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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业知识产权在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助推作用

2020-06-07邱海鹰

河南科技 2020年21期
关键词:乡村振兴

邱海鹰

摘要:农业知识产权是农业科技文化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助推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动力。河南省农业资源充足,但农业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力与乡村振兴不相匹配,存在创新力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经济活跃度不高、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激发产权法人的创新力,拓宽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渠道,提升优质农产品和品牌认证制度管理水平,确保农业知识产权在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引擎”作用。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乡村振兴;助推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21-00019-03

1 引言

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模式,是国家经济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力。农业知识产权是农业现代化持续发展的推动力量,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与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延伸农业生产链,提高农产品价值链,加速农业产业有机融合[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居民的消费结构已经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然而,在农业种植、深加工过程中,先进技术扶持较少,农业产业发展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尽管中国农业知识产权的数量大幅增加,农业科技创新力也在整体提升,但中国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率较低,农业科技成果被闲置现象突出,导致科技支撑农业生产力度不足,农业生产科技含量不高,农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

作为农业大省,在河南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精准把握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剖析农业知识产权发展中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究农业知识产权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路径,对河南省打好种业翻身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2 农业知识产权及其对乡村振兴的激励作用

农业知识产权是指涉农(牧)的著作权、商标、地理标志、专利、农林植物新品种、农业商业秘密、农业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农业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权利保护机制,是农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重要标志,对乡村振兴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2]。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氛围,通过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不仅能够创造出一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农业技术,加速农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可以激发产权人提高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热情,激励人们不断投入新农业技术的发明创造中。农业知识产权的确立与实施,节约和保护了有限的农业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是新时代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总抓手,是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性任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历史契机。实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離不开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转化和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与乡村振兴战略相伴实施,能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给农民带来生活富裕和生态文明。

农业知识产权是农村和农民的宝贵财富,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在助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各自独特的作用。首先,农业现代化,种子是基础,植物新品种权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植物新品种,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解决农作物种子“卡脖子”问题;再次,农产品商标有利于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第三,地理标志通过对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广,不仅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益,成为农村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产业,还可以打造地理标志公共品牌,提高区域知名度,增强农民对家乡农产品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使之成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第四,农业技术专利不仅有利于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力,打造升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科技成果在农业实践中的转化应用,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将农业知识产权深度融合入农业生产中,能够有效地推动我国农业参与国际竞争,提早实现我国乡村振兴战略。

3 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核心动力,农业知识产权为构筑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提供重要支撑。近年来,河南省高度重视农业知识产权在乡村振兴中的驱动作用,以农业品牌建设和品牌扶贫为抓手,借助农业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速了农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农业知识产权在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数量快速增加,但农业知识产权发展依然不平衡、不充分,农业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力与乡村振兴不相匹配,与河南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称。

3.1 农业知识产权创新力不足

创造是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基础,创新力水平是农业知识产权发展阶段性特征的重要体现。河南省是农业大省,但不是农业强省。相对于山东省、江苏省等农业强省,河南省的农业知识产权在排名和总体发展态势上仍存在较大差距。2019年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和申请量指数分别为41.18%和35.69%,全国33个省市均位列第九位,授权量指数为48.53%,全国位列第七位,维持年限指数40.32%,全国位列第十位,与河南省生产总值居全国第五位的排名严重不匹配,与河南农业大省的地位不相符。

3.2 农业知识产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河南省下辖17个地级市,1个省直辖县级市,各市县农业知识产权发展速度差别较大,排名前五位的省辖市“三品一标”知识产权约占全省总量的40%,排名后五位的省辖市“三品一标”知识产权不足全省总量的10%,各县市拥有农业知识产权的产品占比低,内部结构有待优化。

3.3 农业知识产权经济活跃度不高

知识产权经济活跃度,一般用专利和商标规模指数来衡量。从涉农专利来看,截至2019年底,我国共公开涉农专利申请1 357 696件,位列全国前三的分布为江苏省(103 682件)、安徽省(96 297件)和山东省(76 874件),河南省涉农专利申请26 414件,全国34个省市排名11名;2019年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注册9 861件,河南省获批农产品地理标志300件,全国34个省区市排名11位,与山东省(1 060件)、四川省(829件)和湖北省(730件)登记注册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数量有较大差距。

3.4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

农业知识产权司法或行政的案件量是反映地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重要指标。2019年河南省法院受理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1 623件,同比增长34.7%,结案10 381件,审结率89.31%,全省受理二审知识产权案件1 208件,结案1 033件,审结率85.51%。全省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主要呈现案件数量上升快,地区分布不均衡,商标权、著作权纠纷占比大,小标的案件多;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增长较快,新业态、新领域案件不断出现;服判息诉率高,审理周期短;精品案件不断涌现等五个特点。

4 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存在问题分析

4.1 农业知识产权转化渠道不畅通

非杂交农作物品种一旦进入市场,容易被农民自行繁种,而且农作物品种替代性较强,难以在市场中产生知识产权大额交易,品种权转让连续性不强,造成品种法人成果转化不顺畅,品种成果闲置问题突出;专利产业化发展普遍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转化”的问题,部分专利本身缺乏实用价值,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转化应用可能性小,许多无效专利仅仅为满足项目结题验收、职称评审等要求而申请,未考虑后期转化应用事宜。

4.2 农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浓厚

尽管河南省重视农业科技的提升,了解农业知识产权对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价值,加强了农业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但人们对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尚未形成尊重利用农业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农产品企业主体对商标的市场经济价值重视不够,树立品牌意识不强,影响农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份额。

4.3 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不够

农业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国家法律保护的权利,农民、合作社和企业应规范农业知识产权在生产中的应用。河南省农业知识产权的法规政策体系构建较晚,2017年郑州市中院与河南省农科院合作,在省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挂牌成立全省首家“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基地”,开展涉农知识产权保护的信息共享,开展典型案例审判。河南省农业厅多次组织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但农业知识产权被假冒和侵权事件屡打不绝。

4.4 农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完善

河南省出台了对农业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的支持和奖励政策,但未将农业知识产权的创新发展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市级、县级党委的重要观测体系,导致资金不到位、政策落实难等问题在实际操作中时有发生,支持和奖励政策难以落实兑现,影响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和作用发挥。

4.5 农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河南省的优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优质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同台经营,投入大、管控严的认证产品难以体现“优质优价”,获证农产品没有明显市场竞争力,涉农企业未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农业知识产权的优势无法显著呈现,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动力越来越弱。

5 农业知识产权助力河南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央关于农村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是河南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政府要积極统筹谋划,调整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强化优质农产品认证及品牌后续管理,稳步推进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和保护,利用科技创新,使农业知识产权在助推河南省乡村振兴过程中源源不断地输出强劲动力。

5.1 注重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农村的科技文化落后、法治意识淡漠,加强农业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把农业知识产权法治意识融入乡村治理措施中,提高人们尊重、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自觉性,助推河南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府可以举办农业知识产权讲座、比赛,引导创办农业知识产权网站,开辟农业知识产权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抖音等新媒体,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实施典型带动农业知识产权宣传进村、进社区,深入开展多角度、深层次宣传。

5.2 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创造

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深入调研农业对科技的需求点,强化农业、农村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农业高新企业的对接,加速农业科技的研发与孵化,鼓励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不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力;持续推进实施农业品牌计划,打造农业领域的自有品牌,构建富有区域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复合体;建立健全地理标志的资源普查机制,挖掘可地理标志化的潜在资源,推进以地理标志为核心的区域农产品公共品牌建设;支持植物新品种培育,简化植物新品种申报、登记备案,加速农作物育种创新成果向植物新品种权的转化。

5.3 拓展运用渠道,提高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率

农业知识产权转化是促进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渠道。深化农业科技领域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探索科研单位和农业高新企业对农业知识产权的转化新模式,提高农业知识产权的转化率,制定实施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的保障措施,创建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市场,完善全省各市县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确保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真正为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5.4 完善法规政策,构建良性发展机制

农业知识产权的良性发展离不开法规政策的制度保障。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在农村相对薄弱,侵权、售假现象屡禁不绝,制定和完善农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升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侵权、售假的违法成本,有效遏制侵权、售假行为,保护产权人、企业和产权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和优质品牌的保护,确保农业知识产权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持续、健康发展。

5.5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农业知识产权认证过程中,产权法人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政府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准确把握农业知识产权的发展重点和方向,引导产权法人牢牢把握质量安全主线,严格把控农产品生产质量,地理标志农产品应坚持立足传统特色和特殊资源,科学合理划定地理区域,规范农产品等级认证,提升农产品品质特色和品牌价值,政府做好管理过程的监管,才能确保农业知识产权认证和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6 结语

农村地域广阔,农业人口比重大,农民收入偏低,河南省的乡村振兴任务任重而道远。在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打造河南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农业知识产权优势明显,作用不可替代。河南省要把握“三农”发展全局,重视和支持农业知识产权创新、转化和保护工作,创新理念和方法,求真务实地实施各项扶持政策,确保农业知识产权在助推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发挥强大、持续的力量。

参考文献:

[1] 黄世旅,林志豪,黎淳锋,等.产业振兴战略下农业知识产权与乡村产业的关系研究[J].法治博览,2021(06):22-23.

[2] 张术麟.农业知识产权与乡村产业振兴[J].贵州民族研究,2020(01):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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