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渠道”流通发展的主要特征及发展前景
2020-05-23副教授无锡太湖学院商学院江苏无锡214063
叶 超 副教授(无锡太湖学院商学院 江苏无锡 214063)
文献综述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流通”和跨界融合为特征的新一轮流通革命正在悄然兴起。路红艳(2017)认为,跨界融合作为一种新的变革方式,其不仅打破了流通业的原有边界,同时使流通业职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而推动了流通业的角色转变;赵树梅、徐晓红(2017)认为,全渠道流通不仅是线上线下联动和物流的简单融合,同时还融入了云计算、大数据等创新技术,其包括全渠道但又超越全渠道,从而打破了过去所有的边界。随着全渠道“流通+零售”概念的不断深入,相关研究逐渐把研究重点转向要素分析领域,着力发掘能够长期促进我国全渠道流通发展的因素之中。马慧敏(2017)对全渠道模式应用效果进行了分析,其研究发现我国长期存在信息化程度较低、渠道冲突等问题,这严重的影响了全渠道零售模式的真正应用和实际效果;孙朝辉(2019)的研究中持有类似的意见,其认为全渠道发展一方面为传统零售企业开拓了经营思路,另一方面也对零售企业的资源管控能力和供应链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陈夕(2017)的研究针对全渠道供应链服务的模式创新,其研究认为形成全渠道化的数据获取能力和运营服务能力,是优化流通产业链服务能力的关键所在。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将从我国现有“全渠道”流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判定我国“全渠道”流通发展的实际情况,从而辨析我国全渠道流通的发展前景。
表1 “全渠道”流通水平的指标体系
“全渠道”与流通业发展水平的特征评价模型
(一)指标体系
本文力图从指标评价层面充分体现“全渠道”发展背景下流通业发展的诸多量化特征。基于现有研究的相关论述,依照数据可得性和科学性标准,在多指标结合的统计方法中较为常见的是层次分析法(AHP)与主成分分析法(PCA)。由于采用层次分析法必须要通过主观赋权统一量纲标准,因此可能产生相对主观的问题。由此,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分析,从而能够更客观的确定“全渠道”背景下流通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对此,本文采用包含三个层级的主成分分析模型,流通业的全渠道发展主要包含“基础流通水平”“电商流通水平”和“流通现代水平”三个大的方向,具体体系如表1所示。
根据表1所示的评价体系,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指标层各个变量的标准化值,解决变量间的量纲问题。
第二步,计算各个指标的特征值,选取主成分因子并剔除次要因子,主成分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应大于85%。
第三步,计算主成分因子得分Fi和主成分因子权重ωi。权重公式为,其中λi为第i个主成分的特征值。
第四步,计算各个指标对象的系统得分:F=ω1F1+ ω2F2+…+ωnFn。
由此计算出三个二级系统层,即基础流通水平、电商流通水平和流通现代水平的子系统得分。为了避免计算中可能出现的负数问题,对子系统得分进行简单的归一化处理,公式为:
其中Fn为我国n地区的“全渠道”流通发展中,某一子系统的得分分值。Fmax和Fmin分别为子系统得分的最大得分和最小得分。依次可以计算出我国各个区域的基础流通得分M(m)、电商流通得分N(n)、流通现代化得分X(x)。以均值得分的方法展现“全渠道”流通得分:
(二)流通发展的“全渠道”融合度
“全渠道”背景下,单纯对流通业发展的多个方向进行测量,并不能完全说明现代流通业多个渠道发展的组合效果。在衡量“多渠道”下各个子系统得分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引入物理学中常用的耦合度概念,通过分析各个系统间的差异水平体现“全渠道”发展下的融合水平。与此同时,由于本文所面向的流通业包含批发、零售、商贸等多个子部门,还需要进一步采用在统计学中经常使用的离差系数模型衡量各个子部门的离差水平,离差系数是系数标准差与均值的比值,该系数数值越小则说明原始数据集合越集约,反之越离散。
本文设定总系统Z中存在两个子系统f(x)和f(y),子系统包含的数据均为正值,μ和σ分别代表子系统的均值与标准差,那么总系统的离散系数Zν为:
表2 我国各省份“全渠道”流通融合度特征
实现总系统集约的充要条件为:
为了保证充要条件对应数值尽可能大(即系统集约程度尽可能高),可通过添加子系统的方法,将总系统从双系统模型推广至多系统模型f1(x)、f2(x)、…、fn(x)。而总系统的融合度,则可以由总系统的最小化问题来进行表示:
结合“多渠道”模式下流通业的三个子系统得分情况,并采用模型(5)的方法,可以得出“全渠道”下流通发展融合度模型:
公式(6)中,将主成分指标基础流通水平M(m)、电商流通水平N(n)和流通现代水平X(x)代入,求得区域内部的融合得分,再将融合得分与公式(2)的均值得分结合,即可得到“全渠道”流通综合得分:
公式(7)结合了“全渠道”融合得分的Z值与能够直接说明“全渠道”发展水平的T值,从而将“全渠道”流通发展的实际发展水平和各渠道融合水平相联系,形成了“全渠道”发展的特征评价模型。
各省“全渠道”流通发展水平的实证分析
(一)我国各省“全渠道”流通融合度实证结果
本文研究对象为我国31个省市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统计时期为2018年。对此本文采用“全渠道”流通发展在2018年中的相关原始数据,数据来源于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物流年鉴》及各省统计局数据库。首先,本文在Excel软件环境下对原始数据进行了归纳和制表,并进行了简单的归一化处理。其次,本文在SPSS 17.0软件环境下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得出“全渠道”流通发展的主成分因子,以确保核心变量具备85%以上的主成分因子贡献率。再次,主成分因子计算得出,基础流通水平M(m)中存在5个有效因子;电商流通水平N(n)中存在4个有效因子;流通现代水平X(x)中存在4个有效因子。最后,将软件计算结果输出,并在SPSS 17.0软件环境下逐步采用(2)-(7)所示公式,计算得到了我国31个地区的具体得分与排名情况,如表2所示。
表3 融合等级的划分
表4 融合度分类
我国各省“全渠道”流通得分均值为0.5123,标准差为0.7923,最大值为0.9723,最小值为0.2515。得分最高的五个区域为上海、江苏、北京、天津、浙江;得分最低的五个区域为海南、青海、宁夏、广西和新疆。仅从得分的角度来看,得分高于0.60的区域集中在东部和西部,需注意的是,由于直辖市和经济体量的因素,扣除上海、北京、天津和重庆外的前十位均为东部地区。而中部地区绝大多数处于20位左右,河北为17位、湖北为18位、湖南为20位,这说明“全渠道”流通发展的融合水平绝不是单纯由经济基础所制约,大量西部地区的“全渠道”融合发展位居前列,说明西部地区的“全渠道”流通发展水平强于中部地区。
(二)我国各省“全渠道”流通融合等级划分
文章进一步根据融合度的取值特点,根据所得的综合融合度划分为10个等级,如表3所示。
需要指出的是,融合等级划分中存在大量的离散值与系统值并未处于同一区间的情况,本文的等级划分采用向下取整的方式,根据该区域C或D所在的最低融合等级确定该区域的最终融合等级。各个区域的融合度最终分类如表4所示。
基于表3的离散值与系统值的向下对比,最终确定了如表4所示的最终结果,表4中报告了2017年双向流通模式下我国各个地区电子商务与流通经济的融合等级情况。可以发现,处于C级别及之上的区域基本为东部地区,“全渠道”流通发展融合度较高的区域集中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的流通发展基础较强,在进行“多渠道”发展过程中融合程度较高,显示出了较为明显的领先优势;处于G级别至D级别的区域大部分为西部地区,“全渠道”流通发展融合度较低的区域为西部地区,尽管西部地区的流通业发展相对落后,但随着国家政策和地区内部的大力建设,流通业在“多渠道”融合角度具备较为可观的发展前景;处于H级别及之下的地区基本为中部地区,“全渠道”流通发展排斥度较高的区域为中部地区,这说明中部地区依然保持了较为传统的流通发展模式,以中间供应为主的服务模式导致中部地区流通业的发展前景并不明朗。这一现象说明了在我国目前流通业的“全渠道”发展模式中,东部地区凭借良好的发展基础抢占了先机,西部地区则力图采用多种模式结构改变传统流通业相对弱势的地位,而中部地区依然保持了传统流通发展方式,这便导致了三个地区的融合度呈现东部、西部、中部依次递减的实际分布,即在实现“全渠道”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地区间已经开始显现出较大的差距。
“全渠道”流通模式的发展前景预测
基于我国“全渠道”流通发展现状与流通经济发展的目标,应该认识到:第一,发展“全渠道”流通模式是我国当前流通经济转型的重要手段,只有强化和完善区域内部商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内部流通行业的综合实力,提升流通业本身的服务与产品竞争力,才能够实现区域内部的流通水平突破,从而才能构建一个相对均衡的宏观流通环境;第二,我国各个经济区域的流通发展特性使得相关部门必须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区的“全渠道”融合程度制定对应发展策略。在“互联网+流通”的时代背景下,实现流通业内部的“全渠道”发展,其重要性并不亚于外部“全渠道”模式的打通,对此只有充分领悟本地流通业竞争优势,运用不同管理工具实现内部流通业改革,创建有效流通发展市场,才能够保障区域流通竞争力,在“全渠道”的发展思路中占据主动;第三,流通部门在实现“全渠道”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结合需求侧优化产业结构。冗余、无效的“多渠道”不能被称为“全渠道”,其是对当前流通产业强行添加的负担。因此,在完善流通渠道过程中,需建立商业互信渠道、城乡对接渠道、网络互联渠道、市场反馈渠道,这些渠道是独立于流通渠道外的“隐性渠道”。在“全渠道”建设过程中,抓住“隐性渠道”的建设,就能在未来流通市场发展中抢占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