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道德
2020-06-09刘宏志
刘宏志
作为一种讲述故事的叙事性文体,小说似乎总是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有着密切的关联,而读者,似乎也总是习惯从小说中找到自己的生活、邻居的生活,或者某些和自己不相关的人的生活。中国的读者从《红楼梦》中读出顺治皇帝,读出纳兰性德,就是这种小说观念影响的结果。据说,鲁迅的《阿Q正传》在报纸上连载时,有很多人怀疑小说写的就是自己,这也是这种小说观念影响的结果。贾平凹的《废都》发表之后,很多读者眼中的贾平凹就是书中的庄之蝶,毫无疑问,这还是这种小说观念影响的结果。因为大家习惯于把小说视作是社会人生在文本上的呈现,于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也随之产生,那就是,大家认为:小说文本理应惩恶扬善,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换言之,大家把小说中所要表现的、表达的道德观和社会中我们应该遵守的、应该弘扬的道德观完全等同了。有很多小说的确也是在致力于表达这种符合现实社会道德观念的主旨,或者说,很多小说表达的主旨和社会弘扬的道德观念并不背离,这当然不会影响到对这些作品的全面评价。但是,如果我们全都这样僵化地认知小说,对小说中的道德也严格限定,那么,小说艺术最终也将走入死胡同。小说是艺术,是虚构性文本,所以,它关于道德的表述,也理应比社会标准宽松。
一
美国作家丹·布朗2003年出版了长篇小说《达·芬奇密码》,小说一出版就打破了美国小说的销售纪录,接着,小说迅速被翻译成多国文字,在全世界流行。不过,这部流行小说也给作者带来了一定的麻烦,这个麻烦和小说中的宗教表述有关。《达·芬奇密码》是一部悬念小说,小说一开始是发生在巴黎卢浮宫的谋杀案,从对这个谋杀案的侦破开始,小说一步步又转向了解密、寻宝。小说中要寻找的宝贝非比寻常,是耶稣基督在最后的晚餐中所用的圣杯。原本,大家以为所谓圣杯,就是一只酒杯,可是,随着小说中哈佛大学专门研究符号学的学识渊博的兰登教授的介入,所有既定的猜想发生了变化。兰登教授发现,圣杯其实并不是一只酒杯,而是一个人,就是《圣经》中提到过的抹大拉,也就是在达·芬奇的名画《最后的晚餐》中坐在耶稣基督右边的人。兰登教授根据相关符号和历史知识大胆推理,得出的结论是:抹大拉就是耶稣的妻子,他们不但结了婚,而且还生育了孩子。但是,后来基督教会为了神话耶稣,就把他结婚生子的事情隐瞒了下来。他的后代因为害怕受到教会的迫害,就逃到法国隐居,并且继续结婚生育,把耶稣基督的血脉代代相传。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就是耶稣基督的后代。直到今天,所有的这一切,普通的教众,以及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不知道这一切的。这个惊天大秘密只有郇山隐修会的兄弟们知道。这个郇山隐修会也是代代相传的,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基督的血脉,并且把秘密传给后世。很多郇山隐修会的会员都是历史中大名鼎鼎的人物,比如发现万有引力的牛顿爵士,比如绝世天才达·芬奇,等等。其中,达·芬奇还把这个秘密在他的画作中表现了出来。从小说内容来看,《达·芬奇密码》对基督教的传统教义进行了大胆颠覆,当然,这个颠覆并非完全是丹·布朗一人之力,实际上,他也是从西方民间流传的关于耶稣基督的野史中获得了很多灵感。毫无疑问,小说内容是紧张刺激,而又颇能引人关注的。可是,小说的畅销引发了宗教界和学术界的不安和反击。因为小说内容和传统基督教教义大相径庭,所以,基督教强烈批判这部小说,三分之一人口是基督徒的黎巴嫩甚至将此书列为禁书,即便是在中国,基督教会也发出基督徒不允许看根据这部小说改变的同名电影的号召。甚至,学术界也对这部小说展开反击,比如学者们针对小说中提到的名画《最后的晚餐》中坐在基督右边的是抹大拉的说法展开反击,他们认为那不是抹大拉,而是十二门徒之一的约翰。甚至,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后,紧接着又出版了好几种解读小说中“密码”的小册子,对小说中的很多说法逐条批判。小说从来就是“不被授权的文体”,事实上,当读者打开小说的第一页的时候,就已经和作家签订了一份协议,那就是这里面所有的内容,都是虚构的,不可以当真。所以,当社会中的人们围绕某些事情产生了某些纠纷,以至于闹上法庭的时候,从来不会有人以小说中的内容作为例证来证明自己的正确。即便有这样的人,法庭也肯定会予以驳斥,原因很简单,小说是虚构的,所以,我们对待其内容显然不能像对待新闻消息的内容一样。所以,当这些学者们针对《达·芬奇密码》中关于宗教的叙说一条一条进行论证、纠错的时候,我们似乎看到了一群来自地球以外的人在做着荒诞的举动。丹·布朗的遭遇还不是最严重的,相比较拉什迪的遭遇,我想,丹·布朗一定会感受到自己的幸运。1988年,拉什迪出版了小说《撒旦诗篇》,小说获得好评,但是因为小说中穿插了对伊斯兰教和默罕默德不敬的内容,伊朗的宗教领袖霍梅尼发出了全球追杀令,从此,拉什迪开启了他的逃亡生涯,直到1998年,伊朗放弃对他追杀。作家因为创作一部小说而成为被全球追杀的对象,这个事件看上去更具有传奇性,或者说,更具有荒誕性。这荒诞性的根源就在于,人们过于严肃地看待了小说的内容。当人们这样严肃地看待小说的内容成为常态的时候,那就意味着小说想象力的翅膀将会被紧紧束缚,我们将会看到小说的衰落。
事实上,小说即便有违反世俗道德的地方,冒犯人们传统道德认知的地方,其实更多也是想象力的飞翔,这种飞翔的想象力很难对社会现实构成多大的影响——因为飞翔的想象力永远是飞翔着的,很难落实到现实之中。就如上文所说到的《达·芬奇密码》,当基督教世界因为小说强调耶稣基督曾经结婚,而且生育有孩子而大为光火的时候,其实他们没有想到,在当下这样一个科学高度发达的世界中,即便没有这部小说的出现,除了那些执着的基督徒外,还有几个人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还有几个人相信有上帝的存在。也就是说,基督教世界以为《达·芬奇密码》亵渎了上帝,亵渎了基督,其实他们没有意识到,那个神一样的基督仅仅存在于基督教教义之中,而和当下现实社会无关。所以,《达·芬奇密码》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亵渎耶稣基督,亵渎基督教的神圣呢?所以,在很多小说家看来,小说是应该和社会约定俗成的道德保持一定距离的,或者说,小说没有义务去强调正确的道德。小说就是小说,小说是艺术,不能要求小说家在进行艺术创造之前先规定小说家必须表达什么样的价值观,彰显什么样的道德,那样的话,小说的艺术性一定会受到影响。米兰·昆德拉曾专门撰文讨论小说中的道德问题,在他看来,这些所谓的违反世俗道德的情节根本不会构成对社会道德的真正的破坏和影响。昆德拉详细讨论了拉伯雷《巨人传》中巴奴日这个形象的塑造。《巨人传》中巨人庞大固埃的伴侣叫巴奴日,此人年纪35岁上下,聪明伶俐,爱干恶作剧,在小说中,他的很多行为都是违反世俗道德的。在《巨人传》第二部中,他爱上了一个贵夫人,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得到她,不断地用荒诞、猥亵的话语来挑逗她。在被这位贵夫人断然拒绝之后,恼羞成怒的巴奴日就决定报复她。巴奴日找到一条发情的母狗,把它杀死,然后割下它屁股上的肉切成碎末。之后,巴奴日悄悄接近这位贵夫人,把这些肉沫偷偷撒在这位贵夫人的衣服上。然后,荒诞的事情发生了,当这位贵妇人走出教堂后,当地所有的公狗都循味儿而来(拉伯雷小说《巨人传》中说,一共有60.04万只公狗),跟在她的后面,向她身上撒尿。在《巨人传》第四部中,巴奴日在海上和一群羊贩子相遇了。羊贩子丹诺德看见巴奴日的眼镜被拴在帽子上,就嘲笑他“好一副乌龟的相貌”。受到侮辱的巴奴日决定报复,他花费高价买了丹诺德的一只羊,然后就把它扔下了海。羊的习性是跟着领头的跑,于是,这一群羊都跟着往海里跳。羊贩子们急红了眼,一个个拼命地抓住羊角羊毛不放,于是就被疯狂的群羊带着直接掉进了大海。在这些羊贩子们掉入大海之后,巴奴日手拿一个长篙,击打着那些企图爬上船的羊贩子,而且,他振振有词,给这些即将溺死的羊贩子们指明现世的痛苦,来世的幸福,同时对他们肯定地说,死去的魂灵比活在世界上的人幸福得多,万一这些人不想死去,还想活在世界上,他希望他们能幸运地碰上一条鲸鱼。毫无疑问,按照世俗的道德,巴奴日的恶作剧显然过了头,按照世俗的道德标准,他就是一个恶棍。可是,昆德拉讲道:在他居住在一个工人宿舍中的时候,他曾经给工友们三番五次地读《巨人传》中的故事,工友们对巴奴日追求贵夫人的一节尤其感兴趣,读到后来,这些人居然把这个故事全都记住了。尽管这些工友都是带有农民式的保守的道德观念的人,但是从他们的笑声中可以听得到,这些人对于巴奴日这样一个下流的家伙没有任何谴责的意思,反而很喜欢他。而且,工友们还给他们中间一个羞涩、单纯的青年起了个绰号,叫巴奴日。当然,工友们喜欢巴奴日肯定不是对他的道德观完全地认同,正如昆德拉说的:他们并不是巴奴日这个人的坚定的拥护者。当他们听到巴奴日向贵夫人说下流话的时候,他们心花怒放;当他们听到贵夫人给了巴奴日一个冷冷的下马威的时候,这些工人们也同样心花怒放;当巴奴日设计恶作剧、被狗尿了一身时,这些工友们简直开心之极。也就是说,工友们喜欢巴奴日,不是喜欢他的道德,而是喜欢小说中这样人物带给他们的趣味。他们不同情贵夫人,也不同情巴奴日,他们仅仅是小说趣味的欣赏者,而且,这趣味中对道德的冒犯,也是无法和现实世界中他们对道德的遵守产生任何关联的。仅此而已。
当昆德拉讲述的工友们喜爱巴奴日,为他的恶作剧开心不已,但同时又为他的受辱而开怀大笑时,我们会发现,小说打破传统道德禁忌的行为,只不过是一次想象力的飞翔,是不可能落实到现实的。它的作用就是带给人想象的快乐,大家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的是想象力自由飞翔的快感——没有人会把这一切当真的,也没有人会去学巴奴日,成为下一个巴奴日。这一点,从“巴奴日的羊”这个俗语的出现,也可以得到印证。小说中巴奴日对羊贩子的恶作剧,如果落实到现实道德层面,那巴奴日就是十恶不赦的——即便对方侮辱巴奴日在先,巴奴日也没有权力取消这么多人的生命。可是,因为这是小说,所以,这一段,包括巴奴日颇富想象力的报复方式,带给大家的就不是来自世俗的道德的训诫,而是来自艺术的想象力的狂欢。于是,由于小说中这一节的出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中就出现了一个俗语,即“巴奴日的羊”,用来指那些只会模仿,而没有首创精神的人。同时,还出现了一个词语,即“羊群效应”,用来形容大众的从众心理。当那么多羊贩子因为巴奴日的恶作剧而死的时候,我们的读者们却忽略了他們的死亡,相反,大家更多关注的是巴奴日恶作剧在羊身上的表现,还给我们的世界带来这样两个俗语。看起来,我们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冷血的、没有道德的人。当然并非如此。其实这样境况的出现,再好不过地证明了,对于小说中异想天开的行为,比如吉普赛人的磁铁让所有家庭的锅碗瓢盆叮当作响,让所有的钉子摇摇欲坠(《百年孤独》中的情节);比如巴奴日一个恶作剧淹死了所有的羊贩子,读者们都不会傻到去验证其真假。重要的是,大家在这样想象力的狂欢中获得了精神的愉悦,以及可能的某种精神启迪。这个时侯,人们更多关注的是其中的趣味,而不是道德。所以,相比较充满趣味和想象力而亵渎道德的小说,那些没有趣味、没有想象力的小说才是最可怕的,那些小说最终会把小说送上绝路。在这样的阅读语境中,人们再去斤斤计较小说某个情节表达的具体的道德含义,显然就过于僵化、刻板了。正如昆德拉所说的:如果读者因为巴奴日针对羊贩子的恶作剧而寻找其道德含义的时候,“这一幕是不现实的、不可能的,但它至少还有一个道德含义吧?拉伯雷揭露了商贩们的吝啬?我们应该为他们的罪有应得而幸灾乐祸?或许是他想激起我们对巴奴日残酷行为的愤慨?或许他是以反教会精神嘲笑巴奴日宣扬的愚蠢的宗教的陈词滥调?你们都来猜一猜吧!每一个答案都将是一架捕捉傻鸟的架子。”[1]在昆德拉看来,小说和现实之间是应该保持距离的,现实社会的道德评判不能够进入小说。或者说,作家不能以社会道德评判标准作为自己写作小说的基本准则,读者也不能以社会道德评判标准作为对小说评价、批评的标准。昆德拉认为:小说应该是道德审判被悬置的疆域,“悬置道德审判并非是小说的不道德,而是它的道德。这道德与那种从一开始就审判,没完没了地审判,对所有人全都审判,不分青红皂白地先审判了再说的难以根除的人类实践是泾渭分明的。如此热衷于审判的随意应用,从小说智慧的角度来看是最可憎的愚蠢,是流毒最广的毛病。这并不是说,小说家绝对地否认道德审判的合法性,他只是把它推到了小说之外的疆域。在那里,只要你们愿意,你们尽可以痛痛快快地指责巴奴日的懦弱,指责爱玛·包法利,指责拉斯蒂涅克,那是你们的事;小说家对此无能为力。”[2]正是因为把道德审判推到了小说疆域之外,小说家们才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对世界的思考,即便这个思考的结果可能和我们强调的道德的高蹈是相悖反的。
米兰·昆德拉的小说《玩笑》就呈现了道德和现实的悖离。小说中的路德维克在年轻的时候曾经前途无量,他是个大学生,还是党员,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他所处的状况,如果不出大的问题,他肯定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可是这个美好的生活未来还是被断送在他自己手中了。因为追求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玛凯塔,为了引起对方的注意,年轻的路德维克故作惊人之语,在给玛凯塔的明信片上写了一句话:乐观主义是人民的鸦片!健康精神是冒傻气。托洛茨基万岁!他原本的意思,仅仅是开一个玩笑。可是这个年轻人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时代、这个政府是缺乏幽默精神的,也是缺乏宽容精神的,他们会把这个视作异端。这个明显和当局宣传精神相违背的明信片引起了当局的注意,学校也开始调查路德维克。当时的系里学生支部的党组织主席是泽马内克,他曾经和路德维克关系密切,而且,也了解路德维克爱开玩笑的性格。还有,按照当时泽马内克的能力,他是可以挽救路德维克的。可是,这个曾经和路德维克关系密切的朋友,在这个关键时候,把他推下了悬崖,而且,还劝告玛凯塔,和路德维克划清界限。路德维克本来高扬着风帆看上去一帆风顺的船沉了。十五年的生命蹉跎之后,路德维克终于又回到了他的出生地。现在他想要复仇。当然,他直接向这个男人复仇的可能性很低,泽马内克在仕途上依然春风得意——这样一个善于看清风向的人是不会轻易翻船的。路德维克瞄上的是泽马内克的妻子埃莱娜,他要和埃莱娜做爱,让她背叛自己的丈夫,以此来实现对泽马内克的报复。路德维克成功了,这成功甚至远远超出了他的期望,埃莱娜顺利地背叛了泽马内克,甚至对路德维克产生了巨大的激情,甚至无法离开路德维克独自生活。路德维克一度以为自己复仇成功。可是,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因为泽马内克和埃莱娜早已不再相爱,而且,泽马内克也早已找到了另一个年轻漂亮的新情人,更重要的是,泽马内克知道他和埃莱娜的关系之后没有任何的嫉妒、痛苦,相反,他非常高兴——的确,路德维克对他的报复,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他开辟新生活而扫清道路。路德维克的复仇失败了,在某种程度上,是生活再一次和路德维克开了一个玩笑。在这里,相对于泽马内克,毫无疑问,路德维克在道德上是具有优势的,按照世俗的道德,他理应获得报复的成功,“善恶终有报”是我们这个世界训诫的信条。可是,如果小说都按照我们社会道德训诫的信条来写的话,小说叙事的空间就会狭窄到让小说无法呼吸的地步,狭窄到比生活现实还要逼仄——生活现实显然并没有完全做到“善恶终有报”。那样的话,小说将不再是小说,而是充满道德感悟的劝世书,那样的话,小说的想象力将会失去飞翔的空间。昆德拉对路德维克所开的玩笑,其实就是作家对僵化道德限定的拒绝。
二
梅里美塑造的卡门,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仅仅代表自由。这个人物形象呈现了作家对道德复杂性的思考。
小说的任务是丰富我们关于人、关于社会的认知,而不是把相关问题简化,或者僵化,或者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所以,昆德拉的观点“小说是道德审判悬置的疆域”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对于小说来说,重要的不是道德归罪,道德归罪只能导致小说简单化。好的小说给读者提供的不是确定的道德归罪、不是政治正确,而是独特的道德发现。如果作家仅仅作出简单的道德判断,而且义正词严斩钉截铁不容置疑,那就没有必要去写小说。正如罗伯格里耶所说的:“假如他有能力给它提出一个更为简单的定义,或者用清晰的话语把他二三百页的书简化为某个信息,一个词一个词地解释其运作,一句话,给出它的理由,那么他就感觉不到需要写这本书了。因为,艺术的功能决不是阐明事先就明了的一个真理——或者甚至一个疑问,而是为世界产生一些还不甚明了的疑问(也许,到最后,还有答案)。”[3]艺术的任务是为世界产生不甚明了的疑问,那么关于道德的叙述,对于艺术来说,重要的不是进行简单的道德归罪、道德审判,而是发现关于道德的不甚明了的疑问。这样的话,描述、呈现不被世俗道德所允许的带有异端性质的道德疑问,其实是小说表达的题中应有之义。
顯然,小说不能按照社会学的政治正确来安排道德。那样的话,小说便会只具有宣传的功效,而不具有表达更丰富意蕴的能力。我们社会学的政治正确往往是按照社会道德律令从外部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这样往往就把人的善、恶给简单化了。小说应该围绕小说中人物的内部展开。即便是传统意义上的恶人、不正经者、犯罪者,他的行为都有他自己的伦理支持,小说就是要表现出他们的伦理支持,这样,才能把生活的多元性和丰富性表现出来,才能让我们更好思考人性和人性的复杂性。小说不是道德说教,不是形式和内容二分。小说家是通过自己的笔创造一个世界。因而,评价这个小说世界的标准也不应该以世俗道德和政治律令为准绳,或者强调某种深度模式。关键是,不管写什么,如果小说家通过自己的创造,能够引起我们的震惊和思考,能够有一种独特的发现,而这个发现是和艺术形式无法分开的。这才是评价小说优劣的准则。这就是《卡尔曼》《玉卿嫂》以及《洛丽塔》令人难忘的原因。不存在哪些小说因为表达的内容符合政治律令而天然高于其他小说。《卡尔曼》是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名作,小说发表后就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至今,小说已经发表了150余年,但是这部小说依然在全世界有着广泛的影响,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歌剧《卡门》也一直长演不衰。从小说叙事看,《卡尔曼》小说情节结构谈不上复杂。小说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介绍事情的起因,叙述者作为一个研究者在西班牙南部考察,遇到了小说的男主人公,一个正在被追捕的大盗何塞·里萨拉本戈亚。然而,叙事者没有举报这个大盗,还给他烟抽,给他食物吃,和他成了朋友,甚至在他有难时,给他通风报信,让他逃过了劫难。第二部分是叙事者遇到一个女子,这就是小说的女主人公卡尔曼。漂亮的波西米亚女子卡尔曼主动和叙事者搭讪,还要给叙事者算卦。但是在卡尔曼家,叙事者遇到了之前遇到的强盗何塞·里萨拉本戈亚,这个自称唐何塞的强盗送走了叙述者。回去后,叙事者发现自己的表不见了。当然,事后何塞·里萨拉本戈亚告诉叙事者,卡尔曼当时是想要抢光他所有的钱的,只是由于唐何塞的介入,才只偷了一块表。几个月后,叙事者再回到这个地方,当地神甫告诉叙事者,大盗唐何塞就要被处死了。叙事者去看望唐何塞,唐何塞给叙事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第三部分就是唐何塞给叙事者讲述的他和卡尔曼的爱情故事,这也是这篇小说的核心部分。简单来说,唐何塞原本是一个老实的山民,后来当兵也前途看好。可是在这个时候,他迷上了卡尔曼,还私自放走了原本应该被判刑的卡尔曼。因此,他被削职,关禁闭。可是因此,他也和卡尔曼产生了密切的联系。后来,因为不可救药地迷上了卡尔曼,唐何塞杀了人,只好和卡尔曼一道,干起了走私生意。可是,他发现卡尔曼最爱的不是他,而是自由,卡尔曼似乎随时都能喜欢上他人。而且,卡尔曼告诉他,她已经不爱他了。为了爱情,为了占有,唐何塞杀死了卡尔曼,自己也投案自首。第四部分写的是作者对吉普赛民族的研究,这个实际上和小说核心内容关系不大。
小说中的卡尔曼在人群中总是很显眼,因为她长得很漂亮,而且故意在男人们面前表现得很放荡;而且,这个女性还聪明伶俐,敢说敢做,充满冒险精神。这些,都足以让卡尔曼这个形象极其与众不同。当然,卡尔曼这个形象之所以能够感染一代代读者,影响达百年而影响力毫不衰退,很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她对自由的坚守。她好像是一个自由的精灵,她蔑视一切限制自由的禁律、规则,她有能力来去自由。当然,最后她也为自由而死,在某种程度上,她好像是一个为自由而生、为自由而死的精灵。不过,从社会道德的层面来看,卡尔曼也有很多问题。我们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美德,如果一个人兼具了这所有的美德,那他将是毋庸置疑的圣人、完人。但是,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圣人,因为在我们这个复杂的世界上,很多美德之间也是互相有矛盾的。卡尔曼最打动人的地方是对自由的坚守,或许因此,这个大胆、泼辣、风骚而敢爱敢恨的女子,就成为很多人佩服、欣赏的对象,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多人虽然热爱自由,但是,却并不能做到坚守自由。我们有太多的实利性的因素需要考虑,为了现实利益,我们往往会选择放弃那些对我们而言似乎不太重要的东西。不幸的是,自由,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也就是我们放弃的对象。不过,这不妨碍我们在自己的内心深处保留有对自由的某种向往。可是,当卡尔曼把自由当作生命中最重要的价值准则的时候,她也必然失去我们现实社会所强调的另外很多美德:卡尔曼不愿意让社会规则阻碍自己的自由,于是,她就成了走私团伙的重要成员,换言之,卡尔曼是社会规则的破坏者,是一个犯法者;卡尔曼为了冲破社会规则对她的阻碍,动用她自己所有的力量,这当中,她最重要的力量便是她的美色,换言之,卡尔曼是一个利用自己的肉体为自己的利益服务的人;在逃亡途中,在同伙负伤之后,卡尔曼坚决反对唐何塞带上同伙,而是默许自己的丈夫加西亚把这个负伤的同伙打死,显然,她也是毒辣而不强调感情的;卡尔曼热爱自由,热爱爱情,而且,她不允许让爱情成为自己新爱情的羁绊,换言之,我们这个社会中强调的忠贞这样的美德和卡尔曼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为了自由,卡尔曼不允许情感羁绊自己,所以,卡尔曼在自己的情人杀死自己的丈夫之后,她并没有表示任何的反对和愤怒,在喜欢上一个斗牛士之后,立刻就冷酷地对旧情人说分手,她这样的行为、情感,大约和薄情寡义、水性杨花等我们现代世界中的这些负面的词汇没有太大的区别。也就是说,梅里美塑造的这个卡尔曼,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美好,仅仅代表自由。事实上,在我看来,这个人物形象就呈现了作家对道德复杂性的思考。按照我们社会的伦理法则,卡尔曼几乎可以算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想想吧,如果你身边有这样一个女人——放荡、为了利益人尽可夫,情人杀死自己的丈夫后还和情人关系密切,有了新情人之后就毫不客气地把旧情人一脚蹬掉,你会觉得她很可爱,很美好么?事实上,这样的人,往往就是我们所看到的报纸或者花边新闻中的那些负面人物,我们曾经对他们极尽唾骂之能事的。可是,当我们唾骂完花边新闻中的那个负面人物后,捧起书本,我们又为卡尔曼感慨唏嘘。其实,梅里美只不过是从卡尔曼的伦理中重新阐释了她的生命道路。不错,社会有规范的伦理、法则,但是作为每一个个体,也都有自己的生存伦理。所以,即便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如果进入到他们的思维、逻辑之中,我们也能发现他行为的合理性。
我们通常习惯以文明与自然的冲突来评价唐何塞和卡尔曼这两个人:唐何塞虽然加入了卡尔曼他们波西米亚人的走私团伙,但是根本上,他还是一个来自文明世界的文明人,所以他还强调很多的规则和戒律;而卡尔曼,则完全是一个不知现代文明为何物的自然人,根本不懂现代文明社会的礼义廉耻,自然也不会被礼义廉耻束缚。那么,这两个人在一起,肯定会产生矛盾的。所以,他们的问题,是文明与自然的矛盾。可是问题是,即便是大自然也有自己的规律,任何一个自然人,也必须遵守大自然的规则才能生活下去。所以,自然人也肯定是有规则是必须要遵守的,绝对的自由在这个世界上是根本不存在的。这样来说,卡尔曼根本就是作家关于人类某种可能性的想象,而无关生活现实。换言之,所谓文明与自然的冲突并没有那么大。在我看来,小说最重要的问题便是点出了一个带有异端性质的道德疑问:我们社会道德规范所强调的忠贞、守法等规则在和自由这种人的基本天性相冲突的时候,什么价值才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小说深入探讨的正是人欲与道德规范的矛盾。
台湾作家白先勇的《玉卿嫂》也是探讨人欲和道德矛盾的优秀作品。小说中的玉卿嫂三十来岁,原本是一个富家少奶奶,但是在丈夫去世之后,为婆家所不容,只好自己出来做工,做了人家的女佣。玉卿嫂形象出众,追求者众多,甚至,玉卿嫂还有成为少奶奶的机会——一个富户曾经用心追求过玉卿嫂,可是玉卿嫂在面对这众多追求者的时候,却目不斜视毫不动心。小说的叙事者“我”就是玉卿嫂负责照料的小孩,“我”因为和玉卿嫂关系密切,就发现了玉卿嫂的秘密——她有一个秘密情人,是一个20岁左右的脸色苍白的青年,叫庆生。小说叙述了两人成为情人的原委——庆生因为害痨病,被家人抛弃,是玉卿嫂救了他,并且自己做女佣来养活他。可是,悲剧总是出人意料地发生。庆生在随我看了几次戏以后,就喜欢上了一个名叫金燕飞的女演员,而这个金燕飞形象妖娆,本来也是追求者众多的。可是,偏偏她也就看上了庆生。于是,庆生和金燕飞恋爱了。玉卿嫂发现庆生的秘密之后,曾多次哀求庆生不要和自己分手。可是,年青的庆生现在要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了。小说的结局是,失望的玉卿嫂最终杀死了庆生,并且自杀了。她用这种方式留住了庆生。对于这部小说,很多论者探讨悲剧的根源,将之归罪于封建道德是束缚,或者将之归因于玉卿嫂的性格悲剧,以为是玉卿嫂的依附意识导致了最终的结果。人们将最后的悲剧归因于玉卿嫂的依附意识,在关于这部小说的评论中似乎非常适用,因为玉卿嫂是女性,而依附男性又似乎是中国几千年文化给女性带来的必然选择。不过,这种依附意识之类的说法看上去似乎有深度,却经不起推敲。如果说因为情人要离开,为了不让情人离开,便杀死情人,最后殉情自杀就属于依附意识的表现的话,那么,《卡尔曼》中的唐何塞是不是也有依附意识呢?他也是无法接受卡尔曼的离开,所以才杀死卡尔曼的。这种杀人的动机,和玉卿嫂是非常接近的。在我看来,玉卿嫂的悲剧和所谓的封建道德束缚之类的说法没有任何关系,归根结底,小说就是探讨了人的一种复杂的道德状态——强烈的欲望与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从个人品质上,玉卿嫂无可挑剔,虽然追求者众多,但是她品行端庄,始终不为骚扰所动。而且,玉卿嫂是一个坚信爱情的人,所以,虽然有富人的追求,她也宁愿守住自己清贫的生活、贫穷的情人,也不愿意去过没有爱情的生活。玉卿嫂的悲剧并不是外部的干涉造成的,她和庆生的爱情在当时虽然有些惊世骇俗,不过,毕竟还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爱情。所以,人们说这个悲剧和封建道德束缚有关显然也没有根据,因为悲剧的起因是庆生要离开玉卿嫂。对于庆生的离开,我们显然可以理解,他在走投无路时候,被玉卿嫂挽救,在还不是非常懂爱情的时候,就被玉卿嫂的爱情所挟裹。所以,他对玉卿嫂的感情,很难说是真正的爱情。所以当他觉得自己年纪足够大了,当他觉得自己找到真正的爱情之后,玉卿嫂便已经成为他走上新的生活道路的障碍。玉卿嫂救了他,玉卿嫂使他从一个男孩变成一个男人,但是,这个男人现在要去寻找新的生活了。对于他来说,玉卿嫂的使命已经完成。不过,这对于玉卿嫂来说,显然是残酷的,因为玉卿嫂是全部身心地爱着庆生的。所以,对于她来说,庆生的离去,就意味着她生命意义的终结。她一定要尽全部力量来挽留庆生。这就是悲剧爆发的根本原因,和种种外部的社会规范、束缚无关,和人性、欲望有关。小说表现的便是在欲望与人生困境之中挣扎的道德。所以,对于玉卿嫂,我们显然很难用一个单纯的词汇来表现她,上帝与魔鬼在她身上同在。人性的复杂、道德的复杂,我想,这就是这部小说想要表达的。
《卡尔曼》和《玉卿嫂》所表现的道德是矛盾的、
复杂的,但是,毕竟还是可以言说的。某种程度上,纳博科夫显然是一个更为大胆的作家,他的《洛丽塔》呈现出了长期在黑暗中滋长的某种特殊隐秘的情感。在《洛丽塔》这部小说的封底,有一段话用来介绍这部小说:“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他们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他们指出具有更大影响的邪恶。《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做出努力。”[4]在我看来,写下这段话的人要么是为这部书的出版增添一个光明的现实作用,要么就是彻底误解了纳博科夫。《洛丽塔》显然和介绍现实的社会教训无关,纳博科夫想要表述的,就是一种一直在黑暗中运行的不被社会道德许可的某种黑暗道德的合理性。《洛丽塔》表现的是一个成年男子亨伯特费尽心机占有一个少女洛丽塔的故事。小说中的亨伯特有恋童癖,在他的感受中,9岁到13岁的女孩最为性感——那是风华正茂的少女或者成熟女性所远远不能比拟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亨伯特是一个和我们正常人不太一样的人,自然,他的这种诉求也被社会道德视为变态的、不正常的诉求。他一旦把这种诉求呈现出来,是注定要受到社会的歧视的,以及惩罚的。于是,这种变态的激情便只能在黑暗中疯狂滋生、蔓延。小说以亨伯特自述的方式,详细呈现了他占有一个13岁女孩洛丽塔的过程。小说是以亨伯特自述的形式完成的,我们当然也可以循着亨伯特的伦理思路前进,来理解这个社会正常道德所谓的变态产生的原因,以及他自身的无奈与激情。在某种程度上,亨伯特是不自由的。他占有洛丽塔,不是他自身道德极其堕落、低下,就想以猥亵小女孩作为自己生命的乐趣。问题的关键是,亨伯特身不由己,他有少女情结,所以,他只喜欢小女孩。小说详细交代了亨伯特少女情结形成的原因,他13岁那年,喜欢上了和他同岁的安娜贝尔。一天晚上,亨伯特和安娜贝尔在他家的后花园里偷偷地约会,当他们要接吻的时候,家人的呼唤打断了他们。后来,在海边一个隐秘的地方,两个孩子正在哆哆嗦嗦互相被诱惑的时候,突然有两个人从海水里面出来,还朝他们喊着下流话。这两个正在对性进行朦胧探索的孩子被吓住了。之后不久,安娜贝尔生病去世。于是,那种神秘的、刺激的关于性的感受,因为安娜贝尔的去世,就永远封存在亨伯特童年的感受之中。事实上,如果安娜贝尔没有去世,如果安娜贝尔之后和亨伯特继续了他们性的游戏,并且和他一起长大、结婚,那么,亨伯特也许就不会只对女孩感兴趣了。可是,因为安娜贝尔的突然去世,13岁女孩儿带给他的那种独特的性感受就构成了他的一种情结。生活中的亨伯特也和成年女性保持著我们所谓的正常的性关系,但是,这和他内心的那个情结距离十分遥远。这些女性,成熟的女性,都不能带给他关于性的最美好的感受。那个早逝的安娜贝尔成为了他衡量每一个女性的标尺。亨伯特是成年人,也是一个知识分子,作为成年人他显然知道自己这种情结是有问题的,所以,他一直很小心地隐藏着自己的这种不被社会允许的情结,但是,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又渴望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到合理、合法的依据——即使是在监狱里他写这部回忆录的时候,他还在寻找历史文献中各种各样9岁到13岁的少女能成为人妻或者情人的法律条文来做他的证据,用来证明他内心里那个情结存在的合理性。的确,某种程度上,亨伯特是有资格追求自己的幸福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是《独立宣言》中的名言。如此说来,亨伯特自然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但是,按照社会伦理,亨伯特的幸福却又是极其不道德的,不道德的幸福,自然也不配得到社会的祝福。毫无疑问,亨伯特的一生也是痛苦的,这痛苦源于他的疯狂而隐秘的情结,源于他对13岁的安娜贝尔的痴情。这种恋童癖也许自古就有,一直存在,但是一直存在黑暗的最深处,从来都不敢冒出历史的地表。现在,纳博科夫把它呈现出来了。当然,当纳博科夫将这种疯狂隐秘的情感呈现出来之后,一个道德困境也随之呈现,按照社会伦理,亨伯特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可是问题是,这种行为对于他自己的感受来说,却是道德的,而这个自己身体的感受,恰恰又是他自己的道德感所不能控制的。那么,亨伯特应该怎么做才算是道德的呢?遵守社会道德,压抑自己的身体感受?那这样做的话,是不是又是对自己身体的不道德呢?道德的困境再次呈现出来。
《卡尔曼》《玉卿嫂》《洛丽塔》这些小说都着意呈现出人类道德的某种困境,提醒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疯狂的情感在不被社会允许的黑暗中悄然运行。道德鲜明的小说可以起到宣传品的作用,可以被作家用来一泄胸中闷气,或者表达自己简单直接的观点。但,这不会是好小说。特别是当下传媒发达时代,我们在生活中并不缺少政治正确的话语。小说如果成为种种社会政治正确话语的二道模仿,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在一个充满肯定性话语、权威性话语的时代,在一个不缺少政治正确的信息的时代,我们更缺少的是对生活的悬疑,缺少对生活多面性的认知。小说的道路不是政治正确的宽阔大道,而是人性、情绪、人的行为动机这样一条蜿蜒曲折的羊肠小道。这条小道才能带小说去到正确的地方。我们不否认有着强烈政治正确倾向性的小说可能会出现优秀作品,比如其中强烈的道德渲染力会打动读者。这种道德渲染力也是艺术。但是,对现代小说来说,表达政治正确方面的小说已经不是最优先的媒介,这是在以小说之短对新闻之长。更为有效的小说语言应该是抛离政治正确,寻找人性的自然发展。复杂的生活、复杂的生命,复杂的道德以及存在状况,才是小说应该表达的。或许,作家对这复杂的道德的表述意味着某种冒险,但是,人的存在一定不是按照社会教科书那样规范的,所以,社会教科书规定的道德规范,肯定也不是我们生活中所践行的道德规范的全部。相比较宣传普适性的大众接纳的道德标准,表现出黑暗中艰难进行的人类的道德的挣扎、道德的困境,以及道德与不道德边缘的徘徊,可能是典型的羊肠小道,不过,对小说来说,羊肠小道才是正道。
三
美国女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虽然只活了39岁,但是在文学史上却留下了独一无二的痕迹,她的小说透彻独到的写作视角、充满寓意的象征都充分显示了一个优秀作家的特质。她也被称为是“继福克纳之后,美国南方最杰出的作家”。不过,奥康纳最为人熟知的,是她的“邪恶”。奥康纳笔下的人物结局多半极其糟糕,往往不是死亡就是被毁灭,小说的结局往往会让读者目瞪口呆。据说,奥康纳的姨妈曾经对她的小说委婉地提出过自己的意见,“都没人结婚”。不仅没有人结婚,而且,她小说中的人物还不断在死亡,或者遭受厄运。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说,奥康纳之所以被称为“邪恶的奥康纳”,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她的小说极大地挑战了社会、大众所习惯的道德边界。
《好人难寻》是奥康纳最著名的小说。小说讲述的是一家六口人在旅行途中遭遇意外,被越狱者杀人灭口的故事。这个故事听上去非常残酷,不过,小说的前半部分可不会让人产生一点残酷的感觉,甚至充满了乐趣。小说中的一家人打算驾车去佛罗里达旅行,但是家中的老太太想借此机会去见一下老熟人,就力劝儿子改变计划,去东田纳西旅游。老太太的儿子沉默寡言,对于自己母亲的提议根本不予回应。老太太的努力反而遭到了孙子、孙女儿的嘲笑。而且,因为舍不得自己的宠物猫,她还违反儿子的要求,偷偷地把这只猫装进篮子带上了车。在路上,因为想去看看自己年轻时去过的一座种植园,她就骗孙子说那座老宅子里藏有财宝。在这个过程中,因为不小心,她踢翻了藏猫的篮子,导致猫窜出,影响了儿子开车,最终翻车。到此,厄运已经不可避免了。因为翻车,他们在寻求帮助的时候,正好引来了以“格格不入”为首的三个越狱逃犯。因为老太太认出了“格格不入”,这一家人立刻就被三个逃犯杀掉了。小说就以一家人的死亡,以及逃犯的离开作为结束。当然,逃犯“格格不入”杀死老奶奶之后,说了一句:“她可以变个好人,要是每分钟都有人对她开枪的话。” 老太太在小说中的确非常话多,但是,话多就应该受到这样的惩罚么?小说充满了邪恶的味道。当然,奥康纳之所以被称为“邪恶”,是因为,像这样“邪恶”的小说在奥康纳小说中并不少见。《善良的乡下人》中的欢姐学识渊博但是形象丑陋,而且还失去了双腿,是一个没有任何男人喜欢的处女。有一天,一个卖《圣经》的乡下人遇到了欢姐,把她引诱进树林,进了谷仓,接着又引诱欢姐去掉她的假腿。当欢姐真的去掉自己的假腿后,这个乡下人就开始了残忍的表演。他把欢姐的假腿扔到一边,又给她看淫秽图片,对她说淫秽的话。当受辱的欢姐声嘶力竭地喊叫“把我的腿给我”时,这个乡下人却无动于衷,甚至还说:“有一次我用同样的方法弄到一个女人的玻璃眼珠。你别以为你能抓住我,因为我不姓波恩特。我每到一家都换个名字,在哪儿都待不长。我再告诉你一件事,胡尔加。”他不以为然地叫着她的名字说:“你还不够聪明。我生下来就什么都不信了。”最后,这个“善良”的乡下人,把失去假腿的欢姐遗弃在谷仓内。《救人就是救自己》讲一位老妇人把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智障女儿嫁给了一个看上去好心、能干但有些残疾的流浪汉,流浪汉修好了老妇人家里熄火多年的旧车,向老妇人要了些钱,说要携妻子驾车出游。可是在途中,他却将智障的妻子丢下,独自开着汽车一去不回……
毫无疑问,奥康纳的这些小说都透露出邪恶的味道。邪恶不是因为悲剧、死亡,充满死亡、悲剧的小说很多——比如余华的《活着》中富贵身边的亲人就一个接一个全部去世了,但是悲剧、死亡并不等于邪恶。之所以说奥康纳的这些小说透露出邪恶的味道,是和作家的态度有关。从小说叙事来看,奥康纳似乎对她笔下这些受害的弱者缺乏同情,相反,她似乎是以欣赏的目光注视着凶手欺凌或者屠杀弱者。那些弱者,在奥康纳这里,得到的甚至是嘲讽、戏谑。比如《好人难寻》中的老太太。《好人难寻》中显而易见的主人公就是老太太,不过,从小说叙事看,这个老太太的确是让人讨厌。她爱打小算盘,为了能见老熟人,想方设法让家人改变旅游计划,而且,在路上,为了能去她年轻时到过的一座种植园,她以藏宝为诱饵,鼓动小孩子向自己的儿子施压,最终达到目的;她爱慕虚荣,和别人聊天,装作不介意的样子提到自己年轻时的追求者,“谁让他是位绅士,而且在可口可乐的股票一上市时就囤了不少呢?”旅游出发之前,把自己打扮得整整齐齐,因为她想“万一发生车祸,她死在公路上,所有人都能一眼认出她是位有品位的太太”;当然,话多,喋喋不休是她最明显的标志,她的嘴巴总是在不停地活动,而从她的嘴巴里出来的也不过是一堆肤浅的陈词滥调。所以,一直到“格格不入”出现之前,老太太其实就是小说中的笑料。而且,追根溯源,这一家人的死亡也和老太太密切相关:如果不是她为了去年轻时去过的种植园,蛊惑着大家往这条路上走,他们就不会碰上“格格不入”;半路上,老太太已经发现自己的记忆出现了失误,往前走并不能到达老宅子,可是,她却不愿意承认错误,让他们往撞上“格格不入”的道路上一往无前地走了下去;如果不是老太太私自把家里的猫带上,并且在车上惊动了猫,猫就不会惊吓住老太太的儿子,也就不会翻车;如果在遇到“格格不入”的时候,老太太的嘴不那么快,说出对方就是逃犯,“格格不入”也许就不会为了灭口而杀人……。这样的小说叙事,似乎就是在呈现:一个令人讨厌的人,在她一系列令人讨厌的举动之后,最后终于得到了惩罚。当然,小说的“邪恶”也正在这个地方——老太太虽然令人讨厌,但是总不应该因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是小说却似乎对老太太這一家人的死亡没有呈现出任何的同情、怜悯,反而让“格格不入”最后说出了,“她可以变个好人,要是每分钟都有人对她开枪的话”。
当然,我们认为的奥康纳的邪恶,也许是我们对她的误读。奥康纳的写作几乎都和宗教有关。她本人是一位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她一生都坚定地信仰天主教,似乎没有经历过任何信仰危机。她说:“我是站在基督教正统教派的立场上看世界的。这意味着,对我来说,人生的意义集中于基督对我们的救赎,世间万物在我的眼里无不与此有关。”她对自己的令人费解的小说主题也作出了解释。她说:“我的小说的主题就是:上帝的恩惠出现在魔鬼操纵的领地。”又说:“每一篇出色的小说里都有这样一个瞬间:你可以感觉到,天惠就在眼前,它在等待被人接受或者遭到拒绝。” 奥康纳还强调:“我发现,暴力具有一种奇异的功效,它能使我笔下的人物重新面对现实,并为他们接受天惠时刻的到来做好准备。”当然,即便知道了奥康纳的主题,但是如何把她所谓的天惠,暴力和天惠的关系等与她的小说联系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好在比目鱼对奥康纳的小说,对《好人难寻》做出了令人信服的解读:
奥康纳交给我们的两把钥匙此时碰撞在一起,发出叮当的声响。很多读者会认为:老太太最后的那句话和那个抚摸的动作是她为了自救而使出的最后一招,“格格不入”因为受不了她的肉麻而将其击毙。然而,在奥康纳看来,此时此刻正是老太太的“天惠时刻”,在暴力的强烈冲击下,她忽然看清了自己,也看清了自己对面的“格格不入”,她突然顿悟了,发现自己本质上并不比这位逃犯高尚,她以前肤浅的价值观忽然被一种大爱所代替,于是她对身穿自己儿子衣服的“格格不入”说出了整篇小说中她说过的唯一一句真诚的、深刻的、发自内心的话:“你是我的儿呢,你是我的亲儿!”而这一时刻对于“格格不入”来说也是一种“天惠时刻”,虽然这位冷酷的虚无主义者并没有接受这一天惠,而是本能地开枪杀死了老太太,但是,这一时刻仍然撞击了他的灵魂,并有可能改变他的一生。在小说结尾,这位刚才还在宣称“不干点儿坏事儿就没乐趣”的逃犯此时却对他的同伙说:“人生没有真正的乐趣。”而接受了“天惠”的老太太虽然结束了生命,但她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超越了自己,她死去时已经不再是小说开始时那个自私、虚荣、肤浅、伪善、自以为是的人,她“像孩子一样”,“面孔朝向无云的天空微笑着”死去了,她应该能在天堂里享受快乐。[5]
也就是说,奥康纳的写作是极其强调精神性的,她认为对于人类来说,精神获得救赎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很多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和《好人难寻》中的老太太一样,有着很多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甚至认识不到自己的问题。就像《好人难寻》中的一家人一样,老太太原本是虚荣、自私、肤浅而自以为是,老太太的儿子则阴沉,对母亲缺乏应有的尊重,小孩子面对奶奶也明显缺乏教养。一家人都是有问题的。可是,在暴力对他们进行终极判决之前,这一家人都迎来了自己的天惠时刻:一直对老太太都非常无礼的儿子在临死前对老太太很礼貌地告别;老太太迟钝的儿媳妇在最后时刻非常礼貌;老太太则如比目鱼所分析的那样,突然看清了自己,也产生了大爱。
不过,也许这种解释在某种程度上仅仅适用于奥康纳本人。对于我们普通读者来说,对于我们不信仰宗教、不相信来生的读者来说,这种要以生命为代价的精神的救赎显然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而以我们以为的没有任何意义的所谓的精神的救赎为借口便拿走一个人的生命,这仍然是邪恶的。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在普通读者这里,奥康纳显然是邪恶的。毫无疑问,奥康纳的书写是在挑战我们一般人的道德极限。奥康纳的小说,比如《好人难寻》,给我们的感觉是,好像有一个人在说一桩凶杀案,而这个叙述者对于凶手没有任何道德的谴责,相反,对于可怜的受害者则极尽嘲讽、戏谑之能事。当然,这也是奥康纳与众不同引人注目的原因所在,无论是谁,看到这样一种笔调来书写受害者,都一定会震惊的。可以想象,如果新闻媒体以这样的姿态来述说一桩凶杀案的话,那么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显然,奥康纳的小说之所以是在挑战我们的道德极限,主要在于作家的叙述姿态,即以我们惯常所谓的冷血的方式在诉说强者对弱者的戕害。那么,问题是,我们是否可以以这样冷酷的姿态来面对死者,诉说受害者?如果可以的话,奥康纳这样的叙述能带给我们什么样的思考呢?毫无疑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肯定是不能以这样冷酷的姿态来面对死者的。中国有句俗话叫“人死为大”,也强调“为尊者讳,为死者讳”,当然,这显然不仅仅是中国的观念,而应该是一种世界性的观念。所以,如果有人以奥康纳这样的姿态来诉说一场凶案的话,我们一定会批判诉说者缺乏怜悯心,缺乏同情心,缺乏正义感。当然,这也是奥康纳的小说让我们耳目一新的原因——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难见到这样的叙述。可是,如上所述,奥康纳这样书写,不是因为她自己本身就是邪恶的,或者歹毒的,乐意看到人的死亡,而是因为,她更加看重的是人的精神的救赎。她书写死亡,书写死者,就是要呈现凶手以及死者的某种天惠时刻。所以,至少从小说叙述者的逻辑上,我们所谓的邪恶,是不成立的。而且,更有意义的是,在我看来,在某种程度上,借助这些看似邪恶的叙事,奥康纳让我们得以审视我们日常生活中习焉不察的我们自身具有的庸俗的恶习的危害,让我们更为清晰地观察到人性的阴暗。就以《好人难寻》为例,小说中的老太太虚荣、自私又喋喋不休,还时刻以善良人自居,正是因为她的一系列问题,才使得这个家庭遭遇了灭顶之灾。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老太太这样的人很多,甚至我们自身也都有某种程度的老太太的某些特质,可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却总是习惯以善良人自居,而很少关注自身的问题。《好人难寻》正是因为没有急于以道德的姿态去谴责凶手,或者以人道主义的姿态关注受害者,才凸显出了老太太及其一家人自身的问题,这样,也把老太太以及她一家人的问题放大到了极限,呈现出我们人性中为我们习焉不察的阴暗,从而引发我们的反思。或许,这就是我们普通的缺少宗教信仰的读者读奥康纳小说获得的另外的启示了。
有趣的是,奥康纳这种冷血的叙事,反而引起了广泛的赞誉,卡佛说:“对弗兰纳里·奥康纳而言,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马原对奥康纳更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奥康纳要是不做小说家,真是天理都难容。就是她发现的故事,让我们这些作小说的人都叹为观止,我特别佩服她。”奥康纳这种“冷血”的叙事反而引起广泛的赞誉,其实正说明了小说不同于其他话语的地方,不同于新闻话语的地方,小说不要求中规中矩绝对正确,在道德问题上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差。小说强调的是不断冲击道德的边界,也正是在这不断地冲击中,对我们既往被遮蔽的隐秘的世界进行敞亮。正如《好人难寻》,奥康纳在表达自己关于精神救赎的主题的同时,在呈现某种“邪恶”性的同时,小说也让我们对自身在日常生活中难以自察的庸俗之恶有了更为清晰地体察。
当然,我们强调小说对道德边界的不断探寻,绝不意味着所有的道德话语在小说中都是合理的,那种为反人类的行为辩护的道德永远都是不道德的。我们强调小说对道德边界的探索,毋宁说是探寻我们习以为常的道德给某些极具个人性的道德所造成的压力是否合理,是对某些偶然性命运的体察,无论是《玉卿嫂》,还是《洛丽塔》无不是如此。显然,小说的道德不是社会的道德,小说有自己的道德。
参考文献:
[1][2][捷]米兰·昆德拉.被背叛的遗嘱[M].余中先,译.译文出版社,2003:5,7.
[3] [法]阿兰·罗格里耶.为了一种新小说[M].余中先,译,湖南文艺出版社,2011:15.
[4] 作者不详,见《洛丽塔》封底,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
[5] 比目鱼:《奥康纳为何如此“邪惡”?评<好人难寻>》,见搜狐读书,http://book. sohu.com/20100713/n273467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