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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南陈庄《仪制令》碑年代考释

2020-06-18杨梅

大众考古 2020年12期
关键词:小字大字

杨梅

2019年3月,江苏连云港灌南县博物馆工作人员在当地教育工作者武红兵老师的介绍下,从新安镇陈庄村陈玉能老先生处征集到一块《仪制令》石碑(下称陈庄《仪制令》碑)。据陈老先生回忆,此碑是在20世纪80年代当地组织挑河时被他们一帮人从河边的淤泥里挖上来的,后来被他弄回家当普通石板用。博物馆工作人员第一次到陈老家时,此碑还砌在他家猪圈上。该碑无背文,正面碑文字迹模糊,犹可分辨,上半部竖刻“仪制令”3个大字,字径18.5厘米;下部从右到左竖刻“轻避重,少避老,贱避贵,去避来”12个小字,字径9厘米。

《仪制令》演变过程

“仪制”是朝廷官府颁布的法规礼节,即社会奉行的礼仪制度,“令”,当法度、命令讲。据史料记载,仪制令起源于唐代,贞观十一年(637年)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内容是:“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自此,凡行路之间皆有此交通规则。《唐律》规定违反《仪制令》,要受到严格的纪律惩处,“诸违令者,笞五十;别式减一等”。《故唐律疏议·违令》解释说:“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十。”可见此律令之严,只是当时还没有用实物立于道路宣示罢了。

五代十国是榜刻《仪制令》开始的时期,后唐明宗李嗣源于长兴二年(931年)八月敕:“朕闻教化之本,礼让为先,欲设规程,在循典故……准《仪制令》,道路街巷,贱避贵,少避长,重避轻,去避来,有此四事,承前每于道途立碑刻字,令路人皆得闻见。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管内县镇,准旧例于道路明置碑,雕刻四件事文字,兼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刻碑,晓喻路人。委本县所由官司共切巡察,有敢犯者,科违敕之罪。贵在所为简易,所化宏多,既礼教兴行,则风俗淳厚,庶皆顺序,益致和平。”(《全唐文》第2部卷一百十一)

榜刻《仪制令》至宋代时盛行。当时的交通工具有车、船、轿子、牲口几大类,而每类又有好多种形式。面对交通工具混杂、秩序混乱的局面,时任大理正的孔承恭提出了解决办法,太平兴国(976—984年)中上言仪制令,云:“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并令两京、诸州于要害处刻榜以揭之,所以礼让而宽厚的风俗随之兴起。《事物纪原》亦有记载:“谈苑曰太平兴国中,孔承恭为大理正,上言仪制令,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望令于两京、诸州要害处刻榜以揭之,所以兴礼逊,厚风俗,从之,今京师诸门、关亭皆有之,而所在道途双堠处皆刻之,盖自本朝孔承恭始也。”

关于大理正孔承恭建议榜刻《仪制令》的资料在《续资治通鉴长编》《玉壶清话》《东都事略》《宋朝事实类苑》《宋史》等书中均有记载。

自此,《仪制令》从京都开封到全国各州各县各交通要道广泛榜刻使用,并由刻在木板上悬挂逐渐发展到勒字刻石立于路旁永久示人。

已发现的《仪制令》碑

五代与宋的《仪制令》木牌(榜)迄今未有发现,与木质之榜置于通衢不易保存有关,今所见均为《仪制令》石碑。

福建宁德蕉城区霍童古道邑岭段邑岭垭口《准仪制令》碑,坐西南向东北,花岗岩质地,呈长方形。碑刻纵书3行,共16字,均为阴刻楷书。正面“准仪制令”4字,字形硕大,右下方刻“贱避贵,少避老”6字,左下方刻“轻避重,去避来”6字。由于碑刻风化严重,部分字迹已经模糊不可辨识,但16个文字应准确无误。碑刻没有落款年号,刻字粗糙,应为民间所立,据考证应为南宋年间的碑刻。

福建松溪县的《仪制令》碑,现存3块,均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现于松溪县,其中两块有南宋开禧元年(1205)的落款。除“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外,还有所在地、行路里程和立碑人等文字记载。现竖碑地点已移至县城外的乡村。

陕西《仪制令》碑,现存2块。一通正中上段有“仪制令”3个大字,每字高、宽12—14厘米;下并列4行小字:“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字高、宽4.5—5厘米;题款“淳熙辛丑,邑令王立石”,淳熙辛丑即南宋淳熙八年(1181)。碑現陈列于略阳县灵崖寺博物馆北展室,又称略阳《仪制令》碑。

另一通正中上段有“仪制令”3个大字,下段并列4行小字:“贱避贵,少避老,去避来,轻避重”,刻于宋,发现于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鲤鱼坟墓地,现藏于宁强县文化中心。

湖北警察史博物馆藏有一块古代《仪制令》石碑的复制品(原碑已不存),正楷字3行,石碑中间竖刻“仪制令”3个大字,字径14厘米,左侧从上往下竖镌“少避老,去避来”6个小字,右侧从上往下竖镌“贱避贵,轻避重”6个小字。

甘肃清水县赵充国陵园碑林中保存有一通《仪制令》碑,系白石质材,无背文。碑中段上部刻有“仪制令”3个大字,右书“贱避贵,少避老”,左书“轻避重,去避来”。据考证该碑年代为南宋,2010年被公布为清水县文物保护单位。

1966年冬,在开挖江苏盱眙新船塘时发现一块《仪制令》碑,高约74厘米,宽50厘米,正楷字3行,中间为“仪制令”3大字,字径14厘米,右书“贱避贵,轻避重”,左书“少避老,去避来”,字径均为9厘米,此碑发现后又被就地掩埋。1974年4月,在盱眙斩龙涧南宋古城墙处又发现一块《仪制令》碑,碑文同新船塘《仪制令》,碑帽、碑座都已打碎,碑身略有损坏,字体楷书,中间大字字径15厘米,两侧小字字径9.5厘米。据考证,盱眙后发现的《仪制令》碑为南宋时期所刻,现存盱眙第一山。

河北《仪制令》碑于1974年发现于邢台,尺寸不详,内容为“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

1992年在内蒙古巴林右旗沙布尔台发现一通《仪制令》碑,粉白色花岗岩质,高110厘米,宽56厘米,厚11厘米,表面粗糙,内容为“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据考证为辽代的交通法规碑。

上述《仪制令》碑碑文内容大都相同,只是个别碑文有“老”和“长”之别以及前后语序不同而已。所谓“贱避贵”,指一切行人车马皆避官轿驿骑、邮车;奴仆及苦力人等给官吏、贵人、主人让路;官位低的人给官位高的人让路。“少避老”是指年轻人让路于年长者。“轻避重”是指轻身轻骑让路于负重者。“去避来”意思向来有争议,总结一下大体有三种:一是主人应该给客人让路,客人毕竟远道而来,主人应该发扬友爱精神,给客人以方便;二指下坡人让路于上坡人,行人让其同向的车马;还指避让后面的来者,即某人自后面奔走而来,必定是有急事要办,故也应当避让。

陈庄《仪制令》碑年代

根据已见各种资料,目前全国发现的《仪制令》碑不到15件,大都鉴定为南宋时期刻立。灌南发现的此件《仪制令》碑年代应该要早于已发现的其他任何一块《仪制令》碑。

此碑文字书法极其古朴,书写格式完全不同于其他已发现者。其他已发现者书写方式大都为中间书“仪制令”3大字,其余12字分列两侧,成为3行并立式;或者添加其他地望、立碑人、年份等附加文字。而此碑所刻字迹笔画宽峻,气势浑厚,上半部用颜体书“仪制令”3大字,下部书并列4行12个小字,字体介于楷隶之间,明显具晚唐至北宋早期书体风格。

据《故唐律疏议》卷二十七记载:“令有禁制,谓《仪制令》‘行路贱避贵,去避来之类,此是‘令有禁制,律无罪名,违者得笞五”其中《仪制令》顺序与陈庄《仪制令》碑后8字字序一致。

此碑为砂岩质地,也比宋代常用的武康石及石灰石年代要早。

故从碑身的字体格式、书法风格、字序、材质等方面都可以断定此碑年代不晚于北宋。

据《宋史》卷一百八十二《食货志》记载,北宋时,朝廷在海州设有板浦、惠泽、洛要三座盐场,年产盐47.7万余担。此碑出土地点位于灌南县新安镇陈庄古老的惠泽河南岸,正是北宋海州惠泽盐场之境。灌南县新集镇莞渎村(因莞渎河而得名)曾出土过北宋时期的制盐工具——盐(现藏于灌南县博物馆),陈庄与莞渎仅相距10多千米。灌南境内有多条河流经过,如灌河、盐河、莞瀆河、惠泽河等。发达的水系加上陆路交通满足了盐场外运需要,各色车船在此川流不息,此碑很可能是立于古惠泽河畔的重要水路交通标志碑。

灌南境域在唐代即隶属河南道之海州,五代十国时期先后隶属于吴、南唐和后周,北宋时全境属淮南东路。据宋代王溥《五代会要》记载,长兴二年(931年)八月敕准《仪制令》,宜令三京,诸道、州、府各遍下县、镇,准旧仪制于道路,分明刻碑于要会、坊门及诸桥柱,晓示路人。由此可见,五代至北宋时灌南已具备立碑的行政级别。

2009年灌南县汤沟镇契丹庄遗址的发现,证明在宋代契丹人已到达现在的灌南。鉴于内蒙古沙布尔台《仪制令》碑经考证为辽代的交通法规碑,亦为灌南县陈庄《仪制令》碑在北宋早期就已刻立提供了佐证。

灌南县陈庄《仪制令》碑是由官府立于古惠泽河畔的重要水路交通标志碑,刻碑年代不晚于北宋,可能是目前为止国内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交通法规碑刻,弥足珍贵。

(作者为灌南县博物馆副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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