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大学者也曾买买买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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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发工资先买点心
鲁迅爱吸烟,众人皆知。一手握笔、一手持烟的“鲁迅先生”更是诸多艺术创作中的经典造型。但为人所不知的是,鲁迅在熬夜写作时,手边除了提神的香烟。还得有一样用以充饥和放松精神的必备品——小零食。
鲁迅极爱买零食,尤其是糕点糖果等甜食。早年在南京读书时,就常常特地跑到下关一家糖果店,花两三角钱买一瓶进口的“摩尔登糖”吃;久了,店主一看他进门,不必招呼,就先从架上取下装糖的大玻璃瓶来。留学日本后,由于经济拮据,鲁迅最常买的零嘴儿是花生,每天要用一大张报纸包了花生果壳去丢;有时做译文赚了稿费,也会买几块精美的日式茶点解馋,比如被称为“羊羹”的砂糖小豆糕——和老北京的羊肝羹差不多——直到回国后,鲁迅还惦记这种甜腻腻的东洋点心,特地托日本友人代购,寄来中国享用。
刚到北京,鲁迅在教育部供职,有了体面的工作和稳定的收入,三十而立的鲁迅在买零食时也难免“消费升级”。每个月发薪日,他都要顺路去一家法国面包坊,花两块银元买上40 个法式小蛋糕,一部分孝敬母亲,一部分留下自饱口福,和现代白领发工资后自我犒劳的行为如出一辙。在1913—1915 年之间,鲁迅日记里明确写到去稻香村买点心就有15 次之多。虽是南方人,鲁迅却很喜欢满族点心萨其马,觉得既美味,又能果腹,买一包放在书房,能从早晨吃到半夜。
因为爱吃甜食,鲁迅年纪轻轻就有牙病。1913 年5 月初,他收到了从日本“海淘”的羊羹,高兴地和同事分吃,一口气就吃下大半盒,随即牙疼不止,第二天只好去王府井看牙医。在那天的日记中,鲁迅这样写道:“午后赴王府井牙医徐景文处,约定补齿四枚……过稻香村买饼干一元。”明明是去看牙病的,回家路上经过稻香村,还是忍不住买了一银元的饼干,算得上是馋虫发作时的“冲动消费”。这还没完,一周后正式补牙,出院后路过临记洋行,鲁迅又兴高采烈地“买饼饵一元”,活像个任性的小孩子,看到好吃的就总想马上买在手里。
在《鲁迅日记》中,还有不少令人捧腹的囤食经历。有一回,他和几个朋友散步,不小心踩到破砖摔倒,跌破了膝盖,却仍然坚持去买了些糕饼,才一瘸一拐地回家擦药:“晚与五六同人出校游步,践破砖,失足仆地,伤右膝,遂中止,购饼饵少许而回,于伤处涂碘酒。”腿受了伤涂点碘酒完事,却万万不能耽误和改变鲁迅日常买点心的行程。还有一次,他去图书馆查了一下午资料而空无所获,在归途中豪爽地买了十二只馒头,才觉得风定心安:“午后往图书阅览所查书,无所得。买馒头十二枚而归。晚风定。”
除了买糕点,嗜甜的鲁迅也爱买水果。1912 年刚到北京,赶上9 月北方瓜果成熟季,一天他吃过午饭后,先和友人去什刹海吃了一顿下午茶,又听说杨家园子卖新鲜葡萄,遂兴冲冲地步行去买:“饭后偕稻孙步至什刹海饮茗,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葡萄,即在棚下啖之,迨回邑馆已五时三十分。”卖葡萄的现摘现卖。他现买现吃,一刻也按捺不住。
后来,鲁迅离开北京,搬到上海,依然不改买零食的习惯。深夜伏案创作时,听到弄堂里那些“薏米杏仁莲心粥”“玫瑰白糖伦教糕”的叫卖声,又经常“被闹得整天整夜写不出什么东西来”。对于爱吃、爱买零食这件事,鲁迅还煞有介事地写了《零食》一文来说明缘由,表示“只要胃口好,可以从早晨直吃到半夜,但胃口不好也不妨,因为这又不比肥鱼大肉,分量原是很少的……能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
朱自清:为买字典当了大氅
在著名的散文《背影》中,朱自清回忆了自己二十岁那年在南京车站告别父亲、北上求学的经历。一个买橘子的生动细节,道出了父子间的浓浓亲情,也感动了万千读者。其实,在乘车抵达北京之后,朱自清身上也发生了一件与父亲有关的买卖趣事,但这件事他一直没敢告诉父亲,只在多年后悄悄写进了散文《买书》中,以纪念自己在北京城多次不成功的购书经历。
1917 年,朱自清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刻苦攻读之余,专爱逛北京城的大小书局。学生想买书,往往就得从生活花费里省下钱来,几角的小数目还好说,万一遇到高定价的意中书,就不得不另想法子。1920 年的一天,朱自清溜达到了琉璃厂的华洋书庄,忽见书架上新到一册最新版的《韦伯斯特大字典》,正是他一直想买的,再一瞧定价,十四元。按照书本身的价值来看,这不算贵,可对朱自清这个没有独立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手头一时拿不出这些钱,想来想去,又想到了父亲。
原来,在家乡时,父亲曾为他做过一件紫毛水獭领的大衣,布面料,领子小而毛杂,是用两副马蹄袖拼凑起来的,很是费了一番心思。离家北上时,朱自清将这件缝入父爱的土制大衣也带了来,既为御寒,也有一层感念亲恩、自我勉励的意思在。但此刻,面对心仪已久的字典和天文数字般的定价,朱自清踌躇再三,决定卖掉大衣来换书本,于是“硬了心肠将结婚时候父亲给做的一件紫毛水獭领大氅亲手拿着,走到后门一家当铺里去,说当十四元钱”。当沉甸甸的字典拿在手中时,22 岁的朱自清在如获至宝的喜悦之外,心中也有几分酸楚。后来,他一直想着将这件大衣赎出来,却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如愿,以至于每次翻阅字典时都感到遗憾。
其实,年轻的朱自清在买书一事上没有经验。对于北京的书市、书价等信息也掌握不足,难免出现这种被迫“割肉”的经历。到了1920 年代中期,他学成自立,进入清华国文系任教,专心研究古典文学,在大量的典籍阅读和购买需求之下,朱自清和书商们越混越熟,以至于不必亲自去店里寻书买书,写张书目条子递过去,过几天就有伙计把书送到他的寓所,现场验收付钱,挺像现在的快递——这也是当时北京学者教授圈十分流行的买书方式。
买得多了,朱自清也善于比价,会同时把书目需求发给多家书商,看哪家来得物美价廉。一次,他想找两册高丽本的《杜律分韵》,一家书商应声送书而来,并索要夸张的三百元高价,朱自清看到这本二手书的扉页分明留有上任藏书人写下的“以银二两得之”字样,于是当场回绝。第二天,另一家书商送来一模一样的书,只要两元,他高兴地立刻买下,后来还忍不住在文中吐槽这件事:“书极不相干而索价如此之高,荒谬之至……北平的书价,离奇有如此者。”
久而久之,爱书人朱自清和北京城大小书商们斗智斗勇多年,连哪家书铺老掌柜去世、少掌柜被伙计欺负的八卦都如数家珍,但他总谦虚地认为自己买书并不在行:“北平这地方,像我那样买,像我买的那些书,说出来真寒碜死人。”其实,除了在书局买书,朱自清还有一个特别的喜好:到寺里买佛学书。佛门净地自然没有送书服务,想买只能亲自前往结缘。有一次,朱自清特地搭车去西城卧佛寺街鹫峰寺买佛经。那是一个阴沉沉的秋天下午,他从街口下了车,走了半天,快到城根儿了都没有看见寺庙,街上只有他一个人,令人心里发憷。后来终于找到了寺,买了《因明入正理论疏》《百法明门论疏》《翻译名义集》等满足而归。“这股傻劲儿回味起来颇有意思”——朱自清评价自己这段寺庙购书经历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