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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2020-05-26

小城镇建设 2020年3期
关键词:名镇农房村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做好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市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村镇建设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村镇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省村镇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精准施策,统筹推进村镇建设

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村镇建设管理要采取超常措施,强力推进,确保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和村镇建设高质量发展“两手抓”“两不误”,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促进今年村镇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于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续建工程,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实行各县(区)、各镇分区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的防控策略,建立健全防护制度,在做好复工防控预案的基础上有序开展复工;对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重中之重,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收运处置长效机制。

二、提高站位、超前谋划,切实明晰工作思路

一是明确村镇建设思路。2020年,村镇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住建工作和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陕发〔2020〕1号、陕发〔2020〕2号、陕乡振组发〔2020〕1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主线,以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房建设、农村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活动,以及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为重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提升村镇建设管理水平。

二是践行生态发展理念。全面贯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理念,尊重和保护村镇内原有的山水格局、自然景观,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严禁不切实际景观,防止破坏传统风貌;严禁过度亮化,防止不切实际铺张浪费;严禁大拆大建,防止破坏村庄现状肌理;避免照搬城市模式,建造大亭子、大牌坊、大公园、大广场等“形象工程”。各地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县(市、区)落实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村镇建设依法依规推进。

三是紧盯“十三五”建设任务。对标对表“十三五”确定的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城镇、经济、服务、文化”副中心,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富民小镇,创建省市县美丽宜居示范村3200个,建设特色农房示范点100个,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90%以上等目标任务,认真查漏补缺,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四是编制“十四五”专项规划。按照中省“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要求,深入调研和分析村镇建设现阶段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困难,研究提出“十四五”陕西村镇建设发展工作的思路、方向、重点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完成“十四五”村镇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提质增效、巩固完善,着力打造示范镇街

一是推进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副中心。35个重点示范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80亿元。放宽落户政策,加快人口聚集;培育新兴产业,吸引更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进镇,优先解决贫困人口入镇入厂就业;推进有条件的镇建设高中和养老机构,加快提升医疗设施和水平,不断提高垃圾污水处理能力和管护水平;完善提升图书馆、影剧院、体育场等服务设施功能。借鉴浙江等地区经验,突出以提升镇区镇容镇貌和打造全镇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主的环境整治。

二是推进文化旅游名镇建成富民小城镇。31个文化旅游名镇年度完成投资不低于30亿元。持续抓好31条特色风貌街区建设,不断提升建设品质。继续推进A级景区建设,不断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提升知名度和文化旅游效益。加快镇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人气和商气,同步建设全域美丽宜居乡村,在疫情结束后,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前期造成的旅游人数下降局面尽快扭转,不断推动旅游人数和旅游收入持续增长。

三是推进省上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建设。按照重点示范镇考核办法,继续坚持 “通报、讲评、观摩、考核”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20个跟踪指导考核市级重点镇指导力度,着力营造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工作氛围。

四是做好两镇建设政策延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鎮和沿黄、沿汉丹江小城镇带建设,拓展“百镇建设行动”的工作部署。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级部门深入调研,做好小城镇建设资金支持政策衔接。在“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使之成为乡村振兴排头兵、城乡融合桥头堡、人居环境新标杆。

四、多措并举、建管并重,突出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市县要按照《陕西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管理要求》,尽快选择推广符合本地实际的“村处理、镇处理、片区处理、县处理”治理模式,积极推动农村垃圾治理就地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支持供销社参与农村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试点示范,不断规范收集、转运、处置等各个环节。

二是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滞后短板。各市、县(市、区)要加快村庄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建设,配置清扫工具、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完善符合当地实际的村庄保洁长效机制,确保垃圾及时收集清理;要加紧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满足生活垃圾处理需求,鼓励焚烧厂等终端处理。市、县两级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拓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是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回头看”。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工作,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要加大城镇垃圾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的查处力度,及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治不到位、管理不严格,产生新的污染点要坚决进行整改,切实防止反弹。省厅将适时赴各地组织抽查检查,切实巩固整治成效。

四是加大督促考核推进治理工作。继续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调度和整治力度。对审计反映的处理体系不健全、设施建设滞后、保洁力量不足,以及群众反映的乱堆、乱倒、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市县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核查处理。对问题较多的,省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督导。要总结推广有效措施做法,确保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高质量推进。

五、设计下乡、试点示范,提升农房建设水平

一是加大《图集》推广使用力度。持续推广使用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扩大使用范围,为农民建房提供实用参考。要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梳理提炼传统民居元素,借鉴关中、陕南、陕北传统乡村营建智慧,引导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村住房,不断提升农村建筑风貌。要指导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二是试点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按照住建部要求,开展农房品质提升试点,在推广使用《陕西省农房设计图集》示范点的基础上,抓好12个试点县和示范点的推动工作,在试点县建成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同时,在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建设试点中,因地制宜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

六、提升品质、共建共管,不断改善居住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共同缔造”活动。在抓好“百村示范、百团帮扶”共同缔造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住建部公布的蓝田县、杨陵区2个试点县(区)和4个试点村的推动工作。试点县(区)要适时扩大试点村覆盖面,蓝田县宜扩大到20%的村庄约100个,杨陵区宜扩大到30%的村庄约20个;其他县(区)在确保做好1个试点村工作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试点村数量。试点村要发挥帮扶团队作用,进一步探索“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工作路径,切实激发村民内生动力,凝聚村庄发展合力,确保试点实效。

二是巩固深化美丽村庄创建成果。实行省市县分级负责,对照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评价标准,按照“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绿色生态、特色鲜明、乡风文明”的要求,市县要对已创建的美丽宜居示范村做好巩固提升工作。省厅将会同省有关部门继续创建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40个,切实发挥示范村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領作用。

三是全面做好传统村落改造保护。按照住建部工作部署,全面开展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做好传统村落测绘试点衔接。组织相关专家技术团队,编纂传统建筑修缮指南,开展传统建筑挂牌保护试点工作。配合做好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和《中国传统建筑的智慧》纪录片拍摄,进一步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力。

七、党建引领、强根固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落到实处,持之以恒、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执行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时积极运用中省报刊、电视传统媒体和“秦住建”“陕西村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举措、多途径宣传我省村镇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实施乡村振兴 两镇示范引领陕西省推动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大力支持和直接指导下,省委、省政府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先后在全省实施35个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建设,采取专项资金引导、土地指标支持、专业人才帮扶、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措施强力推进。“两镇”已打造成“乡村振兴排头兵、城乡融合桥头堡、脱贫攻坚助力器、人居环境新标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政府主导,突出政策支持。2011年起,省委、省政府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原则,择优培育35个重点示范镇,给予每镇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给予每镇10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着力构建县域城镇、经济、服务、文化“四个副中心”。2013年起,结合挖掘保护利用陕西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按照构建传统形态、传承多元文态、打造宜居生态、丰富旅游业态“四态并举”的建设思路,又确定了31个文化旅游名镇,给予每镇每年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给予每镇2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用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富民小镇。同时,从2013年起,加强对134个市级重点镇的指导考核,每年跟踪指导20个镇,年终评出10个先进镇,给予每镇600万元和600亩城乡建设增减挂钩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奖励。省政府累计给予小城镇专项奖补资金47.95亿元,专项土地指标7.91万亩。

二、坚持共同缔造,突出共建共享。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我们始终坚持“群众+规划师+建设单位+政府”的共建机制。驻镇规划师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多规融合”的思路,高起点、宽视野编制“两镇”建设规划。重点示范镇根据用地条件、人口规模等设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模块规划,以模块推动镇区建设。文化旅游名镇深挖文化内涵和风貌特色,按照“修旧如旧、建新如旧、修新如旧”的原则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省住建厅以规划为基础,分别制定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重点示范镇从“四个副中心”及组织机构建设5个方面24个分项明确考核指标,文化旅游名镇从“四态并举”及组织机构建设5个方面21个分项明确考核指标。镇政府和施工单位在规划、设计、实施等阶段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5个重点示范镇共建设道路397.62公里,垃圾、污水处理场(厂)72个,文体中心(广场)59个,医院敬老院54个,小学、幼儿园、初中全覆盖,部分镇建成高中,千人床位数达0.96个,镇平均垃圾处理率92.3%,污水处理率82.3%,绿化率35.34%。31个文化旅游名镇恢复传统街区30条,4A级景区14个,3A级景区17个。

三、坚持产镇融合,突出特色发展。35个重点示范镇注重产业立镇,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GDP总量达1633.7亿元。31个文化旅游名镇抢抓陕西打造“全域旅游省”的发展机遇,围绕“食、住、行、游、购、娱”逐项分析,积极“补短板、强弱项”。将文化旅游名镇发展融入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中,着力抓好“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丝绸之路风情体验旅游走廊、“山水人文·大美陕西”等线路设计活动,打造关键节点,形成旅游亮点。积极引进陕文投、陕旅集团等大型企业整镇打包推进建设运营,积极与华谊兄弟、华夏幸福等企业合作,迅速带动武侯诸葛文化、留侯张良文化、梁家河红色文化、壶口景观文化、青木川影视文化等国内知名旅游产业带发展。

四、坚持资源聚集,突出脱贫攻坚。以“两镇”作为脱贫攻坚重要平台,注重引导各类资源向贫困地区转移,不断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8年来,35个重点示范镇累计完成投资991亿元,先后引进如中航工业、双汇集团、农夫山泉等大型企业纷纷入驻,大中小型企业达3101家,带动镇区人口增加60.53万人,解决9万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建设之初的7064元上升到2018年的15035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5个百分点。31个文化旅游名镇累计完成投资226.52亿元,旅游收入160多亿元,引进各类企业1002家,吸纳非农就业人数18.96万人,其中旅游从业人员6.18万人。“两镇”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安置房1080万平方米,解决了10余万户生活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资助贫困学生6.4万人,有力保障了贫困家庭孩子上学问题。

五、坚持考核奖惩,突出机制创新。省政府成立“两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连续6年将此工作列入省委目標责任考核范围,夯实省统筹、市负责、县融资、镇实施的各级责任,建立了“月通报、季讲评、半年观摩、年终考核”的推进机制。每年“两镇”各评出10个建设先进镇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工作进展不大的12个镇实施淘汰递补。探索运用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梳理1369个项目录入全国小城镇建设项目储备库,获得国开行53.55亿元信贷支持。改革行政管理机制,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大力推进扩权强镇,督促市县下放管理权限,赋予“两镇”一定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选派了两批专业干部挂任重点示范镇副镇长,遴选了108名省内专家“三对一”指导文化旅游名镇建设。对综合考核优秀的镇领导干部,联合省委组织部推荐使用,累计86名镇主要负责人提拔使用为副县级,103名由镇长转任书记。

“十四五”期间,陕西省将按照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立足陕西小城镇发展现状,在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建设的基础上,遴选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通过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措施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镇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标准,实现支柱产业稳固、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活富裕,成为乡村振兴的示范样板。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将形成全国重点镇、中国特色小城镇、镇级市、乡村振兴示范镇、市级重点镇和其他建制镇协同推进的格局,切实推进我省小城镇建设高质量发展。(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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