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相关眼外伤临床分析
2020-06-17张煜刘春玲陈宁邵
张煜 刘春玲 陈宁邵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四川成都610041)
休闲钓鱼是最受欢迎的体育活动之一,各年龄段的人都参与其中。锋利的鱼钩及高速投掷的重物对于眼睛是一种危险,有时甚至伤及旁观者,这种危险常被人们所低估。钓鱼相关的眼外伤属于运动性眼外伤[1],迄今为止,国内文献仅以个案报道,为总结这类眼外伤特点,本文回顾性分析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近十年来收治的钓鱼相关的眼外伤患者临床资料,总结其临床特征、诊治经验和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与方法
纳入2009年2月至2019年1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收治的钓鱼相关的眼外伤患者,其中重要信息缺失者排除,共计22例(22眼)。
根据完整的病例资料,由2 名眼科专业临床医学人员分别独立录入以下信息并核对:(1)患者一般情况;(2)眼外伤受伤经过;(3)专科查体;(4)治疗经过。本研究纳入的22例钓鱼相关眼外伤,均属于机械性眼外伤,使用伯明翰眼外伤术语(BETT)系统描述机械损伤的类型,根据视力对其分为5 级,对于语言不通、不会认的儿童、眼睑水肿无法睁眼配合者归入不能配合(眼球解剖结构严重损毁者,记为视力小于0.05,否则计为大于0.05);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受伤眼视力小于0.05者为单眼盲,本研究符合《赫尔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则。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22例(22眼)患者,均为单眼受伤,其中右眼13例、左眼9 例;均为男性;年龄5~71 岁,平均36.7± 20.3岁,其 中5~18 岁6 例(27.3%),18~40 岁4 例(18.2%),40~60 岁10 例(45.5%),60 岁以上2 例(9.1%);成年人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10 例(62.5%);20 例(90.1%)患者以急诊收治入院,另2 例(9.1%)患者门诊入院;从受伤到就诊时间最短3小时,最长60 天,受伤后24 小时内到我院就诊的14 例(63.6%),24 到48 小时就诊的3 例(13.6%),2~7 天就诊的1例(4.5%),7天以上就诊的4例(18.2%);于当地行一期手术处理者5例(22.7%),其中3例行角膜裂伤清创缝合术,2例在当地医院取出鱼钩,但未行缝合。
2.2 眼部损伤情况
眼部受伤表现多样,损伤情况如表1所示。其中合并眼睛附属器损伤的有4例(18.2%),眼附属器损伤主要为眼睑皮肤裂伤、上睑下垂、眶骨骨折。开放性眼外伤19例(86.4%),I区、Ⅱ区及Ⅲ区各为10例、5例、2例,另2 例一期手术于外院进行,伤口位置不详;闭合性眼外伤3例(13.6%),其中2例单纯眼前段损伤,1例眼前段合并眼后段损伤。
表1 钓鱼相关眼外伤的眼部表现
(续表1)
2.3 致伤特点
5月至8月为受伤高峰,受伤总人数为13 人(59.1%);1月至4月受伤人数较少,总人数为3 人(13.6%)。鱼钩击伤9 眼(40.9%),鱼击伤5 眼(22.7%),鱼坠击伤4 眼(18.2%),钓鱼竿击伤2 例(9.1%),鱼漂击伤1眼(4.6%),还有1例为钓鱼时不慎从高台摔伤(4.6%)。
表2 22例眼外伤的致伤原因(例数)
2.4 视力丧失情况及伤情分级
患者受伤后视力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就诊时视力:无光感者3例,光感~0.02者11例,0.025~0.19者2 只眼,0.2~0.4 者2 只眼,≥0.5 者2 只眼,2 例不能配合,入院时单眼盲有14 例(63.6%)。入院保守治疗或手术治疗后,出院时视力:无光感者4 例,光感~0.02者11例,0.025~0.19者2只眼,0.2~0.4者3只眼,≥0.5者2只眼,单眼盲有15例(68.2%)。
2.5 治疗
行—期手术12 眼(54.6%),二期手术4 例(18.2%),一期及二期均手术5例(22.7%),放弃手术保守治疗1例(4.6%)。一期手术包括异物取出,眼睑、角膜、角巩膜、巩膜伤口的清创缝合,白内障及脱位晶体摘除、混浊玻璃体切除、眼球探查、眼内容物剜除等,二期手术主要针对并发症进行,包括虹膜根部离断修复、白内障摘除、二期人工晶体植入、视网膜脱离修复等。入院后21例患者行手术治疗,手术方式包括单纯清创缝合术10眼、异物取出联合清创缝合术4眼、清创缝合联合白内障摘除术1 眼、清创缝合+白内障摘除+玻璃体切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1眼、玻璃体切除术1例、玻璃体切除联合白内障摘除术1 例、眼内容物剜除术2眼、眼球探查术1 例。5 例患者在我院再次行手术治疗,包括虹膜根部离断修复术1例、白内障摘除术1例、白内障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1例,二期人工晶状体植入术1例及视网膜脱离修复术1例。
3 讨论
休闲钓鱼引起的眼外伤逐渐引起关注[2]。钓鱼运动存在高速运动的物体(诱饵、鱼、鱼坠)、尖锐物体(鱼钩),是眼外伤的潜在危险因素,且钓鱼的地理位置多位于郊区,导致延误就诊的可能性大;通常旁观者对危险的认识不够,尤其是儿童少年,患者可能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受伤的,因心理上很难接受而产生恐惧、紧张情绪。
本组病例钓鱼相关眼外伤为均机械性眼外伤,多为开放性眼外伤。受伤者均为男性,这与来自其他文献的报道一致[4],提示男性可能更易遭受此类眼外伤。儿童及中年人较多,这与儿童玩耍时缺乏相应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面对高速冲击运动物体的躲避能力较差有关,休闲钓鱼的人群以中年人较多,故发病患者较多。受伤多发生在夏季,冬季较少,可能与夏季钓鱼运动更加频繁有关。
导致受伤的主要为鱼钩和重物,与Alfaro等人报道的损伤机制较一致[3-6]。鱼钩及鱼坠高速运转且目标小,不易及时躲避,鱼钩上面的诱饵多为泥土中的蚯蚓等,鱼池中水源污染,有较多细菌及微生物,引起感染的风险大;钓鱼时,周边环境多有树木,灌木丛,电线等,若钓鱼线不慎挂到其上,在拉扯过程中鱼钩及鱼坠有反弹伤人的可能;鱼钩还可造成异物伤。本组病例中,有一例鱼钩由上睑穿透进入到了角膜板层,其头部有三角倒刺,如果往外硬拔鱼钩,可由于钩头倒刺引起严重损伤,若顺着钓鱼钩弧度往前送,则因其尾部较钩身粗也将引起进一步损伤,因此取出方法与普通异物不同。钓鱼时,跃起的鱼冲击力较大,可以导致严重的破裂伤,球内积血、晶状体脱位等。一般来说,鱼越大、速度越快、方向越正,眼受伤的程度越重[7]。另外,还有一例烧伤科会诊病人,钓鱼时不慎以鱼钩接触高压电线,致全身电击伤伴大面积电弧光烧伤,后患者倒地致右侧眼睑皮肤裂伤。
有研究报告1568 例眼外伤,致盲率为35%~70%[8],本组病例均为单眼受伤,治疗前致盲率63.6%,治疗后致盲率达68.2%,可见钓鱼引起的眼外伤视力损害严重。眼部任何组织均可受伤,眼附属器以眼睑裂伤为主,角巩膜裂伤、前房积血、晶状体脱位、外伤性白内障为最主要的诊断,受伤程度较严重,预后较差。
治疗上,开放性眼外伤首先尽量恢复眼球的完整性和预防感染,为二次手术创造条件,术前予全身抗炎抗感染、止血、注射破伤风抗毒素等处理。鱼钩致异物伤,重要的是要注意鱼钩是否有倒钩,这有助于确定最佳的取出方式,避免医源性创伤。前进和切割法、后退法、针套法、拉绳法是最常见的几种方法[9]。前进和切割法是确定的首选方法。另外,为防进一步损害患者的眼睛,在能获取恰当的治疗之前,不要试图移除嵌入的鱼钩[10]。
钓鱼运动发生眼外伤后,应立即就医,早期的干预治疗,对恢复眼球完整性及视功能至关重要。恰当的二期手术,可以增进视功能、减少远期并发症的发生。
眼防护镜的保护作用不容忽视。不论是太阳镜(最好是偏光镜片)或相关镜片,都能提供保护,还能预防电光性眼炎,建议钓鱼过程中随时佩戴,同时也应防止眼镜带来的损伤[11-13]。出售渔具的商人也应展示安全信息,无论钓鱼者本人还是旁观者都应增加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