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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策略(2)

2020-05-20樊婧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互联网+互联网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利用互联网进行行业内发展的转型和升级,互联网金融便是其中之一。伴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金融得到了更多人的关注,如何跳出传统的金融模式,利用“互联网+”进行农村经济建设,已经成为金融界人士关注的重要话题,本文将就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策略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迅速兴起,传统金融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相结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信息,可以为农村金融机构带来新的发展。所以,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把握机会,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推进农村金融与互联网的完美結合,实现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一、“互联网+”的内涵

“互联网+”代表这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指的是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联合,以优化生产要素、更新业务、重构商业模式等途径来完成经济转型和升级。“互联网+”计划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将互联网与传统产业深入融合,以产业升级提升经济生产力,最后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加。“互联网+”并不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的简单相加,而是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升级版,将互联网作为当今社会信息化发展的核心,并与工业、商业、金融业等行业结合,利用信息通信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再进行发展和创新,其中创新是关键,只有创新,“互联网+”才能够实现真正的意义和价值。

二、农村金融机构实现“互联网+”的主要问题

(一)地域和机构规模限制

在农村实现“互联网+”,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地域限制,地域不同的农村地区,在农业生产特点、时令、农产品特点等方面都各不相同,金融机构推出的同一个标准和政策不能适用于全国所有农村地区,在城镇推行的金融政策也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农村地区。例如,在东北地区的农村,因为气候原因,一年一种一收;而南方地区气候温和湿润,可以达到一年两收;西藏地区的农产品以青稞等作物为主,而山东地区的农产品以小麦、玉米、苹果等作物为主。这些不同的情况面前,全部使用一种金融服务则无法满足不同地域的农村生产特点。

其次,在农村地区推广和实现“互联网+”,也会受到金融机构规模的影响。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规模普遍较小,能够在金融产品研发、金融服务推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方面投入的精力、人力和资金较少,这就导致其竞争能力较差,客户对金融机构的信任程度低,对于能够从金融机构方面了解到的各类金融知识减少。在金融机构缺乏客户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为寻求生存缩减开支,造成恶性循环,制约了发展“互联网+”的科技水平发展和业务能力的提高,减缓了农村金融机构实现“互联网+”。因此,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在当地农村推行金融服务的宣传力度,推出适用于当地的金融服务,普及金融理财知识,为实现“互联网+”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互联网和最新技术尚未完全普及

由于受到农村地区交通、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发展特点等诸多方面的影响,农民对于上网、使用智能手机体验各类金融服务还不适应,甚至比较抗拒,担心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财产损失,宁愿通过人工服务到网点办理各项业务。例如,农村地区更多的是使用存折;农民一谈到ATM机就说不会用,连连摆手拒绝;使用智能手机体验转账、支付、购物、理财等金融服务时总是担心会因为操作不当、电子诈骗等各类原因造成财产损失。这一系列表现的最终原因都是由于互联网技术和各种依托于互联网的最新技术,还没有在农村地区完全普及,一部分农民还不能完全理解和接受。在实现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的道路上,需要金融机构正视这一问题,并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三、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策略

(一)以互联网为平台,研发适合农村的金融产品

农村金融机构应以互联网为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全方位、多领域的收集客户信息,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围绕农民的实际需求特点,研发适合在农村推广的金融产品,提供针对于农民的金融服务。例如,虽然目前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规模化和产业化,但也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因素,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平台,可以对农村金融机构辐射范围内的农村生产活动进行信息收集,了解不同农户生产农产品的季节性特点,整合分析大数据后,进行创新金融产品研发。如果农民需要贷款服务,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在农忙需要资金时提供贷款服务,在农闲时回笼资金,还本付息,让金融产品真正走进农民的生产生活中。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的金融理财知识普遍较为匮乏,面对计算复杂、品类繁多的金融理财产品往往因为不理解、怕上当等原因望而却步;而农村居民生活较为分散,交通不便,农村金融机构开设的金融网点较少,对于正规专业的金融理财知识普及不到位,双重原因导致农村的投资理财意识薄弱,吸引的投资理财人员数量和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农村金融机构应该依托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研发新型灵活的投资理财产品,给农民展示最直观简单的收益情况,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吸引农民将闲散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二)以互联网为契机,拓宽农村金融服务渠道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9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25亿,占网民整体的26.3%,较2018年底增长305万;截至2019年6月,我国非网民规模为5.41亿,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为62.8%,非网民仍以农村地区人群为主。虽然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较高,但是也可以根据数据结果推论,农村地区的网民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潜力最大的人群,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金融系统的构建和完善,提高农村客户存款、取款、支付等环节的电子化程度,培养农村客户的投资理财意识,通过不断宣传、产品创新、农村金融系统的不断完善,加大力度在农村渗透互联网金融观念,实现农村金融的“互联网+”。例如,可以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村客户将存折更换为储蓄卡,在农村地区加大POS机、ATM机等现代化电子支付、存取设备,鼓励农村客户使用电子存取和支付手段,改变农村以现金流通为主的支付习惯,逐渐向多元化道路发展,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三)以“互联网+”为基础,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模式转型升级

要实现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除了需要利用新方法弥补传统农村金融在经营时的不足之处,还要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模式的转型升级。首先需要向优秀企业学习其成功的经营理念和方式,真正融会农村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和渠道拓宽,向农民普及和推广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兴产品。其次还需要完善手机银行,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移动金融系统和支付系统,教会农民客户如何足不出户,用一个智能手机搞定所有金融业务,如转账汇款,网上购物、投资理财、信息查询等。最后,还可以与电商平台合作,结合农村当地特色,構建属于自己的特色产业链,提高农村金融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模式转型升级。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实现和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互联网+”的道路上,不仅要根据农村当地生产特点创新研发金融产品,增强农民投资理财的意识,还要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开发农村客户的互联网金融空白,深入挖掘农村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潜力,全面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金融服务系统,推行多元化金融服务,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农村金融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农村金融的“互联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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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杜娟,游静,王莹.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探索及风险分析[J].广东开放大学学报,2019(04).

作者简介:樊婧(1992-),女,汉族,陕西省西安市人,硕士,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金融与投资,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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