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营博物馆经营困境及发展策略
2020-06-04刘瑞霞
刘瑞霞
摘 要:1997年,北京文物局批准成立的一批以古陶文明博物馆、观复博物馆为首的民办馆,是我国民营博物馆的伟大开端,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极大进步,同时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如法律地位不明确、经营不合规范、运营资金短缺、教育功能缺位等。文章以作者在古陶文明博物馆的实习经历与实地调研为基础,全面系统地对古陶文明博物馆现处困境加以解读,并就应对策略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民营博物馆的经营发展提供有益思路。
关键词:古陶文明博物馆;经营困境;发展前景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民间收藏热大兴,民营博物馆应运而生,如1996年马未都先生创建的观复古典艺术博物馆,1999年陈丽华女士投资兴建的中国紫檀博物馆等。截至2017年,全国备案的博物馆达5136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超过1400家,我国民营馆的数量在全国博物馆体系中的占比近1/4,这表明民营博物馆早已是我国博物馆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博物馆建设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①
“民营博物馆即以收藏、研究、欣赏及教育为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②近年来,随着我国民营博物馆的不断兴起,学界对民营博物馆的生存和发展研究进入学界视野,有大批专家学者围绕这一主题进行探讨。如2010年马自树指出改革开放催生了民营博物馆,以个人之力创办公共文化机构实属不易,如何推动民营馆更好地发挥自身潜力,需要各界协同努力,优化成长环境;2010年宋新潮提出民营馆是正在经历从无到有发展阶段的新生事物,因此经营管理中存在着一些传统观念的限制,且缺乏长远的建馆和发展规划,需要各方的支持;2011年陆建松教授就民营博物馆的发展现状、问题和政策思考做了分析,并就改良办法提出相关建议;2014年单霁翔提出民营博物馆是博物馆事业的重要力量。
2 古陶文明博物馆概述
陶器是华夏文明的先声,是古代劳动人民辛勤与智慧的结晶。古陶文明博物馆是我国第一座乃至世界范围内第一座陶的专题博物馆,该馆是由我国著名收藏家路东之先生个人出资,以保护和弘扬中华文化遗产为宗旨而筹备创立的人文艺术类专题博物馆(图1、图2),现有陶器、瓦当、封泥等藏品逾3000件(表1)。其基本任务是确保藏家及各类藏品的所有权、名誉权、完整性获得保障,进而建立集古陶专题收藏、鉴赏研究、宣教展览与艺术创作为一体的传播体系。①经文物专家鉴定考证,古陶文明博物馆藏品体系中一级品达200余件,自开馆以来成功举办各类公益专题讲座、访谈逾百场,并以独特的科学内涵吸引众多专家学者前来考察,广受赞誉。
3 现处困境与原因分析
3.1 困境概述
3.1.1 经营活动不规范
依法律规定博物馆为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严禁从事商业行为。近年来,古陶文明博物馆的藏品以各种形式流入市场。根据笔者访谈及馆藏品出库、入库资料记录显示,2014年至今古陶文明博物馆馆藏唐宋釉陶及元明清瓷器、书画、家具等文物以年均200件的频率流入市场。
3.1.2 博物馆专业化、标准化程度不够
古陶文明博物馆临时展厅是一种货架式的罗列,展品缺乏必要的说明信息,甚至充斥着一部分复仿品,这些情形极有可能误导普通观众,尤其对那些首次来参观和接触文物的观众来说,极易造成固化印象,继而在以后的学习认识中造成长久的负面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固定的展陈空间、库房和文物保护修复场所;②具有可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③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藏品系统;④具备一定资质的专业人员;⑤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防設施;⑥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显然古陶文明博物馆并未达到上述要求。
3.2 原因分析
3.2.1 法律地位不明确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民营博物馆属于“民营非企业单位”,因此被视为一般性的非政府组织,这一限制给民营博物馆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很大阻力。目前相关部门虽对设立民营博物馆所需的硬性条件及登记程序等问题有相应规定,但实施效力较差,时常出现民政部门登记的单位未被文物部门认定等情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北京地区民营博物馆在北京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不足1/3。④以古陶文明博物馆为例,笔者在短暂的实习工作期间,就曾多次因年初评级认定事项往返于各相关机构,但收效甚微。
3.2.2 在土地征用、规划建设方面受到的制约
民营博物馆普遍存在缺乏必要的建馆空间、租用馆舍成本高的问题。古陶文明博物馆自开馆以来租用大观园公园建筑,大到基建扩建,小到水电管理,诸多问题只能谋求协商解决。博物馆的建设和商用空间完全不同,博物馆建筑本身就是真切的文化承载体,频繁搬迁变动,势必会影响其文化积淀。因此如何实现适应制度与打造精品展馆的平衡,仍是民营博物馆面临的一大难题。
3.2.3 资金与专业人才短缺
博物馆的经营运作需要长期和充足的财政支持。我国大部分民营博物馆运营经费依靠自给自足,包括馆舍租金、藏品征集、设备购置、日常维护、工作人员薪资等。古陶文明博物馆收入主要由馆际借展费和门票两大部分组成,近年来整体收益极不可观,入不敷出。民营博物馆不隶属于文物系统,因此鲜有机会在博物馆藏品研究、展览策划、教育活动举办等方面得到专业的指导和培训。在古陶文明博物馆内,文博、考古等相关专业出身的工作人员比例极低,因此在工作中契合度低、效率低下,这也制约了馆内各项业务的开展。
4 民营博物馆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策探析
4.1 政府层面
4.1.1 给予民营博物馆清晰的法律界定,完善准入制度
无条件支持民营博物馆行使各项合法权利,使其拥有与国有博物馆同等的法律地位。尤其要注意的是,应在致力于抢救濒危文化遗产、填补某领域文化空白或稀缺的民营馆中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明确界定民营博物馆性质,设立基本条件、权利义务、馆藏来源,年检机制等,让民营博物馆面对各项事务时有理可依。将《博物馆条例》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①等法规条例落到实处。此外,有关部门应提高对支持民营博物馆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出发点,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实际的发展目标和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民营博物馆科学健康的发展。
4.1.2 支持和督导民营博物馆的业务学习
文物行政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营博物馆的管理体制和办法,根据民营博物馆自筹资金、独立经营的特点,通过规章制度、政策、评估等措施为民营博物馆的管理提供服务,鼓励国有博物馆对民营博物馆提供必要帮助,鼓励民营博物馆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增强民营博物馆本身应具备的主观能动性。
4.2 民营博物馆自身
4.2.1 独立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民营博物馆可主动拟定申请文件上报文物部门,相信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依照相关出台文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政策并大力推行。如2017年“两会”上,已有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建议鼓励发展民营博物馆的建议》。积极开拓企事业单位市场,在保证双方共赢的基础上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捐赠或专项资金支持。
4.2.2 发展文创产业
近年来,博物馆在强化原有基本功能的同时,逐渐意识到文创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纵观我国文创产业,除极少数大型博物馆如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等年均收益可观外,其他各级博物馆尤其是偏远地区、县市级博物馆及民营博物馆收效甚微,因此就整体而言,目前我国文创产品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基于我国文化底蕴深厚、全国文创产业大环境优越等优势,各馆可通过做好市场调研、吸收公众创意、开发馆藏文物潜在价值等方法,推动优质文创产品的开发。
5 新时期古陶文明博物馆发展机遇展望
5.1 利用馆藏精粹优势开发研学课程
长期以来,博物馆仅被人们视为文物收藏、陈列的场所,忽略了其是最重要的教育载体这一特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博物馆已然从注重实物收藏的研究机构逐渐转换为以教育为第一要义、提升公民素质、启迪和激发青少年儿童求知欲及对成年人进行终身教育的“社会大学校”。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意见》②文件,鼓励各级博物馆与相关机构利用好博物馆特殊资源和它在公众心目中的特殊魅力。近年来,古陶文明博物馆与社区居民及周边学校合作开展了“古陶乐学”“拓古传薪”“古陶讲坛”等精品课程,并与尤伦斯当代艺术中心儿童艺术中心(UCCAKids)合作开展“听见博物馆”线上亲子专场,获得各界赞誉。同类民营博物馆可借鉴此类方式,使馆藏文物更好地发挥教育职能,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民营博物馆长足、科学的发展争取忠實拥趸。
5.2 把握时代机遇,推动自身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博物馆人凝心聚力促改革,齐心协力谋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下,我国博物馆体系结构不断完善,功能服务逐步增强,法制法规日益健全,行业管理更加科学精细,文物保护能力显著增强,国际交流日益广泛。在此大背景下,各民营博物馆需要结合自身特色积极摸索和创新“博物馆+”模式,为自身发展进步谋求更多的灵活路径。
6 结语
民营博物馆始终是我国博物馆及文物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除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外,民营博物馆欲摆脱现有经营困境,并同国有博物馆们一道无差别地“活起来”,其关键在于民营博物馆应从自身出发进行深度挖掘和探讨,统筹各项资源,创新经营方式,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佚名.国家文物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J].收藏,2010(4): 158-159.
[2]马自树.扶持民营博物馆的成长[N].人民日报(海外版),2010-4-23(015).
[3]陆建松,陆敏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政策思考[J].文物世界,2011(3): 69-75.
[4]单霁翔.民办博物馆是博物馆事业的重要力量[J].紫禁城,2014(S1): 7-19.
[5]郭晨.北京地区民办博物馆个性特征研究[D].北京: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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