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记》中“教”与“学”的行为主体探析
2020-05-21陈耀婷
陈耀婷
内容摘要:《学记》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最早的一篇关于教育的论著,蕴含着丰富的教育思想,其中对于“教”与“学”的行为主体也作了具体的相关阐释。解读《学记》,从相关内容的论述中可知,教师和学生既是“教”的行为主体,同时也是“学”的行为主体,是一个个体的两种行为,而不能将“教”与“学”的行为主体割裂开来进行分析。通过对“教学相长”和“长善救失”中“教”与“学”的行为主体的分析,以改变以往人们对于“教师是教的行为主体,学生是学的行为主体”的局限性认识。
关键词:《学记》 教与学 教师 学生
《学记》是我国几千年以来传承下来的优秀传统文化,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历来都是学者的重点研究对象。根据现有的文献分析,大部分的学者多是对《学记》中的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管理、教师观和学生观等的观点进行分析研究,而对《学记》中反映出来“教”与“学”的行为主体的分析研究则相对较少,为了改变人们以往对于“教师是教的行为主体,学生是学的行为主体”的局限性认识,尤其是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认识到“教”与“学”的深刻内涵。笔者将结合《学记》中“教学相长”和“长善救失”两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分析“教”与“学”的行为主体。
一.《学记》中关于“教”与“学”的分析
在《学记》中,“教”字出现19次,“学”字出现47次,表达的意思有相同也有相异的,“教”与“学”的字义在一定的限制条件内可以转换使用,但追溯历史,二者之间又是存在差别的。“教”是一个会意字,甲骨文是由“爻”和“攵”组成的,“爻”表示的是教学内容,“攵”表示的是老师手拿着棍棒或是教鞭,而后又在“爻”下增加了表示学生的“子”,“教”字的甲骨文本意是“教化”意思。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说:“教,上所施,下所效也。”[1]意思就是居上位的进行施教,居下位的进行效仿。“教”与“学”是有着渊源关系的,“学”的繁体字是“學”,该字没有了老师的教鞭,但却有着学生自己的双手。古时候,人们只是意识到学校的房舍和教师的教,因而“教”与“学”在最初的时候是没有“子”的,但随着远古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的认识有所提高,认识到学校里的和教师教的主体都是学生,因而“教”和“学”字就都有了“子”。在教学的过程中,不仅要有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上所施下所效”,而且教师尤其要重视教会学生能主动学习,所以“教”就需教师拿着教鞭指导学生学习的双手,而“学”(學)字就增加了学生自己主动学习的双手。从“教”与“学”的造字演变来看,古代人们对学校、教师、学生以及教与学之间的关系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并且层层深入,揭示出深刻的意蕴。
二.《學记》中“教”与“学”的行为主体探析
(一)教学相长
“教学相长”源于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2]《学记》中的论述“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3]这里的“教”与“学”是一个主体的两种行为,换句话说就是“教”与“学”是一个人的事,自己学了,然后再去教。
从教师角度来说,作为一个教师,首先要做的就是学,只有学有所成了,才有资格去从事教。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反省自己,进而提高自己的知识文化水平;在教育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对教学存在的困惑,从而才能够更好地自我增强、自我提高。即使在成为教师之前,已经接受了专门的教育,所学的知识基本也可满足学生的需要,但真正执掌教鞭站上讲台进行实际教学的时候,就会感到自身知识的不足以及对知识的困顿,在这个时候,教师就应该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而且要求自己可以做到终身学习。可见,教与学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互为前提,相互促进。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做先生的,应该一面教一面学,并不是贩买些知识来,就可以终身卖不尽的。”[4]闫合作也曾说“每一个知识的拥有者,都应该是知识的传播者。”这都表明了教师不仅是作为“教”的行为主体,而且也是作为“学”的行为主体,同时教师在教的活动过程中还处于主导地位,引导着学生的学习活动。
有学者认为“教学相长”体现出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指的是师生之间的相互交流,相互学习以及相互促进,使得教师和学生各自的教和学彼此相长,从而取得相得益彰的教学效果和学习效果。那么从学生的角度来说,学生促进教师的个体发展就应当可以表现为“教”的行为主体,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个体得到发展就表现为“学”的行为主体。作为一个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会逐渐认识到自身知识的不足,也不免会产生很多困惑,有了不足和困惑便会促使我们去思考去探索知识的真理,把知识运用于实践,从而获得更多真理性的知识,这是学生获得知识而充当“学”的行为主体。当学生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有所长,甚至是优于老师时,那么教师和其他的同学也会得到相应的启发,而教师在这时就应该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5]的态度来进一步提升自己,这是学生启发别人而充当“教”的行为主体。同时要明白不是只有教师才可以充当“教者”,师生之间是处于平等地位的,各自的教与学是可以相互促进的。
(二)长善救失
“长善救失”出自《学记》中的“学者有四失,教者必知之。人之学也,或失则多,或失则寡,或失则易,或失则止。此四者,心之莫同也。知其心,然后能救其失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6]“长善救失”虽出自《学记》,但在《论语》中也有体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徏,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7]意思是说学道修德,讲学传道,向义迁徏,改正错误,做不到这些是我怛忧的。
从教师角度来解释,就是作为教师必须要知道学生容易犯的四种过失,分别是学的知识多而繁杂;读书少而导致的知识面狭窄;对学的知识不求甚解;满足现有的学习现状而不思进取。同时教师也必须知道这四种过失是由于学生不同的认知心理等因素造成的,从而根据学生不同的认知心理有针对性地纠正学生的过错,而一个善于教学的教师,是需懂得发挥学生的长处以及弥补学生的不足的。在“长善救失”的过程中,教师作为“教”的行为主体,就是要引导学生能够认识到自我的过错,从而在教师的指导以及自身的努力下改正错误;而教师作为“学”的行为主体,作为一个学习者,表现在教师对学生认知心理特点知识的学习,教师必须对认知心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弥补学生的不足,也正是由于学生存在这些问题,才促使教师进一步学习认知心理的知识,从而充当“学”的行为主体。教师在纠正学生错误的教学过程中,同时也是自身学习的一种过程,反观自身是否存在这四种错误,有则改过,无则加勉,此之谓“长善救失也。”由此可知,教师既可以是“教”的行为主体,也可以是“学”的行为主体。
从学生的角度来解释,“长善救失”的意思是说发挥自身的优势从而弥补自己的不足,也含有取长补短的意思在其中。学生首先是作为一个学习者,就不免存在四种过失,学者的过失仅由教师发现是不足以促进学生积极主动改进的,只有作为学生自己发现自身的过失才能使他们积极勇于改正自己的过错。学生在“学”的过程中,首先要要求自己读书不能贪多,否则容易导致知识繁而杂,对知识也不能理解透彻;其次是读书的范围要广,以求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再次是读书要融会贯通,以求甚解,而不是浅尝辄止;最后是对待读书要持之以恒,不能停滞不前。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自身存在的缺点,做到纠正改错,还要认识到自身存在优势与特长,做到扬长避短。另一方面,学生是作为“教”的行为主体,表现在学生作为教者对同伴的帮助,正如《论语》中记载的“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8]意思是只要三个人同行,其中就必定有一个可以作为我老师的。作为集体的一员,我们也要善于发现同伴的优点和缺点,当我们帮助他们发挥自身的优点和改正自身的缺点时,我们就充当了一个教者的角色,这就是“教”的一种行为过程。可见,学生既可以是“教”的行为主体,也可以是“学”的行为主体。
三.《学记》中师生在“教”与“学”活动中的关系
“教”与“学”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二者是辩证统一的關系。在统一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而学生则是居于主体的地位。教师应该认识到学生的主体地位,做到因材施教引导学生的发展;学生应该在教师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文化知识水平以及发展自身的实践技能。在“教”与“学”的活动过程中,师生之间是平等和谐的。
“教学相长”和“长善救失”表明“教”不仅仅局限于教师的范畴,“学”也不仅仅局限于学生的范畴,教师和学生即可充当“教”的行为主体,又可充当“学”的行为主体,而教师与学生之间又是一种相互促进又平等和谐的合作关系,这就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某些学者以及教育工作者对“教”与“学”行为主体的认识,从而使得从事理论研究的学者以及教育实践的工作者对“教”与“学”的活动有更深刻更透彻的认识,从而推动教育教学的良好发展。
注 释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北京联合出版社,2014:91.
[2]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中华书局,2015:170.
[3]高时良.《学记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21.
[4]陶行知.《陶行知文集》[M].江苏:江苏教育出版社,2008:14.
[5]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中华书局,2015:133.
[6]高时良.《学记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90.
[7]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中华书局,2015:171.
[8]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中华书局,2015:185.
参考文献
[1]高时良.《学记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
[2]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中华书局,2015.
[3]谌安荣.阐释与反思:《学记》教学哲学思想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7.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