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的媒介伦理问责
2020-06-08张佳茵李岩
张佳茵 李岩
摘 要: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渗透,极大地改变了新闻的生产方式和流程,对新闻界乃至世界各行各业来说都是一场颠覆性的信息技术革命。今天,在技术的推动下,自动化的新闻生产、个性化的新闻推送以及沉浸式的新闻体验都已成为现实,传媒产业图景得以重构。但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媒介伦理问题,给新闻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带来了威胁。“技术+内容”的智能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
关键词:人工智能;新闻伦理;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0)05-0062-03
一、媒介伦理失范的表现
(一)信息抓取侵犯公共隐私
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给新闻业带来了强劲的新动能,而一些安全和伦理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尤其应特别关注的就是隐私问题。
海量信息数据是人工智能迭代升级不可缺少的“食粮”。可以预见,在不远的未来,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产品将走进千家万户,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轻易获取更多有关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如果人工智能应用得不到合理管控,人类将被置于隐私“裸奔”的尴尬境地,从而产生严重的伦理风险。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19年一款新推出的AI换脸软件“ZAO”。该软件火爆社交网络,但同时也引发了严重的隐私争议,一些网友和法律人士认为其涉嫌非法收集用户面部信息,进而担心这些被收集的面部信息会被滥用,抑或被黑客盗用。
(二)智能拼接造成新闻失实
人工智能时代下,各大媒体平台均研发了写稿机器人来代替人工记者、编辑。写稿机器人的数据采集范围覆盖整个网络,拼接写作是其主要的写作方式。
对于机器人写作来说,信息量巨大的自媒体是其重要的信息来源,而自媒体本身准入门槛低,缺乏监管力度,信息真伪难辨,使写稿机器人采集到虚假信息成为可能,甚至陷入受自媒体恶意操控的风险中。
并且机器人写作缺乏现场的感官体验,往往会忽略隐藏在新闻背后的人为因素,只具备表面客观事实的真实,对于深层次的真实却因为算法的制约无法探知,造成新闻真实整体呈现的不全面,这在本质上是对新闻真实性的背离。
(三)机器写作缺失人文关怀
机器人写作是不掺杂人类情感的,新闻稿件的生成完全依赖于数据和算法,这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工具理性,即对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追求。然而,人是有情感需求的,在很多时候会把爱、理想、信念等价值追求放在第一位,这是人类独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很难转化为精确的算法设计,因此,也就很难被机器人所理解。
以受众需求为导向、缺乏必要的人文关怀一直是机器人写作的争议所在。例如,在灾难新闻报道中,新闻记者会在大灾大难面前感到悲痛,但是写稿机器人却不会。在写稿机器人笔下,其将一切都简单地转换为了冰冷的数字和数据,而这种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程式化报道不但不能带给公众任何的思考和感动,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类世界最为宝贵的人文精神。
(四)精准推送营造“信息茧房”
人工智能时代下内容推送的权力正在由人类编辑让渡给智能算法,智能分发平台基于受众的个人画像和阅读行为,推测出受众的阅读偏好,将受众感兴趣的信息以不同的形式重复推送[1]。受众就像蚕蛹一样被困在媒体铸造的“茧房”中,难以接受异质化的信息和其他观点。
同时仅以用户兴趣作为内容衡量标准,往往会造成隐含负面信息的内容被大量推送,这样很容易让用户认为,这就是大多数人所具有的价值取向,基于趋同心理,就会在行动上向“大多数”人靠近,带坏社会风气,使越来越多的人丢失正确的价值观。
(五)自动化组稿导致新闻程式化
数据是机器人写作的主要来源,虽然机器写作数据简洁明了,效率也极大提高,但对文章的理解能力远不如人类,避免不了模式化的遣词造句。
正因为人工智能写作不能理解和解释自己写作的内容,故而相比较于人类记者撰写的深度报道,机器人所生成的新闻难以提炼出深刻独到的观点。
以“今日头条”的写作机器人“张小明”为例,通过阅读其所撰写的新闻我们不难发现,“张小明”在报道赛事新闻时使用了大量相同的词语,且句子的排序也近乎一样,模板化风格显著,缺乏新意。而当今社会,人们不满足于单纯的事件信息的把握,还企图了解事件发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这些都需要有经验的记者来完成,机器人在这方面还有所欠缺,无法形成有观点、有态度的新闻报道去引导舆论。
二、人工智能时代媒介伦理失范的致因
(一)新媒体平台算法应用的特殊性
当前大热的新媒体平台,例如“抖音”“快手”“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都是基于算法推荐技术发展起来的。这些商业平台利用算法技术,遵循的自然是商业逻辑,精准的信息推送为他们赢得了大批的用户,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媒介伦理失范问题。
正如2019年大热的李心草事件,随着案件在互聯网上的逐渐升温,有媒体爆出其为意外落水而非刑事案件,舆论持续发酵滋生了一系列乱象,内容信息的真实性被高速的分发所掩盖,新媒体平台上缺乏监管机制的“智能”在这一案件中的表现引人深思。
另外,传统的信息分发,是根据媒体机构对新近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报道,从而达到对社会舆论进行积极引导的目的;而新媒体时代基于用户喜好的新闻分发,则弱化了人在新闻报道中的把关作用,降低了议程设置的效果[2]。
(二)自律与他律机制亟待提升
“走的太快了,灵魂跟不上”——这是一个游牧部族的古训,也可以用来描述人工智能开发在中国突飞猛进却隐患频仍、局部失序的现状。
在当前的互联网经济时代,如何获取受众注意力并换为广告收入,成为新闻媒体、内容平台竞争日渐加剧的关键,外加很多媒体普遍缺乏自我道德约束,自律意识低下,进而导致媒介技术发展开始背离初心。
同时,人工智能与新聞业的结合刚刚起步,各方面的伦理建设并不完善,法律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人工智能的发展需求。新闻业针对从业人员有严格的职业规定与道德标准,但对人工智能生产的新闻却并无严格的问责机制,致使游走在法律边缘与灰色地带的智能化新闻极多,而主动从用户权益出发者较少,自律与他律机制都亟待提升。
(三)人工智能技术认识不足
人工智能自引入新闻界以来不断升温,但其仍属于新兴技术,业内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认识尚浅,很多理论还不成熟,这也给技术应用带来了很多问题。
目前我们尚不能正确把握好技术的使用范围和程度。例如很多媒体机构片面追求时效性,为了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进行新闻采写,导致新闻价值及内容深度大打折扣,背离了新闻的本意,很多敏感话题、重大事件的报道都因缺乏人类把关而过于生硬、冰冷。
将人工智能技术引入新闻业,本意是为了让其助力新闻生产,减轻人类负担,提升效率。但现如今的趋势却是技术的过度使用和人类记者身份的逐渐淡化、新闻工作者把关的严重缺失,于是导致了侵犯隐私、算法偏见等诸多问题。
(四)受众偏好的曲意逢迎
在这个全新的媒体时代,新闻生产活动难以避免地与利益挂钩,加之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业的应用逐渐深入,新闻传播主体为迎合市场需求,吸引更多的受众,利用人工智能进行大规模的信息生产和传递,引发了一系列的伦理失范行为。
如果你每天在“今日头条”上浏览关于某明星的新闻,那么之后你可能每天都会重复的刷到某明星以及娱乐圈的新闻。现如今,媒介从业人员为了吸引眼球,背离新闻专业主义,利用算法技术窥探用户隐私,只求更好地迎合受众口味。
加之写稿机器人过分注重刊播效果[1],过分依靠用户需求来发布信息,且不加人工干预,新闻报道呈现出严重的泛娱乐化倾向,真正重要的新闻却被边缘化。
三、人工智能时代下媒介伦理失范的应对策略
(一)规范人工智能相关法律制度与政策
人类技术在飞速进步,在不断进入新的领域,它不仅给人类带来更高品质的生活,同时也会引发大量创造性破坏。
具体到新闻业本身,人工智能目前不承担法律责任,也无法自主遵守伦理规范,这就要求新闻生产重视新闻伦理以减少人工智能可能产生的偏差;在对信息甄别和分析方面,人工智能无法取代记者,这就需要在法律和伦理层面制定出适应人工智能在新闻行业应用和发展的条例来确保其发挥正向作用;针对目前人工智能在新闻写作中频频出现的版权问题,要加快完善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法规,保护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处理好“技术”与“内容”的辩证关系
当下,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限制,其新闻生产仍存在许多局限。这就要求媒体机构处理好“技术”与“内容”的关系,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让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生产中扬长避短,专注于擅长的数据挖掘,与人类记者互相合作。
一方面,在人工智能的新闻生产中,基于强大的技术支撑,数据抓取的范围极大拓展,数据分析速度也极大提高。机器还可以深入到很多人类记者无法到达的新闻现场,获取更丰富的新闻素材,辅助记者的内容生产。
另一方面,处理好“技术”与“内容”的关系,人是关键。为此,应加强对新闻媒体专业人员的教育,让人工智能技术走进高校[2],适当引导专业学生尽早了解人工智能的新闻伦理与技术前景。同时,要坚定媒介从业人员的新闻理念,树立正确的新闻理念和技术观念,重视人文情怀和新闻价值。专业的新闻人一定要坚守在传递新闻的第一线。正如麦克卢汉所说,媒介是人的延伸。技术只是手段,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是“内容为王”。
(三)新闻生产实践人机协作、优势互补
随着时代的发展,机器确实能取代人的部分工作,但在新闻业中,事实本身就是复杂的,人工智能目前还远不能达到对现实的深度阐释和理解,新闻生产中人的主体地位不可忽视。让技术为人所用,真正让人工智能在与人的对话机制中实现功能互补和价值匹配,才是未来发展之道。
技术是中性的,无所谓好坏对错,其究竟有利有弊都取决于人类如何使用。因此,新闻工作者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术使用能力,与时俱进,做好新闻生产各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与技术一同进步。
另外,新闻生产实践要实现人机协作、优势互补。人工智能投入到新闻生产中可以将人类记者、编辑从一些基础、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并利用技术优势大大提升新闻采写效率[3]。而媒介从业者所特有的情感以及对事实背后内涵的深度思考都是机器所不具备的。因此二者应各司其职,明确好技术与人的关系以及各自的职责范围,推进人工智能与新闻业融合发展的同时,坚守职业道德与伦理底线,不忘初心,捍卫新闻价值。
参考文献:
[1] 靖鸣,娄翠.人工智能技术在新闻传播中伦理失范的思考[J].出版广角,2018(2):9-13.
[2] 刘茂锦.人工智能在新闻业的伦理失范及对策研究[D].四川社会科学院,2019.
[3] 牛文静.人工智能技术对新闻伦理的挑战与应对策略[D].河北经贸大学,2019.
[4] 廖佳松.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广西民族大学,2019.
[5] 贾桢.人工智能发展的逻辑审视[D].北京邮电大学,2019.
[6] 李敏.人工智能时代新闻伦理面临的困境及应对策略[D].辽宁大学,2019.
[责任编辑:艾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