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浅说
2020-06-11刘朝霞
刘朝霞
戴在手指上的环形饰物,在中国出现颇早,历史悠久。考古发现新石器时代已有,山东滕县北辛遗址北辛文化层出土石指环,山东诸城呈子遗址大汶口文化层出土陶指环,江苏花厅遗址出土玉指环,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发现有铜环二件,均在人骨架的手指旁。依据目前的考古发现,它们在商周时期已分为两支,一支是用以开弓拉箭等军事用途的实用物件,及由它发展而来的玩物,称为韘、决、扳指等;一支是装饰、标识性的服饰物件,有指环、手记、介指、抠环、缠子、溜子、指缀等称谓,今俗称为戒指。本文主要讨论后者,通过分析戒指的文献记载,对它的存在状况、佩戴者、佩戴方式及功用等方面作初步探讨。
一、戒指的早期史料
戒指的最早记载,见于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纣)刑鬼侯之女而取其环”。①商纣王刑杀鬼侯的女儿,取走她的指环。环,从宋代高承起,后世均释为“指环”。高承《事物纪原》转引时,增加了“指”字,以免指代不明。关于鬼侯为何人,一说为鬼方的领袖,一说为三公之一的九侯,但不论哪种观点准确,鬼侯都在今中国地域内无疑,这说明据文献记载,商代已戴戒指。清代王初桐《奁史》引《竹书纪年》云,“纣嬖妲己,作宝干指环”,是商纣王时已有戒指的另一文献记载。
先秦时期的戒指记录较少,此后陆续增多。东汉卫宏所撰《汉旧仪》记载了汉代戒指的作用,后妃被皇帝临幸则赐以银环,并留下记录,一旦一段时间内攒到一定量的银环还没有怀孕,就不能再受临幸。②《五经要义》对此进行了更详细地说明:“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授以环,以示进退之法。生子月娠,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则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着于右手。左者,阳也,以当就男,故着左手。右手,阴也,既御而复故。此女史之箴也。”意即以银环、金环区分后妃中“当御者”“既御者”。这些记载说明,戒指在汉代具有标识佩戴者的功能。
东晋葛洪《西京杂记》云,刘邦的戚夫人“以百炼金为抠环,照见指骨,上恶之,以赐侍儿鸣玉、耀光等各四枚。”百炼金制作的指环,如何会有“照见指骨”的透视效果,我们不得而知。唐人刘禹锡用诗文的形式表达了自己的心境:“私手解縏结,传看千万眼。缕绝香不歇,指环照骨明。”指环照骨的故事,也因着诗词流传更广。抛开指环的特殊材质不论,葛洪的记载至少说明,汉初时指环在宫中作为了赏赐物,使女也可受赐。
三国时,有楼台建筑因戒指得名。《拾遗录》载孙权的王后潘淑为江东绝色,常与孙权在昭宣之台游玩,有次酣醉,吐到玉壶中,台下倾倒后,捡到火齐指环。火齐“状如云母,色如紫金,有光耀,别之则如蝉翼,积之则如纱彀之重沓也”,③做成指环,十分惊艳,侍婢捡起挂在石榴树枝上。孙权爱屋及乌,遂在台边新筑一台,名日“环榴台”。建台这一举措遭到臣下非议,“时有谏者云,今吴蜀争雄,环榴之名,将为妖乎?”④彼时三国鼎立,取这个名字是要还刘(备)吗?孙权只好改名为“榴环台”,仍不失其意。⑤
有关西晋的几条文献比较有趣。南朝宋刘敬叔作《异苑》一书,专记奇闻异事,其中关于鲜卑女佩戴戒指的文字是这样的:“晋有士人买得鲜卑女,名怀顺,自说其姑女为赤苋所魅,始见一丈夫容质妍净,着赤衣,自云家在厕北。女于是恒歌谣自得,每至将夕,辄结束去屋后。其家伺候唯见有一株赤苋,女手指环挂其苋上,芟之,而女号泣经宿,遂死。”刘叔敬的这条带有神异色彩的记载为我们留下了有关鲜卑习俗的一条珍贵的记录,即鲜卑人有指环。这点可与鲜卑墓中指环的考古发现相互佐证。
《法苑珠林》载,西晋太傅羊枯有对前世的感应,5岁时寻到邻人李氏7岁亡儿生前指环,此指环李氏儿“常爱弄之”。⑥
无独有偶,还有条西晋名臣傅畅的史料,说他年方5岁,受父亲的朋友戏弄,解衣取其金环,随手赏给下人,而傅畅毫不吝惜。⑦傅畅祖父傅嘏,官至曹魏太常,父亲为西晋司徒、灵州公傅畅作为世家子弟,自小便有金环做饰物。这一条被明人陈耀文记在《天中记》卷四十九指环条下。“解衣取环”,随赠左右,这个与羊枯“弄指环”的事例,不但说明了晋代儿童也可以佩戴戒指,还为我们探讨戒指的佩戴方式留下余地。
二、戒指的佩戴方式
戒指正常是“约于指间”,⑧佩戴在手指上的。通过考古资料,我们发现古人佩戴指环,不限男女,⑨不论左右手,⑩佩戴的数量也可以说没有限制。11元代之前的存世文献也多次提及戒指的戴法。东晋哀帝的王皇后,据唐徐坚《初学记》卷十中宫部载,“有紫磨金指环,至小,正可第五指着”。紫磨金是“金之精者”,也就是上好的黄金。一个小小的上金指环,王皇后把它戴在小手指上正好。唐代有指环着于中指的记录。唐范摅《云溪友议》载,唐德宗时名将韦皋游江夏,得名妓王箫侍奉。临别韦皋约言回娶玉箫,并留玉指环相赠。后玉箫因约期已过而韦皋未至,遂绝食而死,“以玉指环着于中指而同殡焉”,故事没有结束,后来韦皋得一貌似玉箫的歌姬,中指有肉环,似所赠玉指环,始知玉箫再世,得到大团圆的结局。戒指成为重生后两人团聚的证据物件。
上文提到,晋人傅畅需解衣取其指环,那戒指是系在衣服上的吗?有没有其他的类似案例?《异苑》一条故事说,有个叫秦树的,日暮迷路,投宿于一民家,与其家女子两情相悦,共度春宵。次日晨起话别,女子以一双指环相赠,“结置衣带”。秦树出门而去,回顾却发现借宿之处是一坟冢。不久,秦树亦亡故。这里,指环是两情相悦的信物,由女子赠予男子,并系在男子衣带上。刘宋之后,《太平广记》中记录了唐贞元时崔书生遇王氏姊妹的故事,与秦树事大同小异,从坟中被推出,“玉指环犹在衣带”。这两则文学史料为我们探讨戒指的佩戴者、功能意义、佩戴方式都是有意义的,日后可进一步与考古发掘结合探讨。
除上述外,戒指佩戴在身体其他部位的史料,笔者尚未寓目。12
三、戒指的功用
从前面的史料叙述中可以看出,戒指基本功用是佩戴装饰,汉代时作为宠幸标识,后来被当做定情信物、赏赐物品等。戒指还另有一些其他的功能,试举如下。
(一)作为聘礼或陪嫁物品
《奁史》引《婚姻约》:“嫁女,替掠、戒指数不过十。”13数量有一定限制。在后来清代的载籍中,亦有较多关于亲王、世子郡王、长子长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婚,品官、庶士、庶人婚以指环为聘资的记载。14
当然,不只中国将戒指作为聘资。《宋史》卷四八九外国五记载,“渤泥国在西南大海中,去阁婆四十五日程,去三佛齐四十日程·…昏聘之资,先以椰子酒,槟榔次之,指环又次之,然后以吉贝布,或量出金银成其礼。”戒指作为婚聘之资,是中华大地与外邦都存在过的现象。
(二)表达期归之意
《后魏书》记录了指环另一深层含义。“咸阳王禧弟树,字秀和,位宗正卿。后奔梁,武帝尤器之。后复归魏,初辞梁,其愛妹玉儿以金指环与树,常着之,寄以还梁,表必还之意。朝廷知之,俄而赐死。”15“环”者,还也。典籍中有诸多男女临别相赠指环的故事,但并非作为定情信物,所蕴含的是“期归之意”。
(三)用作随葬品
前述崔书生的故事中,玉指环就是作为陪葬品出现,有专门的盒子存放,且数量亦不只一个。
吐鲁番随葬衣物疏中,也少不了戒指的身影。约南北朝期间,新疆高昌章和十三年(543)《孝姿随葬衣物疏》中,有“故金银指环六枚”。16还是高昌时期,《令狐阿婢随葬衣物疏》中,有“故银环九指”。17唐《太夫人随葬衣物疏》中,有“指环、耳环各五十具”。18
(四)药用
《秋灯丛话》记载了一个关于指环可疗心痛的志怪故事。有个叫张环枢的男子傍晚迷路,走入一城郭,得紫衣歌姬侍寝,获赠一枚“色如碧王,明如水晶”的指环,“云可疗心痛”。第二天醒来,城市馆舍歌姬都不存在了,只有指环还在,并且“遇心痛者,煎水饮之,立效”。19
这个故事来源于现实,并非纯粹演绎。《本草纲目》就有记载,它引《南越志》云:“波斯国有天生药银,用为试药指环。”20在清代学者周寿昌的文集《思益堂集》中,也有借金指环煎药的记载:名儒王先谦,父亲早逝,家道困顿,邻居来向他母亲“借金指环煎药”,竟没法回覆,因为把家里的女子索要一遍,也没有找到一只金指环,殊现窘迫之貌。这则严肃的八卦,从侧面说明民间有拿指环煎药的偏方。
(五)成为储备资产
晋陈寿《益部耆旧传》记有刘宠卖金指环为母造墓事。21
北齐颜之推《集灵记》记载,王諿死后,妻子困顿,王托梦并使其得“金指环一双”。22
唐冯贽《云仙杂记》载:“何充妓于后阁以翡翠指环换刺绣笔,充知,叹曰:此物洞仙与吾,欲保长年之好。乃令苍头急以蜻蜓帽赎之。”23
戒指属于珍贵首饰。指环造作,大多用金、银、玉、宝石等贵重原料,且有些工艺精美,达到奢侈品的标准。戒指这种贵重首饰,是妇女甚至家庭的一种储备资产,在遭遇金钱困境时,它能够变卖、抵押、置换等,以达到交易目的。
说到戒指的买卖,再举个题外的涉及戒指中外贸易的例子。据《文献通考》,宋代建炎年间,朝廷因为官府常买进口的指环之类取悦权贵,特地下诏,在市舶买卖中,凡是博买,也就是政府先抽买一部分,剩余才允许商民买卖,如果造成来自外国的蕃商亏本,将“重置其罪”。这说明戒指在宋代已是中外贸易的常规品类之一。古代戒指的中西交流情形,也是研究者将来可以关注的话题。如果将传世载籍所留下的指环记忆,与考古发掘的成果相结合,研究成果相信也会进一步丰富。24
注释:
①《春秋繁露》卷第四王道六。
②《汉旧仪》已佚。清人孙星衍有辑本。卷上:“掖庭令昼漏未尽八刻,庐监以菌次上。婕妤以下至后庭,访白录所录,所推当御见。刻尽,去簮珥,蒙被入禁中。五刻罢,即留。女御长入,扶以出。御幸赐银环。令书得环数,计月日,无字罢废,不得复御。(唐)虞世南《北堂书钞·仪饰部》将此条记载引作:“《汉旧仪》曰:宫人御幸赐银指环”,多一“指”字。(宋)李昉《太平御览·服用部》:“宫人御幸赐银环”,又删去“指”字。
③(唐)姚思廉撰《梁书》卷五十四《诸夷列传》,中华书局,1973年。
④⑦15 21 22引自(明)陈耀中撰《天中记》,卷四十九《指环》。
⑤据南京地方文献,即今日钓鱼台。见王付荣、阎文斌编《古里秦淮地名源》,南京出版社,2010年。
⑥(唐)释道世撰《法苑珠林》卷第三十五《感应缘》。
⑧(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四《女饰》。
⑨逢振镐《新石器时代东夷人的装饰习俗》,《管子学刊》1990年第3期。
⑩也有左右手同时佩戴的现象。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尉犁县营盘墓地1995年发掘简报》,《文物》2002年第6期。
11辽陈国公主戴金指环11枚。
12《明史》记载,阿丹国女人将戒指戴在脚上的习俗。《明史》卷四百一十四外藩传记:“布帽兜头,青纱蔽面,耳垂金钱,项挂璎珞,臂宝钏,足带指环。”阿丹国,中国史籍中亦写作丹丹国,在今也门亚丁湾西北岸一带。足带指环,国内的考古发掘未有相关发现,或许只是外邦的风俗。
13(清)王初桐辑《奁史》卷七十三《钗钏门三·指环》。
14《钦定大清会典则例》《清朝通典》等均有载。
16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二册,文物出版社,1980年。
17荣新江、李肖、孟宪实主编《新获吐鲁番出土文献》,中华书局,2008年。
18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等编《吐鲁番出土文书》第六册,文物出版社,1985年。
19转引自《奁史》卷七十钗钏门三指环。
20《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二。
23(唐)冯赞编《云仙杂记》卷二《翡翠指环》,引自张泌《妆楼记》。
24《奁史》有一则“俞安期昭凉变词上有双忍字竹节金屈环”的记载,可喜的是,已经找到了相关出土实物。南京中华门外邓府山出土的一对金戒指,戒面为盾形,其上錾刻竹节纹。江苏太仓明王忬墓出土的一枚金戒指,戒面为蜀葵花形,花心设活轴,一面焊“忍”字,另一面焊“耐”字。
(责任编辑: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