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 :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不 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2020-05-25王勇管思慧
方圆 2020年8期
王勇 管思慧
诉案件公开听证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就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 3 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这是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最高检 2019 年 8 月公布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之后,首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活动。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挪用公款案具体的涉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拟作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详细介绍,人民监督员仔细研读案件相关材料和相关法律条款,就认罪认罚、从轻情节等方面对承办检察官进行了询问,承办检察官一一作了解答。在经过独立评议后,3 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并认为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听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体现了对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视和主动接受監督的诚意,表示今后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检察工作。
本次公开听证,特别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既是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案件处理的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更是该院以公开听证平台,拓宽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