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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管理促进包车客运健康发展

2020-05-26黄月梅

今日财富 2020年14期
关键词:客运辽宁省运输

黄月梅

按照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交通运输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安排部署,辽宁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政策引导,加强典型引领,积极探索运输服务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一、辽宁省包车客运基本情况

辽宁省陆地面积14.8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377.8万人,含14个省辖市,90个县(市、区),全省国家A级旅游景区达到298个,年入境旅游人数1.34亿人次,年出境旅游人数1.17亿人次。全省共有旅游包车客运企业299户,其中省际152户,市际43户,市内100户;旅游包车客运车辆9143台,其中省际5293台,市际760台,市内3090台;中高级车9028台,占比99%。客位总数40万座,平均座位数44座,从业人员1.2万人,车辆年均工作车日250天,车辆平均利用率70%,客位平均利用率72%,车日平均行驶里程171公里,人车公里价格0.74元/公里。全年运输量呈现递增趋势,基本满足了旅游包车、通勤、加班、应急等运输服务需求。

二、包车客运管理主要做法

(一)加强顶层设计,行业管理有法可依

1.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出台后,辽宁省及时修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并结合实际于2007年12月出台了《辽宁省包车客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包车发展原则、准入退出、经营管理和标志牌管理等方面内容,为规范包车客运管理,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2.规范包车业务办理流程。为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管理,规范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工作,2007年7月印发了《辽宁省包车客运业务办理办法》,明确了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办理增车、更车、换证、终止等业务需提交的材料和办理流程,落实属地初审意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2011年5月和2016年11月根据行业发展、市场变化和工作需要两次进行修改,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程序,提高便民利企效能。

3.推动包车客运服务提升。2015年2月制定《辽宁省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规范》,从设施设备、司乘人员、服务流程、运营安全进行了规范性要求,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认真学习并有效落实。该标准是辽宁省第一部规范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的地方标准,对提升旅游包车客运运输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4.开展网上便民行政审批。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系列要求,2015年12月辽宁省交通厅所有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凡是申请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可通过省政府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受理、许可、办结,许可证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直接送达申请人,实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以及“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受到行政相对人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二)提升供给能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1.定期发布包车市场供求信息。为及时、准确掌握旅游包车客运运行动态,全面科学分析市场供求状况,辽宁省从2014年开始每年年底统计包车客运市场16个大项86个小项的信息数据,包括经营业户、运力供给、客位数、接待旅游人数、车辆利用率、标志牌备案率等。确定接待旅游人数和常驻人口两项指标赋予不同权重,测算二者对包车需求数量,根据现有包车数量计算供求比,再通过标志牌备案率、车辆利用率、万人拥有包车数确定每个地市新增运力数量,为行业管理政策制定和行政许可提供相对科学决策依据。

2.加强包车客运市场整治。近年来,辽宁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质量安全年”等活动,持续加强旅游包车客运市场专项整治。2011年和2014年分别以延续经营许可和宣贯《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为契机,通过专项检查、互检互查等方式,夯实企业管理基础。2016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提升活动,重点整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经营行为不规范等方面。同时,辽宁省从2012年开始建立包车黑名单制度,凡是发生超越许可范围经营、凌晨2-5时未落地休息、未携带或持有无效包车标志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长期异地驻营、超速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列入黑名单,计入信誉考核,同时发展运力时给予限制。

3.推进服务质量招投标。辽宁省从2012年开始推进旅游包车新增运力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各市每年年底向省局报送运力发展计划和招投标方案,省局根据各市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供求、车辆利用率等情况最终明确运力分配方案,并安排专人指导各市组织实施。服务质量招投标工作对于引导企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做实,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三)发挥科技手段应用,强化监督考核

1.严格标志牌备案审核。辽宁省从2013年1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启用包车客运标志牌网上审批系统,企业通过省局门户网站提交业务申请,运管机构审批同意后,自行打印标贴粘贴在铝制标志牌讫点地。2014年,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辽宁省对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同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实现省际、市际和部分县际、县内包车标志牌网上备案。方便企业的同时强化行业监管功能,一是将车辆年审、承运人责任险、综合性能检测、车辆卫星定位应用和违章等临界点信息验证功能纳入系统,相互关联和校对,提高包车客运管理的合法性、科学性;二是对持有外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在辽宁省从事包车客运驾驶经营,实行备案管理,严把驾驶员从业准入关;三是与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行业监督考核系统关联,查证包车超越许可范围、不按照申请经由行驶等违规行为。系统的推广使用,为方便企业经营和规范行业管理起到了突出作用。

2.推进包车企业信誉考核。为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运行监管机制,促进道路运输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08年11月制定了《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涵盖旅游包车企业。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考核,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经营行为管理,对信誉考核结果为AAA级的企业,支持企业优先扩大经营范围、增加运力、异地设立分公司等,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

3.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所有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纳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健全完善了动态监管工作相关备案管理办法和监督考核办法,坚持按月考核和抽查通报制度,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实施自主监控,支持中型企业实施联合监控,引导不具备自主监控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第三方共享监控,对考核、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

(四)密切部门协作,促进运游深度融合

1.统一旅游包车合同范本。为切实维护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旅行社和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包车客运行业更好地服务于旅游产业经济发展,2015年1月会同省旅游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辽寧省旅游包车客运合同示范文本》,供旅行社和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之间租车时使用。同时,在交通、旅游门户网站分别公示旅游包车企业、车辆和旅行社相关信息,保障双方以及游客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推动客运站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辽宁省沈阳、大连、抚顺、阜新、营口、辽阳、铁岭等市客运站为旅游包车企业、旅行社、旅游景区等进驻办公提供便利条件,在客运站候车厅内划定独立区域,设立旅游服务中心,开展有关旅游咨询服务,开辟辽宁特色的旅游产品展示销售专区,利用司乘公寓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通过开通旅游城市班车、景点循环班车、周末假日班车、团体旅游包车等,真正为游客吃住行游提供无缝衔接、一条龙服务。

3.支持班车客运企业转型升级。考虑到班车客运企业管理相对规范,为应对高铁等影响运力限制问题,2015年9月辽宁省交通厅下发《关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交政研发〔2015〕340号),明确“具有包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班车客运企业,在保障正常客运班线运输服务的前提下,经营方式为公车公营且类型等级为中高级的班车(备班车)可兼营包车客运业务。”引导鼓励客运企业与文化旅游业深度融合,开发旅游直通车、景区小交通等运游结合产品,拓展新兴旅游公共服务。(作者单位: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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