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困境和对策
2020-06-29李文刚
李文刚
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的数量和体量都不断增加,一旦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也不断增加,扑救火灾的难度也不断增加,使火灾预防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然而基层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困境却不断增加。本文仅从工作的一个层面来分析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困境及形成困境的原因,提出破解困境的建议,希望引起思考,共同解决消防工作难题,提升消防工作的科学性,更好的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务。
关键词:基层;消防监督;困境;对策
1 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困境
1.1 不断增加的社会单位数量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的矛盾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伴随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经营性场所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全面查清了各行业的单位底数,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法人单位440.2万个。2017年,单位数量增加到2200.9万个,是1996年的5倍,21年间年均增长8.0%。其中,1996年到2012年期间,单位数量从440.2万个增加到1061.7万个,增速较为平稳,年均增长5.7%。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和推进,单位数量呈爆发式增长,2012年到2017年期间,单位数量从1061.7万个迅速增加到2200.9万个,年均增长15.7%。其中还不乏大体量、超高层等综合体建筑,达到一定规模的建筑更是层出不穷。以上种种原因都使消防监督的工作量大量增加,特别是基层消防监督的任务不断加重。而另一方面,基层消防监督人员的数量并没有增加,甚至从事专门监督工作的基层人员数量还有所下降,此消彼长中使基层消防监督人员疲于应对,虽然增加了一部分消防文员协助工作,但是消防文员能够承担的工作也有诸多限制,且需要正式监督员带领工作,也未能完全分担基层监督工作任务。
1.2 大而全的一刀切工作要求让基层应接不暇
社会单位数量的增加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的问题,已经使基层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相对繁重了,再加上每年的消防工作总会提出一些新的工作要求,虽然是通过各方研判得出的有利于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但是这种提出的新工作要求未能与原有工作相融合,适当增减,取长补短,也就是说新的工作要求是在原有工作要求上层层加码,年年累加,都要求基层落实,都要取得成效,而且工作动则要求全类型、全数量的全覆盖式的检查方式转变还不彻底,连年累积下来就变得大而全了,实际操作性大大降低,给基层监督人员和社会单位都带来困惑,很难统筹,造成了大量的重复工作,消耗了基层精力。过度的要求工作佐证材料和宣传报道,也造成了一定的工作重心偏离的问题。
1.3 单位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淡薄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普遍落实不到位是基层消防监督工作面临的又一个困境,主要表现在单位对消防工作的投入不足。单位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出于成本控制的考虑,因为消防工作是一项保障性工作,不与生产经营直接挂钩,往往最先削减的就是消防工作预算,而消防工作投入不足直接导致各类消防安全问题出现。在具体消防工作中体现在大部分单位没有专门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都是兼任,主要精力还在本单位其他工作上,仅指派一名普通员工来负责具体消防安全工作,造成消防工作停在表面,流于形式,难以形成全体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消防监督人员检查时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很难落到实处,发现的火灾隐患难以及时有效的整改,也不是仅仅依靠行政处罚手段就能解决的问题。
1.4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消防相关法律只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其他法规都是依据《消防法》制定的,内容都是在《消防法》规定范围内的进一步具体规定。在基层具体消防监督工作中常常会面临两个问题,一个是虽然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履行的相关职责做了规定,但对其履行《消防法》规定的相关职责和义务情况,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造成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而只是简单的要求消防机构基层工作人员去督促、推动这项工作,既无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据,也无法取得预期的工作效果,只能增加工作困难。另一个是依据《消防法》进行处罚时有取证困难的问题,特别是对相对较小的单位,违法事实比较清晰,但是缺少证人证言导致案件难以结案,处罚难以实施。以上两点都给基层消防监督人员带来困惑。
2 形成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种种困境的原因
2.1 经济转型和鼓励自主创业共同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从传统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上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社会劳动力,国家适时推出各种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大量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剩余劳动力开始自主创业,外加信息化技术的空前发展,促成各种资源共享,优化配置,互联网+模式也使创业成本降低,所以社会单位数量明显增多,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基层监督人员多元化的发展思路相对滞后,人员数量增长速度较慢,所以导致了不断增加的社会单位数量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的矛盾。
2.2 工作缺乏科学性的研究
我國幅员辽阔,各省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都有较大不同,即使同一地区也有较大差异,然而消防工作往往简单统一要求,且面面俱到,难免出现与实际不符合难以落实的要求。当前消防工作的传统思维模式还没有完全转变,运动式整治、地毯式排查、保姆式监管等监督模式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加上单位数量的大量增加,必然让基层监督工作人员疲于应对。
2.3 监督工作中对社会的消防宣传教育不足
当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普遍还需要提高,一是因为消防监督工作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整改,轻消防安全教育的作用,宣传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宣传队伍自身也不够稳定,难以系统化的开展工作。二是没有形成社会化的消防宣传局面,缺乏对社会宣传力量的引导。
2.4 法律法规滞后社会经济发展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而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势必落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立法的本质决定,先有社会经济现象才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出现,这种特性造成了法律法规总是在不断完善过程中。而在具体的消防监督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一般会先出台行政要求加以约束,这就造成了只有工作要求而无法律法规支撑的问题,使基层监督人员落实工作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
3 破解基层消防监督工作困境的对策
3.1 调动各行业部门力量参与消防工作
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的社会单位数量只会越来越多,短时间内不会改变,基层消防监督人员数量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有明显变化,所以要解决社会单位数量多和监督人员相对较少的矛盾,当前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发挥社会行业部门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可以按照国务院“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考虑各行业部门的基层职工也要在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增加消防安全的监督提醒内容,消除轻微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各行业部门共同参与的良性局面。
3.2 针对区域特点制定消防工作长期规划
当前消防工作缺乏长期规划,主要根据近期火灾事故发生特点确定重点工作内容,这样存在诸多弊端,比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较少发生火灾,住宅区火灾呈上升趋势,不能说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危险性比住宅区低,不能简单的把消防工作重心移到预防住宅区火灾上来,这样既否定了基层监督人员在防控重点单位火灾上付出的巨大精力,也使基层人员难有足够的精力来应对新的工作任务,势必顾此失彼。应该科学分析各地域的经济、产业结构等特点,再结合火灾趋势,综合各方面要素,制定一段时期内的消防工作规划,控制火灾隐患增量,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最重要的工作上。
3.3 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
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一直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宣传方式方法也比较单一,培训内容多是老生常谈,都是最基本的防灭火基础知识,千篇一律,较少对不同类型场所的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使消防宣传教育难以取得预期效果。要真正发挥消防宣传教育的巨大作用,就一定要提高其在总体工作中的地位,和监督检查工作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以此来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到达自觉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在消防宣传教育方法上可以多利用案例的反面警示教育作用,不应因害怕火灾案例被公众知晓而产生负面影响,只要加以正确引导,发挥火灾案例的震撼力,才能真正起到触动作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3.4 制定和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支撑政策
当前消防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外,基层监督工作特别需要和具体工作内容相适应的有效政策支持,来摆脱日常工作中常常遇到的因无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和无政策性文件要求而无法落实工作的困境,特别是要求所有单位统一落实的,因各单位实际情况等不同,执行起来难免遇到问题,这时基层人员往往无法可依,不能严格执行。所以在下達工作任务要求时,要尽量以现行法律法规、科学的调查研究等为基本依据,不能随意扩大,更不可好大喜功,任意而为。
4 结语
总之,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因素共同造成的,以上只是从片面来分析基层消防监督工作的困境,人员相对短缺,工作任务繁杂,社会消防意识还需提高,法律法规有待完善,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相互作用的结果。本文意在引发社会思考,理性看待问题,重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