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渔业现状及发展对策
2020-06-21高庆军
高庆军
东宁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境内总面积7137km2。地域辽阔,气候适宜,有大小河流160余条,我省四大水系之一绥芬河贯穿东宁全境,可养鱼水面1.5万亩,水产资源较为丰富。近些年来,东宁市水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全市渔业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1 东宁市渔业现状
2019年,全市养鱼总面积8444亩,名特优养殖面积3000亩,水产品产量2000t,渔业总产值3800万元,名特优养殖面积5590亩,驯化养鱼1200亩,无公害水产品养殖面积7220亩,综合养鱼面积1000亩,休闲渔业3000亩,改造池塘500亩,春季放流大马哈鱼苗35万尾、滩头鱼苗284万尾。
1.1 抓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科技兴渔水平
全年共举办科技大集2期,渔民培训班11期,培训渔民427人次,发放各类渔业宣传单5000余份。为养殖户调剂鱼种170t、鱼苗220万尾,联系购进渔用颗粒饲料120t,完成技术咨询、指导80余次,无偿联系渔用药物30余次,提供产、销信息100余条,培训科技示范户5户。
1.2 抓结构调整,拓展渔业增收空间
大力发展名特优养殖,重点引进和推广深受百姓欢迎,适应本地生长,价位高的野生柳根池、德国镜鲤、银鲫等品种,使名特优面积达4000余亩。大力发展休闲垂钓渔业,全年发展休闲渔业50户、3000亩。
1.3 抓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全面贯彻《渔药管理条例》,对全市的渔药饲料商店进行检查,对养殖场和养殖大戶进行抽查,保障了地产水产品,特别是节假日水产品的安全供应。
1.4 抓养殖证制度实施,确保养殖户合法权益
按照农业部《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鼓励渔民创新创业,组织人员,在全市6镇60个渔业村屯开展调研,为新养鱼户办理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全市水产养殖办证率达100%。
1.5 抓渔业行政执法,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深入渔业重点村屯,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发放《渔业法》宣传单500张,针对边境水域捕鱼生产的特殊环境,与武警、驻军部队共同举办渔民法律培训班4期,培训渔民200余人次,在重点渔区张贴禁渔期、禁渔区通告100份。对道河镇等偏远镇村水域检查,以贯彻落实《禁渔期制度》为核心,重点查处私捕滥捞、禁渔期捕鱼、禁渔区捕鱼等违法行为,查处渔业违法案件7起,没收并销毁非法网具、电鱼设备20余件。另外,还注意加强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麻哈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1.6 抓人工增殖放流,切实保护珍稀洄游鱼类资源
4月26日,在绥芬河下游举办了“2017年绥芬河水系大麻哈鱼苗放流仪式”。秋季在绥芬河水域开展大马哈鱼孵化捕捞和采卵,人工采卵25万粒,进行冬季孵化、饲育。10月19日,开展了首次秋季增殖放流,向绥芬河水域放流马苏大马哈鱼苗5万尾。
1.7 强化项目建设,加快经济建设和行业发展
完成市下达招商引资任务17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5200万元(超过任务600万元),每年争取数十万元大马哈鱼放流专项资金, “一带一路”丹阿公路东宁段建设渔业补偿资金65万元。邀请省环保厅、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专家对建禄温泉小镇项目建设进行环评,顺利通过了大马哈滩头鱼县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评价论证。向省渔业渔政局争取了125万元大马哈鱼放流站改造资金。
2 发展对策
东宁市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渔民增收、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要目标,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渔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2.1 深化渔业产业结构调整
小龙虾池塘养殖试验2户7亩、投放虾苗1.6万尾,大马哈鱼陆封型池塘养殖试验2户5亩、投放鱼苗3万尾,建立台湾大泥鳅孵化场一处,年孵化台湾大泥鳅鱼苗20万尾,推广台湾大泥鳅池塘养殖30亩。全市野生柳根池鱼养殖面积由现在的3000亩发展到3500亩,野生柳根池鱼产值达到1300万元,占全市渔业总产值1/3左右,使池塘养殖野生柳根池鱼这一项目最终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水产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休闲渔业发展,摸清全市休闲渔业基本情况、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引导渔民发展垂钓、餐饮、娱乐等二三产业,增加水产品附加值,提高渔民收入。
2.2 强化渔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结合“科技大集”、“送科技下乡”等活动,组织渔业科技人员,深入镇村、渔户家中,对渔民开展健康养殖技术、鱼病防治技术、综合养殖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新品种养殖技术等知识培训,每年举办市级培训班2期、镇村级培训班5期,培训渔民400人次。
2.3 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培树渔业典型
主要是抓好老黑山野生柳根池基地建设,绥阳镇九里地村、二道村无公害养鱼示范基地建设,九佛沟水库、新城子沟水库生态渔业基地建设。树立特色养殖典型、休闲渔业典型、高产高效典型、无公害养殖典型,组织渔民参观、学习交流,用典型带动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
2.4 抓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严把饲料、渔药和添加剂销售使用关,对渔业生产大户及2家渔药商店、4家饲料经销商店,定期实施检查和监督。鼓励渔民实施老池塘改造,改造老旧池塘500亩,挖掘渔业生产潜力,为渔业养殖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条件。
2.5 强化渔业法律法规宣传
对重点渔区和沿河村屯渔民进行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张贴《渔业法》、《黑龙江省农委禁渔期公告》、《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宣传单,广泛开展渔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渔民守法意识。以《渔业法》、《边境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全年举办渔民培训班4期,受训渔民力争达到300人次。
2.6 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
抓渔政“亮剑”执法行动。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规定,全年检查天数不少于60d。对自然水域采取分段管理和有奖举报的方式,将绥芬河水域划分为8个区段,瑚布图河划分为3个区段,聘请渔业监督员实施监督和管理,提高群众对自然水域渔业管理的参与度,重点查处毒、电、炸等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渔业违法案件。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管。禁渔期内严禁野生地产小型经济成鱼进入市场。对渔需物资经销商店实施检查,杜绝非法渔具的上市和流通。
2.7 抓好边境水域捕捞生产工作
根据国家自然水域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规定,在省控指标内合理发放捕捞许可证。与公安边防、驻军部队密切配合,抓好春秋两季边境水域捕捞管理,确保界河孵化捕鱼生产顺利进行,避免涉外事件发生。
2.8 继续开展人工增殖放流
力争每年春季放流大麻哈鱼苗25万尾、滩头鱼苗300万尾,秋季孵化大麻哈鱼苗30万尾,有效维护绥芬河水域生态平衡。
2.9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
有效开展绥芬河东宁段滩头鱼、大马哈鱼国家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教育学会、永续自然基金会、中国水产科学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通力协作,实施滩头鱼、大马哈鱼增殖、洄游科学研究,对绥芬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科学管护。
(责任编辑:柴方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