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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为群众解难 真诚促百姓信法
——南陵县法院信访巡回法庭诉前调解纪实

2020-06-03

江淮法治 2020年2期
关键词:南陵县电信公司受害人

南陵县人民法院在南陵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信访巡回法庭,联合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将群众合理诉求化解在诉前,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深受群众欢迎。信访巡回法庭自2017年4月成立至2019年10月,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80余人次,诉前调解案件272件,化解群体性矛盾74件,司法确认598件,审理信访转入诉讼案件402件。在去年上半年安徽省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南陵县法院位居全省法院首位。

2019年10月25日下午,在南陵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调解室内,一起触电身亡损害赔偿案件正在进行第三轮调解。剑拔弩张的氛围,被两位法官和调解员逐渐消解。

去年6月4日,南陵县工山镇戴汇村村民柯某在路边池塘洗手洗脚,起身时触碰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通信杆的斜拉钢缆,触电倒地身亡。经公安机关调查,电信拉线杆钢缆本身不该带电,该钢缆与国家电网安徽电力有限公司南陵分公司(以下简称“供电公司”)的220V导线交叉触碰,致使柯某触电死亡。

事故发生后,工山镇司法所、戴汇村委会就赔偿问题组织调解,因责任分担等复杂法律问题难以认定,几次调解无果。受害人亲属对两家公司迟迟不作赔偿异常愤怒,到南陵县政府反映问题。南陵县政协主席牵头,组织信访、公安、电信、供电等部门协调解决矛盾。经过协商,先由供电和电信部门各拿5万元预赔给受害人家属,让柯某入土为安,同时引导家属走法律途径解决赔偿纠纷。

这类棘手矛盾,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群访事件,常驻南陵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县法院巡回法庭庭长曹水胜接手案件后,邀请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民三庭庭长朱希阳、工山镇综治办主任崔小明,开展诉前调解。

经过两轮调解,三方对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原因已经没有争议,但对于赔偿数额以及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承担责任的比例问题争议很大。

在当年9月11日举行的第二轮调解时,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87.9万余元,而供电公司、电信公司明确表示金额过高。

“受害人遭遇不幸离世时已年满60周岁,两个子女均已成年,柯某妻子要求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13.6万元没有依据……结合三方的意见,我建议赔偿总额在70万元。”朱希阳根据受害人家属和代理人列出的赔偿清单,一项一项地进行法律释明和分析说理,提出了初步的调解方案。

“对70万元总赔偿数额,我们没有异议,但我们公司从没有出现过电缆电死人的事故,主要责任在于供电公司,我们只能承担次要责任,赔偿金额不应超过10万元。”电信公司的代理人说。

“我们认为与电信公司应当是五五开的责任,我们两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供电公司的代理人也表达了己方的观点。

“根据你们之前签订的预赔协议约定,受害人无过错,不需担责,希望你们两家公司根据事实和法律承担各自应尽的责任。”曹水胜指出两家公司应当拿出诚意和态度。

巡回法庭诉前调解现场。

在接下来的1个月时间里,曹水胜、朱希阳多次到电信公司、电力公司做工作。因两家分公司支出大额赔偿,需报经上级公司批准同意,到10月25日才走完审批程序。

“我公司同意给付28万元,这是我们经过努力所能争取到的最大给付数额。”电信公司首先同意承担40%赔偿责任。

“经过向上级公司汇报,我公司赔偿数额无法达到42万元,希望受害人家属能够理解。”供电公司的代理人话音刚落,遭到受害人家属的反对。

后经过反复调解,受害人家属接受了电力公司赔偿40万元的调解方案。

10月25日下午的第三轮调解,时针指向了17时35分,三方依次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大家拿着调解书走出法庭时,华灯已然绽放,照亮了如墨夜空……

近年来,南陵县受理、接待信访事项多为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企业改制等纠纷。南陵县委、县政府提出,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化解矛盾纠纷。为此,南陵县法院在南陵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人民来访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巡回法庭聘请3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常驻中心,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按仲裁、人民调解、行政裁决等方式解决信访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巡回法庭第一时间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避免争端再次产生。

南陵县法院延伸法庭职能,协助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程序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为群众解答法律困惑,引导依法依规实现诉求,并对行政行为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切实增强了群众和行政机关的法治观念,推动了以法治手段化解信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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