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全力防控食品安全
2020-06-01刘兰涛武伟红朱有刚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0年2期
刘兰涛 武伟红 朱有刚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管局为有效防止疫情在食品销售单位(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传播和蔓延,不断加大对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保障市场销售食品安全。
该局要求各食品销售单位(者)要暫时停止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入场销售。同时,要求各食品销售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严格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查验记录;要督促白条禽及禽肉产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
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督促各食品销售单位(者)加强对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防护,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散装食品,或者将散装食品包装销售,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并督促各食品销售单位(者)加强从业人员管理,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员工必须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工作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员工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要立即停止工作。
该局还不断加强协作,联防联控,加强对食品销售单位(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搞变通的,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