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之路径浅析
2020-06-23沈庆航
关键词 渝北 营商环境 法治化
作者简介:沈庆航,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325
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专题部署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使之上升为国家战略;同时,重庆和广州成为继北京、上海之后,新入选世界银行评估中国营商环境样本城市。抢抓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历史机遇,迎接世界银行评估,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首批临空经济示范区,渝北区势必推动营商环境革命性再造,以更强大的承载力、辐射力和带动力,成为重庆改革开放高地的领头羊、排头兵。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通常包括政务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等方面[1]。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更大的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论述优化营商环境,他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只有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之下,市场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市场主体才能公平竞争,从而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国营商环境领域的立法空白[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渝北区应当从加强市场领域决策、执法、司法和普法环节入手,进一步依法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使营商环境更加稳定、公平、透明,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一、坚持科学决策,扎实推进依法治区
近年来,渝北区创新“三审四议”制度(即由议题单位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区司法局进行“三重”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由政府常务会、人大主任会、政协主席会和区委常委会“四议”),在全国率先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有力提升了决策科学化水平。但有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定上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强,部分单位在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方面需进一步规范。
在行政决策中,既要加快清理与《条例》不相适应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又要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渝北板块“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主动承接审批权限,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更加开放的政策体系。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协同,因地制宜合力推动政策细化落地,并根据市场主体反馈,及时预调微调,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完善本单位的决策管理制度,凡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调研论证、决策启动、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公布等环节,以确保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推进政策落地,提升企业获得感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渝北区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环境、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企业融资、引才、招工、减税降负、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政策扶持、宣传和跟进方面仍需加大力度,提升企业获得感。唯有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才能让利国利民的“好政策”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引擎”。
因此,在科学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激发动力和活力。除开办培训班、公众号推送等现有方式宣传之外,还要加快推进“惠企通”政策申报平台建设,着力解决政府政策宣贯难、评估难、追踪难和企业对应政策获取难、理解难、申报难等问题。建立营商制度和相关政策的可行性评估审查制度,及时组织开展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实施开展政策性质效果评估[3],强化政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中去。
三、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水平
渝北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和“监管对象数据库”,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监管,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但是受各种因素制约,信用体系建设较为滞后,部门之间执法联动机制、执法信息共享互认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公正监管是公平竞争的保障。要自上而下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明确镇街综合执法业务主管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多方联动效率。重点规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提高透明度,杜绝选擇性、随意性执法。尽快整合各部门全数据,建立可实现许可发照、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信息移交等功能的统一市场监管平台,形成事中事后监管闭环。针对新技术、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定期考核,切实提高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满足依法履职的需要。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
四、强化司法保障,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渝北区开通涉民企业纠纷立案绿色通道,快审快结。优化民营企业司法服务,对具备经营价值,暂时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适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但由于经济转型升级较快,伴随而来的是经济纠纷案件数量增加,立案效率、审查效率、执行效率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企业发展和社会活力。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与市场道德的最后一道防线和保障[4]。要筑牢“司法为民”意识,正确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地位,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加强立案监督,着力纠正不立案、乱立案和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宽松发展环境。依法支持企业合理诉求,妥善审执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民事案件、涉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破产重整案件、政府招商引资合同案件,推动证券、期货纠纷纳入法院系统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合理利用庭前调解制度,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调解员的作用;充分发挥仲裁优势,缓解法院诉讼压力,节约司法资源;支撑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商事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借鉴国际先进规则,及时化解各类民事纠纷。
五、补齐法律服务短板,创新竞争优势
目前,渝北區已成立全国首家重庆临空政策法律服务国际中心,为境外企业来渝北投资和本地企业对外经贸活动提供全程化、专业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但与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比较,在国际化法律服务机构数量、人才资源、作用发挥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补齐国际化法律服务短板,将有力提升辖区内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能力。
依托西南政法大学优质的法学资源,支持鼓励辖区内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积极培育打造面向全球的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主动争取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在渝北区设立分支机构,切实满足跨国投资者的法律服务需求。开展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培训工作,吸引国内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高端人才前来渝北执业发展,打造一支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定期开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组织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单位的“2+1”工作交流,经常组织成渝两地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协会交流研讨,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谋划策。
六、推进普法教育,提高“依法治企”意识
渝北区通过组建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举办普法讲座、开展法治体检等形式,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但相对于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的管理模式,中小型民营企业“依法治企”意识相对较弱,习惯于“事情发生后,再另想办法”的传统思维,而非提前准备、防范于未然。因此,要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企业法治文化的建设。
通过非公经济大讲堂、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讲会,邀请专家教授举办经济形势报告会,约请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做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企业家法治意识。拓展“庭审进镇街、进园区”活动范围,选取典型案件到相关产业园区、民营企业开展现场庭审,邀请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管理人员、一线职工旁听,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引导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建立防范法律风险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构建信息平台、培养信用市场、建立体制机制和创新产品,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守约的人文环境和法律文化[5]。
参考文献:
[1]谷建全.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N].河南日报,2019-07-03(008).
[2]左明武.略论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J].法制博览,2020(10):206-207.
[3]协同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J].稀土信息,2019(12):28-29.
[4]陈建财.优化营商环境重在优化法治环境[J].法人,2020(1):34-37+4.
[5]郑继汤.习近平关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逻辑理路[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9(6):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