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建设项目水保措施评价
2020-06-04杨波
杨 波
(榆林市淤地坝建设办公室,陕西 榆林 719000)
0 引言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 年产能建设项目,主要由站场(站、点、区)、井场(油井、水源井)工程、管线工程(输油管线和输水管线)、道路工程和输电线路工程等组成。项目共新建井场30 座、扩建井场11 座,分布在7 个乡镇。按照项目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有关要求,项目建设中需同时配套建设水保工程。为了促使项目验收,检验水保建设情况,需对项目建设水保措施进行评价。
1 概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 年产能建设项目位于靖边县南部丘陵沟壑区,41 座井场类型为:梁峁型井场11 座,沟道型井场3 座,坡地型井场27 座。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年平均降雨量395.4 mm。井场区占地总面积约9.781 hm2,其中永久占地为16.613 hm2,临时占地为3.168 hm2。
2 水土流失及防治情况
项目区属黄河多沙粗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丘陵台地干旱草原风水蚀省级重点治理区。项目区土壤主要有黄土、风积沙、冲积物、风水堆积物、湖积物、坡积物等,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000 t/(km2·a)。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杨树、柳树、刺槐等乔木,沙棘、柠条等灌木,紫花苜蓿为当地草种,生长旺盛,抗逆性强。项目区林草覆盖率约为35%。
3 水保方案实施情况分析
3.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 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5.166 hm2,其中建设区54.20 hm2,直接影响区40.966 hm2。通过收集分析征地资料、勘验施工现场、调阅施工和监理档案资料,经综合分析认为:工程在建设期的防治责任范围为54.20 hm2,较设计的防治责任范围95.166 hm2减少了40.966 hm2,主要是直接影响区面积不再计入防治责任范围。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见表1。
表1 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表 单位:km2
3.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水土流失预测和防治分区结果,结合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布局,按照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对不同防治分区可能产生新增水土流失的部位进行对位治理,建立起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临时性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体系。在主体工程防治区中,除主体设计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以外,还以“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布设植物措施,同时重点补充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防护措施,从而达到保护地表,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由于施工影响区不属于项目建设征地和临时租用地,因此,主要采取施工管理措施,加强预防保护和监测。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在总体布局上无大的变化,主要的变化为部分井场及道路区域的措施数量的增减,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经分析,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按照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进行布设,布设措施较为完整,总体措施布局合理。
3.3 水土保持设施情况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18 年油田开发建设过程中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措施体系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3.1 井场防治区
(1)工程措施:共完成土地整治2.30 hm3,表土剥离 0.69 万 m3,覆土0.69 万m3;挖方区削坡1.60万m3,压埋区草袋填土挡墙2310 m,平台四周排水沟1926 m,削坡区坡顶截水沟2163 m,蓄水池41 座。
(2)植物措施:井场区绿化面积2.30 hm2。围墙外栽植一排国槐1865 株(株行距3 m×3 m),穴状圆形整地1865穴;井场外围平台及坡面栽植紫穗槐57262 株(株行距0.5 m×0.5 m),小鱼鳞坑整地28631 穴;井场外围平台及坡面撒播播早熟禾0.77 hm2,撒播量23.70 kg;井场外围平台及坡面紫花苜蓿0.59 hm2,撒播量17.70kg;梁峁型井场三维网敷设1.20 hm2。
(3)临时措施:井场区临时堆土设草袋填土拦挡2232m3;临时堆土纤维网苫盖2630m2;施工期临时洒水112台时。
3.3.2 道路工程防治区
共完成土地整治3.96 hm3,表土剥离1.19 万m3,覆土1.19 万m3,道路压埋区草袋填土挡墙256 m,爬坡段道路内侧排水沟3668m。共栽植新疆杨2033 株,穴状圆形整地旱柳2033 穴;播撒紫花苜蓿3.30 hm2,撒播量99.00 kg;临时堆土拦挡草袋填土1380m3;松散边坡及临时堆土纤维网苫盖12336 m2。
3.3.3 管线工程防治区
共完成土地整治12.90 hm3,绿化面积11.80 hm2,临时堆土设草袋填土拦挡12336 m3,纤维网苫盖138 m2。
3.3.4 输电线路防治区
输电线路区完成土地整治面积0.45 hm2,绿化面积0.45 hm2,撒播紫花苜蓿0.45 hm2,播撒草籽量13.50kg,纤维网苫盖268 m2。
3.4 水土保持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 年产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计划总投资742.295 万元,截至2019 年1 月,水土保持措施实际完成投资577.80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45.09 万元,植物措施投资51.91 万元,临时措施97.81 万元,独立费用74.36 万元,实际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08.63万元。实际完成水保措施比方案设计有所减少,水土保持投资变化分析:
(1)工程措施相较水保方案投资减少119.22万元:①井场防治区减少69.95万元,主要原因为井场区边坡区减少,井场排水沟部分损毁,建设单位将进行补修;②道路工程防治区减少27.67万元,实际边坡减少、坡顶排水沟减少,投资减少;③管线工程防治区减少21.60万元,施工过程中部分工程措施措施及投资归入主体工程,投资减少。
(2)植物措施相较水保方案减少30.02万元,主要原因为植物措施招投标晚,2018年9月份开始绿化施工。撒播草籽错过最佳栽种时间,成活率较低,计划开春重新撒播,恢复植被面积。
(3)临时措施相较水保方案投资减少31.745万元:①管线工程防治区减少14.31万元、井场防治区减少8.51万元,主要原因为优化施工方案,减少表土裸露时间及临时措施,投资减少;②其他临时措施未发生,投资减少8.925 万元。
(4)独立无费用相较水保方案无变化。水保设施补偿费增加16.49万元。
4 项目运行及水保效果
4.1 初期运行效果
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特别是场站外围的护坡、排水、挡墙在建成运营过程中经受了雨季强降雨的考验,除个别排水有水毁现象,进场道路有少量冲沟外,绝大多数水保措施运行稳定,顺利度汛,充分发挥了控制水土流失的作用。
受主体工程进度及季节影响,植物措施实施相对滞后。在主体工程建成试运行后,植物措施逐步完善,包括:井场围墙外围边坡的绿化,道路区边坡的绿化,管线及输电线路区撒播草籽。2018年9月,建设单位对道路区绿化不到位的区域进行补植。2018年10月,建设单位对道路区部分损毁的排水、边坡进行了维修,对井场区部分塌方进行了清理和恢复。
4.2 水土保持效果
4.2.1 扰动土地整治率
本工程实际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54.20 hm2。建设过程中,施工扰动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和新形成并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开挖面、填筑面,均已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进行防护。通过各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和建(构)筑物及场地硬化处理,共计完成土地整治面积53.56 hm2,其中建(构)筑物面积13.02 hm2,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面积41.18 hm2。项目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治理率达98.82%,达到了方案防治目标95%。
4.2.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该工程实际造成水土流失面积39.81 hm2,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总面积为8.20 hm2,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5.95%,达到了方案防治目标87%。
4.2.3 拦渣率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 年产能建设项目建设期所产生的弃土、弃渣量采用回填利用等方式达到了工程土石方平衡。因此,项目建设期弃土弃渣基本全部拦挡,拦渣率大于93%。
4.2.4 土壤流失控制比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2007),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靖边县境内2018年产能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黄土丘陵沟壑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000 t/(km2·a),布设水保措施后到试运营期实测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约为1415 t/(km2·a)。因此,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71,大于方案防治目标值0.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标。
4.2.5 植被恢复率
扣除建(构)筑物及场地道路硬化、工程措施占地面积后,本工程可绿化的植被面积为20.20 hm2,已实施的林草植被面积为18.59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2.02%,达到了92%的防治目标。
4.2.6 林草覆盖率
工程已实施且合格植物措施面积为10.85 hm2,由此计算项目区平均林草覆盖率为54.20%,达到了方案20%的防治目标。工程效益分析基础数据及效益分析指标计算见表2、表3。
表2 工程效益分析基础数据及效益分析指标计算表
表3 效益分析各指标计算表
5 结语
经实地勘察和资料查阅统计分析计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在靖边境内2018年油田产能建设过程中,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实施了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措施分批、分区有序地进行了落实,拦渣率大于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71。通过实施水土保持措施,扰动土地整治率达97.03%,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95%,植被恢复率可达92.02%,林草覆盖率达到20.02%,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具备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定的验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