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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理得法”

2020-06-23焦福维

美与时代·下 2020年3期
关键词:笔法书法

摘  要:专业书法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要形成创作能力,在今天书法环境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对古人的书法学习的经验要辩证吸收。专业化的学习背景需要首先辨明基本书学概念之“理”,进而形成相应的学习之“法”,尤其是在书法的基础训练阶段,在明晰笔法的生成之理、知晓笔法与结体的相互依存关系后的学习就会事半功倍。

关键词:书法;创作能力;笔法;結体

书法创作能力的形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期间的痛苦与煎熬只有亲历者才有深刻体会,很多书法爱好者终其一生都没有形成创作能力,可见,创作能力的形成并不一定是一个自然生成的过程。今天,书法学习走向专业化的过程中,首先应该辨明基本书学概念之“理”,进而形成相应的学习之“法”。尽管有个体天然禀赋、学习能力的差异,但每个阶段都需要一个明确的目标、得当的方法与严谨的学习过程方可有效。历史证明,任何试图速成的或跨越某一阶段的尝试都不会成功。

一、学习方法的不确定性

与选择的盲目性及其表现

笔法和结字练习属于书法的基础训练阶段,由于古人书法学习都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古代论著中也少有书法启蒙之类的行之有效且为大家一致认可的方法记载,这就给后来的初学者造成许多困难,究其原因大约可作以下推测:

首先,古人写字从一开始就是拿毛笔写汉字(每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字体),几乎都在童蒙阶段解决了笔法和结字的主要问题,或许从来就没有觉得用毛笔写字有什么不便。也就是说,在日常书写实践中(当然也包括摹写与临帖)自然掌握了这一技能,而对于今天的学习者而言,需要面对从硬笔向软笔转换这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是古人未曾经历的,目前也无法从古人的记录中找到答案。

其次,古人的毛笔书写大多是面向日常的实用书写,其功能类似于现在的写字或打字。如果有艺术禀赋或有明确的艺术追求者很快能过渡到书法及其创作层面,这个转换过程对于有书法之才者而言并不困难。但今天却不同,软笔书写已几乎没有日常实用功能,拿起毛笔学习的开始,就是指向书法艺术的行为,无疑难度会更大,要求会更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初学者面临学习方法的不确定性和选择的盲目性,尽管临摹是学习书法的不二法门,但如何临摹则是不确定的,似乎各有不同的方法。再比如,笔法和结字训练是分开练习还是同步进行,二者之间有无关系或有怎样的关系?有人强调先解决笔法问题,再进行结字训练,有人则主张相反,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再比如,书法和写字在初学阶段有没有区分,或者有没有必要分别对待,诸如此类一系列的问题就会给初学者造成一种选择障碍与迷茫。所以,书法学习的任何阶段都需要明理,这样的学习过程才会是主动的选择,对初学者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二、“笔法”——物性与人性合一的基础训练

笔法养成为书法学习的基础训练,在笔法训练过程中,要把握“物性”与“人性”有机配合方可精进。

(一)物性

物性指事物的物理属性,首先表现在作为书写工具——毛笔的特性上,即书写要符合毛笔的特性。尽管圆锥形的毛笔可以做平动、绞转、提按等运动,但在书法中绝不是随心所欲的。书法中的笔法还须遵循另一个物性,即书写对象——汉字的结构。表现在每种字体、每个汉字的书写顺序各不相同,但都有约定俗成的习惯性书写,而这种习惯一方面保证了快速便捷的书写要求,另一方面则使书写具有了节奏而形成审美性。书写者的指、腕、臂的天然生理结构也制约着毛笔的运动方式,大致汉字书写要合乎人的生理结构才便于书写,所谓的“心手相应”一定是符合关节运动的方向和习惯,而反关节书写既难以完成,也难以出现好的效果,可以偶尔出现,但不属于常规的笔法范畴。书写中对物性的把握要注意在遵循物性的基础上发挥其特长。

(二)人性

“人性”是指人的审美参与下的书写。书法艺术会留给书写者很大的发挥空间,其中有一小部分是属于笔法的。尽管如赵孟有“用笔千古不易”之说,但不能机械理解为笔法是惟一的、不变的,而是说书法用笔的基本规律是相对稳定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个体的任何行为与动作均会打上个体烙印。尽管笔法属于书法的技术性层面,但书法毕竟不同于流水线的作业方式,因“惟笔软则奇怪生焉”[1],故每位书写者对毛笔的把控能力都具有唯一性,所谓“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2]。笔法变化的复杂性是十分微妙的,即使临习同一种法帖,用相似的用笔方法,也会呈现出一定的个体差异,如果这种个体表现是合乎笔法美原则的,视为“得法”,就会成功融入到书法的笔法体系中。反之为“不得法”,会被摒除在书法用笔之外。

日常的笔法训练一般从所选字体基本点画规范的书写训练开始,无论是作为实用的写字还是作为艺术的书法,点画规范训练都是基础,也是必须的。由于魏晋以后楷书成为日常书写和官方通用的字体,所以在基本笔法的训练中常作为基础训练的主要内容。就书法创作而言,仅有楷书笔法的规范训练还不够,还需掌握其它书体的用笔方法,这样才能做到相互融通。毕竟,笔法的丰富性是保证书法创作能力的重要内容。历史上,颜真卿就创造性地将篆籀笔法用于楷书而获得成功,成就了彪炳书史的“颜体”。所以,笔法从基本规范到丰富再到形成自己的特点,是书法学习者必须要历练的过程,这一过程应该伴随书法学习的整个阶段。有人通俗地总结为笔法“简单——丰富——简单”的阶段,也可以理解为从必然到自然的一个过程。如果这一阶段基础薄弱,书法创作就会堕入粗鄙、甚至“野道”,今天常见的“江湖体”皆属此列,毫无可观。总的来说,这一阶段训练既要遵循物性,发挥物性之长,这是作为书法的基本属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书法就是“用毛笔写汉字”;还要注意“人性”的积极、合理参与,人性的参与主要指向的是保证书写的审美性,做到二者有机统一。所谓“‘得心应手‘心手两忘‘心手合一‘手与心会等词,皆出现在古代书论的言辞述解之中,同样这也是我们学书之人内心皆所祈盼达到的至境”[3]。

三、笔法与结体相互生成的审美风格训练

尽管点画是组成汉字的最小单位,但笔法训练绝不能理解是为对点画的独立训练。虽然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但古代书法学习的事实证明,笔法训练必須在汉字的书写中进行。究其缘由,一个完整的用笔过程还应该包括笔触离开纸面的空中运笔部分,通常的用笔单元从小到大应该是偏旁部件、单字到字组。如果把每一个点画作为最小的用笔单元,汉字的书写就会节奏凌乱,书写过程就成为点画的堆砌搭接而变得迟滞困难,毫无美感,没有书写节奏的汉字书写无论是实用书写还是艺术创作,都不会接纳。

实际上,汉字笔法与结体的关系从训练角度讲是不可分割的,“笔法即结构”,在训练中笔法与结体训练应该同步展开。笔法与结体的关系是相互生成、相互影响的。这就决定了笔法与结体训练应该是同步发生的,不可顾此失彼。

(一)结体生成笔法

规定的汉字形体决定了对于笔法是有选择性的。大量形态万千、不适合特定汉字形体的用笔方法是被排斥在笔法之外的,不同的字体、书体所选择的笔法也是不同的。就字体而言,追求规整长方的小篆结体要求大量平动、圆转笔法来表现出其“婉而畅”的美。而隶书横势开张,方正结体则决定了折笔的出现。此后,楷书进一步规定了方块字的基本形态,打破了横平竖直的机械形体,笔法更加丰富精微,所谓“永字八法”——侧、勒、弩、、策、掠、啄、磔,即是其笔法精髓的浓缩。

(二)笔法影响结体

在长期的书法训练中,书写者会形成较为固定的笔法节奏,进而会不自觉地渗入到每一次书写中,渐渐地,这种唯一的节奏感会影响到汉字的结体形态,成为个人风格重要的组成部分。就行草书而言,结体的规范被进一步打破,在流动性笔法系统的影响下,折、钩等构成结体特征的重要点画弱化,被连带的圆转、反转所代替。历史上,如杨维祯、张瑞图、倪元璐等人都在个人书写节奏上大量改造了汉字结体,形成个性鲜明的书风。

四、结语

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种类,相对于绘画,书法的表达方式更为抽象、简约,这就增加了书法创作的难度。作为创作者,要在抽象、简约的表达中表现出符合书法传统的审美意趣绝非易事。书家积一生所学,在创作中渗透着自己对书法审美的深刻理解,再加上个人意趣、情致、偶然体验等的渗入,才会形成一个独特的书法作品。对创作者而言,这种表达应该是自觉不经意的。但这种创作中的自由表现却是在目的明确的严格训练中逐渐获得的,尤其是关于笔法与字法的训练,如果只是处于盲目的摹写阶段,耗费日久也不一定有所得,所以明确笔法生成、字形结体之“理”对学习者来说是得“法”的捷径。

参考文献:

[1]蔡邕.九势[C]//崔尔平,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6:6-7.

[2]孙过庭.书谱[C]//崔尔平,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6:124-125.

[3]邓威.古代书论心手关系刍议[J].中国书法,2019(24):161-164.

作者简介:焦福维,硕士,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与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古代文学与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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