its own short board of human capital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 Hebei,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aspects of talents recruitment policy, flexible talents introduction and improving service system, which has certain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value.
【Keywords】 taking advantages of Beijing-Tianjin; Hebei; human capital; taking multiple measures
1 引言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核心在于重视人力资本在其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关键在于不断补齐河北的人力资本“短板”,填补人力资本存量“洼地”。为此,不仅需要河北“苦练内功”,加大自身“造血功能”,持续加大人力资本的宏微观投资,而且需要河北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不断“凭势借力”,通过从京津两地“招才引智”和“柔性共享”,来不断改进自身人力资本的存量结构,提升人力资本存量水平。
2 借力京津,提升河北人力资本水平的必要性
借力京津人力资本,加大对京津两地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延展并拓宽河北省的人力资本积累路径,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推进的题中之义,更是河北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和绿色崛起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北京、天津以其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产生了巨大的“虹吸效应”,吸引着大量的河北人力资本流入京津,使得河北人力资本投资与培育工作举步维艰,直接制约了河北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河北只有改变以往“环绕京津、依托京津、服务京津”的传统思维模式,不断树立“融入京津、开发京津、利用京津”的新型思维模式,才能在与京津两地的协作进取中实现互利共赢,为自身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增添原动力与新动能[1]。
3 借力京津,提升河北人力资本水平的现状与不足
近年来,河北省虽然采取了各类优惠政策,吸引越来越多的京津人力资本来冀,但相较于北京、天津巨大的人力资本“宝库”“巨矿”,河北的借力规模只不过是“冰山一角”。
一是规模偏小。河北省大规模的借力活动,往往仅集中于离北京、天津较近且各方面发展条件较好的秦皇岛、保定、廊坊等地,而经济相对落后的衡水、张家口、承德等地,借力引才尚未有明显起色。河北的借力引才还没有呈现出以点带面的“燎原”发展态势,京津冀人力资本的协同、一体化发展目标依然艰巨。二是层次尚低。近年来,大规模来冀就业或创业的人多为京津两地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且因户籍、住房、薪酬等问题,还无法完全融入当地生活。而真正掌握前沿科学技术、掌握某领域的发明专利、熟悉科研成果转化、懂得新兴市场开发的创新创业人员、高级科技工作者、管理者等高水平人力资本工作者,来冀工作的却屈指可数。三是领域较窄。河北省社科院人力资源研究所的一项调查研究显示,目前河北省引进京津两地人才的行业仍集中于传统的“制造业”和“采矿业”,其规模几乎占了引才总数的“半壁江山”。这虽然与河北传统的支柱产业市场地位相吻合,但与河北省绿色崛起所倡导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愿景却相去甚远。
4 借力京津,提升河北人力资本水平的政策举措
人才是最重要的稀缺资源,人才是高水平人力资本的重要载体。借力京津人力资本,需要以大力引进京津两地人才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地制定针对性强、成效显著的政策举措。
4.1 制定比较优势明显的招才引智政策
一是要用足用好用实现有人才政策。经过多年發展,河北已形成了一系列人才激励与扶持的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实现有人才政策,是进一步加大从京津借力引才的前提与基础。要按照《河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不断提升政策的可落地性与可操作性。二是加大人才政策创新力度。一方面,要对标先进地区与省份,紧扣京津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需求,摸清找准人才政策的激励点、着力点、优势点和创新点。另一方面,要重点在薪酬设计、平台建设与综合帮扶等政策上加大创新力度,大胆推行项目薪酬、成果薪酬、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新型薪酬制度,创新成果转化资金支持、无偿资助、股权(风险)投资等激励扶植政策,切实做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三是鼓励地方制定特色人才政策。要积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具吸引力、更能体现地方特色优势的招才引智政策。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区、白洋淀科技区等人才特区要在“特殊政策、特别机制、特优环境、特种保障”上做足文章,特别是在破除思想观念束缚和体制机制障碍,创新用人方式、向用人主体放权和人才激励等方面形成明显的政策优势,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引才“高地”与“特区”[2]。
4.2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柔性引才,是在不改变人才现有生活环境与工作条件的基础上,坚持从实际出发,以用为本,最大限度发挥人才共享效能的一种人才合作与交流方式。用柔性共享方式引才,既可以发挥河北毗邻京津的地理优势,充分吸引京津人才来冀工作,又可以有效规避“人才所属权”“就业安置”等多方面现实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人才引进的阻力与难度。
一是创新柔性引才的方式。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合作共享”的用人理念,让京津冀三地间的“星期天工程师”“飞行博士”“候鸟专家”成为人才交流、互动、共享的常态。通过进一步创新挂职、兼任管理、技术类职务,聘任技术与管理顾问等灵活多样的柔性方式,促进京津人才多领域、全方位交流往来。二是拓展柔性引才的领域。目前,河北省面向京津柔性引才的层次较低、规模较小、领域也不够开阔。持续加大从京津的柔性引才力度,需要在重点领域、重点方向上取得突破。要调研摸清各产业,特别是战略新兴产业的核心人才需求,掌握全省人才资源数量、结构、分布等特点,编制《河北省“十三五”期间各产业人才需求目录》,有选择、有目标、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对京津两地人才的柔性引进力度。三是增加柔性引才的粘度。要从初级松散型的柔性引才,向更深层次、更加紧密的人才柔性共享转变。要通过发明专利转让、入股或技术合作等方式,强化京津高端人才与与河北发展的“同频共振”[3]。
4.3 建立健全京津人才服务体系
借力京津人力资本,需要河北各级人才管理部门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意识,不断健全完善人才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借力京津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不能是“人事”一个职能部门的“独角戏”,还应有效联合工商、税务、组织、教育、发改委等多个部门,为人才引进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在人才引进、创业、工作、生活等多个方面提供无缝隙、全方位保障与支撑。二是强化精准服务。在人才引进中,不搞横到边、纵到底,缺乏针对性与精准性的“一刀切”政策。要不断在优化服务流程与内容上下功夫,力求做到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真正为京津人才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特色化、跟踪化“一条龙”精准服务。三是注重平台建设。要与京津两地合作,共同打造京津冀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鼓励省内人才服务机构与京津人才服務机构、各类招聘网站、猎头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建立紧密长久的业务合作关系,从而为及时发布与收集京津人才信息、办理人才引进与合作日常事务等提供全方位平台服务。
5 结语
综上所述,河北借力京津人力资本,特别是加大对京津的招才引智力度,不断弥补自身的短板与不足,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资源(资本)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的客观要求,也是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河北只有牢牢把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势,不断“凭势借力”,才能不断改进自身人力资本的存量结构,持续提升人力资本存量水平,助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战略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1】付斌,程亮.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人才共享路径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2018,6(2):7-8.
【2】陈朝阳,谢曼曼,郑晓娜.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人才一体化路径研究[J].河北工业大学学报,2017,9(3):10-13.
【3】邸晓星,徐中.京津冀区域人才协同发展机制研究[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16(1):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