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独立性是提高内审质量的关键
20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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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要保障机构设置独立、开展业务独立、行使职权独立,实现对经济行为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树立权威,更好地为企业决策者提供高质量服务。
当前,部分企业的审计部门存在不同程度地参与招标评标、合同审核、资产核销等工作的现象。据了解,某炼化企业审计部门自2019年8月至11月,参加了50余个竞争性谈判项目方案和文件的审核,参与或备案了20个竞争性谈判现场监督;某油品销售企业审计部门对全省所有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采购结果进行签字会审,对所有成品油外采等经营合同进行会签等。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避免审计人员偏离主责主业、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无疑对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及水平提出了挑战。
独立性是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内部审计要在机构设置独立、开展业务独立、行使职权独立,以及必要的资源保障下,实现对经济行为和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以高质量的审计成果树立权威,更好地为企业决策者提供高质量服务。
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的几种表现
内部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应当保持独立性,包括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妨碍客观公正审计的利益冲突情况。目前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审计所需资源得不到保障。有的单位审计部门只是其他职能部门的内设或下属机构,审计活动受各方利益牵制,难以独立开展经济监督,监督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审计效果不佳。审计活动所需人力、经费、时间等资源,取决于单位管理层对于内部审计的支持理解程度。有的单位审计资源配备不足,审计项目无法正常实施,审计作用发挥有限。
审计人员缺乏独立性。由于目前审计人员的人事调派权、工资管理权、奖惩权等由所在单位掌握,审计队伍常常被精简,审计人员和其他部门人员同属一个单位,往往影响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性。审计人员现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审计工作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展的需要,致使有些重要问题未能查深查透,审计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审计业务缺乏独立性。审计人员时常参与经营管理,承担了部分管理责任。如参与招标评标、合同审核、资产核销等具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既当“监督者”又是“当事人”,职能定位错位、越位,严重影响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利于监督评价职能发挥和审计质量提升。
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的措施
保持内部审计独立性,是行业和部门规章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审计功能定位的内在要求,也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必备条件。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本质特性,是实现其目标、履行其职能的必要保证。
完善体制机制,创造确保审计独立的制度保证。一是审计部门(或相应机构)应当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获得必要的授权和人力财力等资源,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审计部门要尽可能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独立的管理层级越高,审计活动受干扰越少,审计结论越客观公正。三是修订影响审计独立性的企业制度条款。单位要努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促使审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完成审计任务。
集团公司审计部人员在施工现场勘查。
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保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一是单位要完善审计人才引进、培养、交流、晋升、退出机制,打通审计人才成长通道,从制度上明确审计人员相关职务晋升、工作交流、薪酬福利等事项,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进来,为提升审计质量创造条件。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与对外交流,让审计人员了解掌握勘探开发、炼油生产、油品销售、化工生产、化工销售等业务的易发多发问题点,保持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要严肃作风纪律,做好廉洁自律,理直气壮敢于监督,铁面无私履行职责,维护好审计的权威和公信力。
强化审计业务独立性,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审计部门和人员不应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管理活动,而应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去监督评价各项经济工作。一是要坚守审计功能定位,狠抓经济监督,牢牢把握经济效益,聚焦集团公司党组重大决策部署、化解重大风险、减少损失浪费、促进增收节支和提升管理水平,揭示重大风险和重要问题,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二是在具体审计中不能仅停留在对表面现象的观察和会计资料的检查上,应该聚焦单位主要矛盾,深入剖析问题;不仅要做合规性检查,更要揭示合规不合理问题,以及程序完整、手续齐全但结果不合理或不对结果负责等问题,深挖问题表象之下的深层次原因,围绕制约价值创造的深层次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高审计质量,拿出过硬成果,树立自身威信,通过“有为”实现“有位”。三是要做业务流程之外的监督评价者,不做业务流程之中的参与实施者,尽量避免参与单位具体经营管理业务,如招标评标签字、合同审核签字等,警惕由监督咨询者变为管理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