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索赔不能“漫天要价”
2020-06-03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21期
近日,北京互聯网法院做出的一例侵权案判决引发关注。案中某图片公司一张夜景图片被一微信公众号转发,该公司遂以图片被侵权为由起诉,索赔1万元。最终,法院判赔原告经济损失600元。
从1万元到600元,法院判决体现了公正严谨。涉案公众号侵权是客观事实,必须依法承担责任。但一张普通夜景图索赔上万元,亦有“漫天要价”之嫌。法院的最终判决,于双方而言,既是警示也是保护;于社会而言,也传递了鲜明的导向。正因为创作可贵,才更要以合法合理的方式给予其保护与尊重。对于版权所有者,维权意识与手段不可或缺,但决不能把心思用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