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力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水平
2020-06-11宋晓梧
宋晓梧
劳动力在各生产要素中是最活跃的,土地、资本只有通过劳动力才能激活与运转,技术、数据等,可以说是复杂劳动的派生产物。因此,提高劳动力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对整体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从计划经济下的劳动力由国家统包统配,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转变到企业有用人自主权、职工有择业自主权,通过劳动契约实现就业,我国就业方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取得了巨大进展。这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为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经济崛起创造了前提条件,为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的形成提供了初始动力,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
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劳动力要素以及其派生的技术、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户籍、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的行政性分割,致使全国城镇4.2亿就业人员中有2.8亿农民工,形成了就业的双轨制,阻碍了劳动力的公平竞争与城镇化的合理推进,不利于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在技术要素配置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渠道有待进一步疏通。数据要素,作为互联网时代形成的创新要素形态,如何通过整合优化提升其资源价值并保护必要的数据安全,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关键关节。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近期中央出台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促进要素的自主有序流动,提高要素的配置效率,进一步推动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针对当前劳动力要素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提出了四项体制机制改进意见,可以归纳为“两个畅通”。一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畅通落户渠道。“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这对于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具有重大意义。二是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畅通职称评审渠道。“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制定职业标准,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推进社会化职称评审”。这对于进一步提高高素质劳动力的创造性,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者的积极性,都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我们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
针对当前技术要素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提出了五项体制机制改进意见,可以归纳为“两个激活”。一是激活技术产权激励,要“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并行推进职务成果“三权”改革和所有权改革试点。二是激活中介服务活力,要培养一批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積极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应用技术类科研院所市场化、企业化发展”“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此外,《意见》还提出“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发展离岸创新创业,探索推动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政府支持科技项目。”这对于疏通科研成果转化途径,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同时构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拓宽国际科技交流具有重大意义,是我国经济社会步入创新发展阶段的重大举措。
把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单独列出,反映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新特征,也是《意见》的理论创新点。目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更多的是为国家的宏观调控提供数据依据和参考,从经济社会全面治理的角度看,很多基础数据目前尚不完善,既缺乏官方权威口径的统计分析,也缺乏社会智库的数据分析支撑。此外,数据作为现代经济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平台,其权责利体系尚不够完善。例如,在数据的密级层次设置及公民的个人隐私保护方面还不尽完善,如何在数据保密及隐私保护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数据的开发利用更有待进一步研究。《意见》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权利体系,根据数据性质逐步分类确权赋权。对于有主体信息的数据,明确该主体的所有权,完善个人信息授权制度,允许授权使用;对于主体信息不明、采用脱敏技术处理或深入分析挖掘的数据,明确数据开发主体的所有权,赋予企业这些数据信息的自主使用、共享、开放和交易,要求企业采取措施防止脱敏后的数据追溯到用户或者被复原。这对于探索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支持构建多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全面提升数据要素价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