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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互联网金融发展对比分析

2020-05-25廖若兰

辽宁经济 2020年5期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金融体系互联网金融

廖若兰

〔内容提要〕 从整体范围来看,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情况与发达国家比较相对不成熟,但近年来与之相关的互联网金融却在短时间内蓬勃发展。本文以第三方支付为例,对中日两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行简要说明,对其发展前和发展后进行对比分析,即中日两国的金融体系,金融监管,民众消费习惯,并探讨了中日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第三方支付 金融体系

2016年1月,日本便利店巨头罗森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引入支付宝,同年9月,日本关西国际机场同样引入支付宝结算系统,随后2018年7月,日本交通公司南海电铁售票窗口引入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可谓国内第三方支付系统在日本市场全面开花。

众所周知,第三方支付是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并不能简单的理解成为传统的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金融业务模式,而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是传统金融機构“触网”开展业务。二是互联网企业进入到金融市场领域开展相应业务。与传统金融相比具有高透明度、协作性好、低成本的特点,而第三方支付则是随互联网企业而发展的一项业务,其实力和信誉兼备的独立机构通过与互联网的对接,方便了交易双方在线结算模式。

目前,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支付宝和财付通还保持着垄断地位,银联商务等企业也在默默发力。截至2019年2月,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10.4万亿元。反观日本,除了引入中国第三方支付巨头企业以外,在该领域并未出现能够与之抗衡的企业。为何会出现此种局面?本文通过对中日两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历程进行对比分析,从金融体系、金融监管、社会文化和民众消费习惯差异等方面详细阐述,解释其发展差异的原因,并提出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和展望。

一、先行研究

卜政(2016)中指出,传统银行业的成熟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到抑制作用,利率市场化程度高的调节作用,金融监管严格等方面是造成中美互联网金融发展差异的主要原因。而周芸夙(2018)通过对中美货币基金以及互联网借贷的发展情况进行比对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跟传统银行机构,金融市场化程度,监管体制以及家庭理财习惯相关。截至目前,先行研究只是针对中美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并未对日本引入中国第三方支付的现象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则针对该现象,对中日两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差异的原因进行探讨。

二、中日互联网金融发展差异

1.中日两国金融体系的差异。一是中国的金融系统形成较晚,是在改革开放后。通过1984年的第一次金融改革,中国全面开展了由财政部一元资金分配体制到以银行为核心的间接金融体制的改革。在中国的间接金融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属于压倒性的存在,因为其几乎占了所有存款的三分之二,而这部分的资金大部分又借贷给国有企业。也就是说,由于大部分的银行存款都向国有大型企业倾斜,导致中小企业或者个人贷款的资金不足。二是利率限制。其也是中国金融体系的特征之一,从中国金融体系建立以来,直到2013年7月20日为止,中央银行才决定全面解除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控制,2015年10月起才解除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的限制。根据“金融抑制理论”,利率限制会导致利率与市场均衡利率水平出现较大差距,最终使得金融市场资金无法得到有效匹配。中国金融体系中的种种制约因素,使得商业银行垄断而获得庞大的利益,严重影响到社会整体资金的供求关系。因此,对传统金融的改革显得尤为迫切,中国互联网金融就是在这种夹缝中生存,从而发展壮大。反观日本,20世纪50年代左右建立其金融体系,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和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该体系的确适合当时企业发展的庞大资金需求,但企业超贷超借的现象也给之后泡沫经济的产生埋下隐患,最终导致2000年初的金融危机,自此整个社会经济处于低迷状态。20世纪80年代,日本开始金融体系改革,实行金融自由化。金融体系的完善使得金融市场资金得到有效分配,从而使得日本互联网金融的可获利润小,发展空间受到挤压。

2.金融监管的差异。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相对发达国家而言,在法律制度等方面并不是很完善。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元年”,这可以看出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还比较年轻,而互联网金融相关的法律条规具有滞后性,容易产生金融监管的灰色地带。在这种情况下,给各类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发展的温床,整个社会互联网金融形成竞争激烈的景象。而日本从泡沫经济破裂开始,为了加强金融监管,确立了新的金融监管体系,撤销大藏省内部的银行局和金融企划厅等,建立金融厅独立负责金融监管领域。同时,日本方面为防止出现高利息带来的高风险而再次形成社会问题,也出台了保护投资者相关的法律文件。因此,严格的监管制度限制着投资者的蜂拥而至。

3.民众消费习惯的差异。据统计,目前日常电商消费的“淘宝”平台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可以说淘宝购物已经渗透到各个社会阶层,而想要通过淘宝购物必须使用支付宝。截至2019年6月,支付宝的注册用户规模达到12亿,在中国整个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份额中,支付宝占53.21%,财付通占39.44%。在全球范围内支付宝合作银行达到180多家。由此可见,第三方支付的受众非常广泛,使用场景也比较多,对互联网金融产业经济的贡献率高,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在日本提到互联网金融巨头企业,不得不提“日本乐天”“Monex证券”等公司,其中“日本乐天”是类似于国内阿里巴巴的企业,主要包括乐天银行、乐天证券、乐天市场等业务。2004年9月和2005年6月,“乐天”分别以74亿日元的价格将信用卡融资公司AOZORA和以120亿日元的价格收购信用卡发行公司“国内信贩”后,首次发行了“乐天卡”。据日本乐天2018年8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乐天商城在该季度收益达到140.8亿日元。其中,至少有七成交易都是通过信用卡完成,因此在“乐天金融”业务中,最重要的是信用卡。除此之外,由于日本的信用体系完善等原因,如果在网络零售市场购买商品,其中有80%的日本民众在网络购物时采用信用卡支付,而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利用率只有6%。日本社会对现金支付也比较看重,对现金支付的依赖程度较高,而且现金支付不涉及到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对看重个人隐私的日本民众来说不失为好的支付方式。

三、中日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经七年时间,无论是第三方支付,还是大数据金融,或者P2P网络借贷都呈现出一片向好的景象。但其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在网络借贷中信息发布真伪的辨别,平台借贷资金流向的把控,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比较严重。对此,为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好地发展,应当逐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填补互联网金融监管空白区域,消除监管灰色地带,把控好个人信息披露尺度,为消费者、投资者营造良性的消费投资环境。而日本方面,随着东京奥运会的到来以及外国游客的逐渐增多,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升级融合,必然将促使其金融升级,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广阔。

(作者单位: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宋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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