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分析研究
2020-06-19郑秋生
郑秋生
(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汜水河、枯河为郑州市上街区的主要防洪、排涝河道,均属黄河支流。由于河道沿线污水排放,污染物排放超过水体纳污能力,导致河道水体部分化学指标超标,其水质类别分别为Ⅳ类、劣Ⅴ类,河道治污形势严峻。由于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低,水质较差,难以形成完整的水生生物栖息地和食物链系统,水生植物和滨水植物种类单一,河道生态环境脆弱。因此,通过计算上街区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区域河湖水生态环境管理及沿河排污口排污量控制至关重要。
1 水功能区划和水质目标
1.1 河流基本情况
上街区的河流水系均属于黄河流域,主要河流为汜水河和枯河,境内无天然湖泊水库。其中汜水河发源于新密市尖山乡田中湾村,流经巩义市新中镇及米河镇、荥阳市高山镇、上街区峡窝镇,于荥阳市汜水镇流入黄河,流域面积373.28km2,河道干流全长46.74km,在上街区境内河段长9.10km,属过境河流。汜水河是季节性河流,枯水年份最小流量为0.53m3/s,最大流量无记录,常年平均流量2.60m3/s。
枯河发源于郑州市上街区廿铺村,向东南流经上街区、荥阳市、惠济区,在惠济区古荥北流入黄河,流域面积250.40km2,河道干流全长40.60km,在上街区境内河段长约2.00km。枯河是季节性河流,承担着上街区北部、荥阳市北部、惠济区西北部防洪排涝任务,属于跨区排水河道。
1.2 水功能区划分
按照流域分区,上街区处于黄河小浪底—花园口干流区;从水功能区角度,上街区隶属于两个一级水功能区(汜水河巩义荥阳开发利用区和枯河荥阳郑州开发利用区)和两个二级水功能区(汜水河荥阳过渡区和枯河荥阳郑州农业用水区)。
核定现状及远期规划水平年地表水总纳污能力,需确定河道水质规划目标。根据上街区水功能区水质现状、排污状况、不同水功能区特点、环境发展趋势以及当地技术经济条件等,结合《郑州市上街区生态水系规划(2013年)》及省、市对生态环境方面的最新要求,拟定河道水质的规划目标,见表1。
表1 上街区河道水质规划目标
2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计算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是在给定水域范围和一定设计流量条件下,满足水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最大允许纳污量。纳污能力分为现状纳污能力和规划水平年纳污能力。根据水资源综合规划有关技术要求,现状污染程度小于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以现状污染物入河量为纳污能力,现状水质较差的参照计算的纳污能力。
2.1 模型选取
根据上街区河道的实际情况选取河道纳污能力计算模型,汜水河、枯河等跨界河流污染物质在较短时间内能均匀混合,流速大于0.1m/s,采用一维水质模型计算纳污能力。
一维水质模型公式如下:
(1)
式中:W为水域纳污能力,t/a;Q为水功能区设计流量,m3/s;q为水功能区入河污水量,m3/s;Cs为水功能区水质目标,mg/L;k为污染物综合衰减系数,1/s;x为水功能区上断面到下断面的距离,km;xi为简化后排污口到下计算断面的距离,km;u为水功能区设计流量下的平均流速,m/s。
2.2 纳污能力设计条件的确定
2.2.1 水文条件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的水文设计条件以计算断面的设计流量表示。现状条件下,一般采用最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或90%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设计流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采用95%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其设计流量。
该地区部分河流基流量很小或有可能断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设计保证率。结合《郑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使控制断面设计流量与河道生态基流保持一致,取75%保证率最枯月平均流量作为枯水期设计流量,取90%保证率最丰月平均流量作为丰水期设计流量。上街区范围内汜水河下游没有水文站,各河道控制断面流量采用水文比拟法进行推求。
2.2.2 控制因子和水质目标
纳污能力计算选取CODCr和氨氮作为主要控制因子。以水功能区相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类别的上限值作为水质目标值。水功能区相应环境质量标准具体落实于相应的监控断面,断面达标即意味着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2.2.3 背景浓度
参考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以对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上限值(达到对应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大值)作为本底浓度。
2.2.4 综合衰减系数
根据《全国地表水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复核要点》中提供的河道水质综合衰减系数参考值,结合各功能区水质优劣状况和水文特征,进行水质综合衰减系数的选取。根据实际情况,河道CODCr综合衰减系数取0.06~0.15,氨氮衰减系数取0.1。
2.3 纳污能力计算
经计算核定2016年上街区地表水总纳污能力:CODCr为305.1t/a,氨氮为25.5t/a;2020年地表水总纳污能力:CODCr为293.1t/a,氨氮为24.1t/a;2030年地表水总纳污能力:CODCr为276.8t/a,氨氮为22.8t/a。上街区河流纳污能力计算结果见表2。
表2 上街区河流纳污能力计算结果
3 污染物削减量
水功能区污染物削减量为现状入河排污量减去该功能区的纳污能力。当现状入河排污量小于纳污能力时,削减量为零。随着上街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污染物排放量与入河量在规划水平年内将会明显增加。根据相关环境成果,以偏安全角度预测各水平年污染物排放量,获得该区域各河道污染物CODCr和氨氮的削减量。即规划年2020年CODCr入河削减量至少应达到944.60t/a,氨氮的削减量应达86.05t/a;2030年CODCr削减量至少应达到1297.00t/a,氨氮的削减量应达117.98t/a。上街区各水功能区污染物削减量见表3。
表3 上街区河流污染物削减量计算结果
4 水环境存在问题分析及建议
为实现上街区河道水质的规划目标,完成河流污染物削减量控制任务,深入分析该区域水环境问题成因也同样重要。
4.1 水环境存在问题分析
4.1.1 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河道纳污能力
上街区河道是流域面积较小的二、三级河道,加上近年来气候变化和河流沿线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天然径流减小,河道水体自净能力低。同时由于沿线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了河道纳污能力,河道不能完全消纳排入的污水,导致河道部分水质超标。
4.1.2 跨界河流上游污水排放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上游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加,未经处理的污水经汜水河进入上街区,导致汜水河上街区河段受到污染,河水部分化学指标超标,影响了区域水环境质量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也不利于河道周边亲水群众的身心健康。
4.1.3 点源、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
沿河乡镇、农村居民居住分散,乡镇污水管网收集率偏低,雨污混流情况比较普遍,污水不能集中处理排放,部分企业存在污水直排的情况。污染源防治面广、量大,沿河点源、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的控制,导致区域内河流受到污染。
4.1.4 沿线群众参与河湖保护积极性不高
政府对沿线居民环保宣传力度不足,河流沿线群众缺乏主人翁意识,存在向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的情况,同时对发现的水污染环境情况未能及时进行制止和举报。
4.2 建议
为使上街区河流水质达到规划水质目标的要求,一方面,必须要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建立健全区域内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效控制点源、面源污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达标处理后才能排入河道;加强跨界河流入境断面水质监测,及时控制输入性水质污染。另一方面,必须高效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利用水利工程调蓄河湖水,提高河湖水资源利用程度;增加河道生态补源工程建设,提高生态用水保障;加强中水利用能力建设,提高中水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