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基于2018年CFPS数据的研究
2020-05-20琚琼
琚 琼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2018中国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显示,中国城市家庭户均资产规模从2011年的97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50万元,预计2018年将达到161.70万元左右。目前在中国城市家庭户均资产中住房资产占比约为77.70%,金融资产配置占比约为11.80%。冯大威[1]指出,家庭财富与创业决策正相关,家庭财富能帮助有潜力创业者实现创业,为成功创业者实现最优规模。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家庭财富规模的增加是否会促进更多人创业?家庭金融市场参与是否会影响创业决策?面对金融约束,正规融资和非正规融资如何影响家庭创业决策?以上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本文将以家庭财富为视角研究金融约束下创业决策的影响因素,试图为政府制定相关创业扶持政策提供有效依据。
一、文献评述
(一)关于创业决策的研究
创业不仅能提高社会的收入流动性,而且有助于促进创新型经济增长[2-3]。国内外学者对于创业决策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面:
1.个体层面
对于创业者个体特征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方面。李涛等[4]研究发现,在管制水平较低的行业中认知能力显著增加了创业可能性,数学能力对创业决策影响显著。周洋和刘雪瑾[5]用微观数据检验个体认知能力对创业和收入的影响,发现认知能力的提高能够促进家庭创业意愿、增加创业收入。王询等[6]指出,个体非认知能力中的条理性、审慎性对创业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热情性显著抑制创业。
2.家庭、社会层面
周广肃等[7]考察了社会信任对家庭创业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信任通过加强风险分担、信息传递、形成社会网络等方式促进创业。胡金焱和张博[8]检验了社会网络、非正规融资行为对家庭创业决策的影响,并指出社会网络能够帮助农村家庭缓解金融约束,获得创业活动相关的资金支持,提高家庭创业的概率。尹志超等[9]研究发现,金融知识通过改善家庭借款渠道偏好、提高家庭正规融资需求等方式提高家庭创业意愿。
3.政策和环境层面
陈刚[3]认为,政府管制显著降低了个人的创业概率,由于创业成本的提高自雇者创业概率显著下降。周广肃和樊纲[10]发现,使用互联网的家庭创业的概率比不使用互联网的家庭高 3个百分点。
(二) 关于家庭财富的研究
随着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 国内外学者对于家庭财富的研究近年来快速增长,且大多集中在家庭资产配置及融资行为的研究方面。家庭资产配置主要涵盖金融市场参与决策、投资组合决策及家庭资产选择等方面[11-12]。李凤等[11]认为,中国家庭资产分布具有极度不均、增长明显等特征,出现了中等资产家庭聚集的趋势,尽管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逐年上升,住房资产仍是中国家庭资产的主要构成部分。史代敏和宋艳[13]指出,家庭资产选择的差异来自偏好的不同,不同资产的风险水平不同,投资者根据其风险的承受能力进行资产配置。陈训波和周伟[14]的研究表明,家庭财富对居民消费有显著的影响,并且金融资产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住房资产,非自住房产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自住房产。陈斌开和李涛[15]的研究发现,户主年龄较小、教育水平较低和健康状况较差以及人口规模较大的家庭更容易受到金融市场不利冲击的影响,从而形成家庭负债。吴卫星等[16]指出,金融素养低的家庭容易出现过度借贷的情况,提高金融素养有助于减少过度负债。
(三)关于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影响的研究
关于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研究,学者们大多集中在家庭财富水平、储蓄率、住房价格和金融参与、金融约束等方面。蔡栋梁等[17]的实证研究得出家庭财富水平每增加1%,会促使创业的概率增加0.016个百分点;财富水平较高的家庭更倾向于创业,然而储蓄并不是影响家庭创业决策的主要因素。杨怀佳和张波[12]印证了蔡栋梁等[17]的结论,即储蓄率对家庭创业呈显著负效应,但当加入家庭财富变化后储蓄率对创业影响不显著,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具有显著影响。吴晓瑜等[18]构建的职业选择模型显示,房价上涨对已经拥有住房人群创业决策带来正的“财富效应”和“信贷效应”,对于无住房人群来说更倾向于用资金投资住房资产,而不是用来创业。Fairlie和Krashinsky[19]使用1993—2004年美国“当前人口调查”数据研究发现,财富提高选择创业的概率,同时他们发现住房资产升值也会提高创业可能性。张龙耀和张海宁[20]的研究发现,家庭财富水平与创业概率显著正相关,其中金融约束是家庭创业选择的关键决定因素。甘宇等[21]利用2012年的CLDS数据分析时发现,家庭财富水平与其创业概率显著正相关,即家庭创业面临着金融约束的限制,其中非正规融资对农村家庭的创业选择有显著促进作用。
已有文献关于家庭财富对于创业决策的影响大都单独讨论家庭资产配置、融资行为,尚缺乏统一的框架对家庭财富的整体效应进行研究。本文将家庭财富进行详细划分,从家庭资产配置、金融市场参与情况等角度对创业决策的影响进行分析。本文通过二值Probit模型检验金融约束下家庭财富对于创业决策的影响,并尝试以正规融资、非正规融资等为视角,考察金融约束下创业决策的变化。
二、数据来源、模型选择与变量描述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2018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该数据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发布,涵盖中国25个省、市、自治区16 000户家庭的全部成员,分别在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和2018年进行了5次统计,调查分为个体、家庭和社区三个层次,社区、家庭、成人和儿童四种主体问卷。问卷类型主要包括长问卷、短问卷、代答问卷、电访问卷等,旨在反映中国社会、经济、人口、教育和健康方面的变迁。本文主要研究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其中,人口特征等数据来自成人问卷,而家庭财富、家庭创业决策等数据来自家庭问卷。再根据家庭代码对成人问卷和家庭问卷数据进行匹配、剔除缺失值和无效样本后,本文选取的微观有效样本数量为11 954个,其中创业者的样本为 1 652个,非创业者的样本为 10 302个。
(二)模型选择
创业决策是一个二值选择变量,本文参考王询等[6]对于创业决策的研究,采用二值选择模型来研究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劳动者对于创业的决策只有两种选择,即创业=1,非创业=0,事件发生的概率取决于一系列解释变量,即Prob(Y=1)=f(X), Y=1的概率是一个关于X的函数,其中f(X)服从标准正态分布。具体模型设计如下:
Prob(Y=1)=f(α0+α1X1+α2X2+μi)
(1)
其中,Y表示研究样本的家庭创业决策;α0是常数项;X1表示创业者的家庭财富状况;X2表示控制变量;α1和α2表示估计参数;μi表示随机误差项。
(三)变量描述
1.被解释变量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是创业决策,即是否创业。由于创业决策的协作性和风险共担性,创业决策行为往往是家庭集体决策[10],因此,本文以家庭创业为研究对象,参照周洋和刘雪瑾[5]的做法,本文将问卷中的“过去 12个月,您家是否有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作为衡量是否存在家庭创业活动的标准。回答“是”的样本作为创业样本,赋值为1,回答“否”的样本作为非创业样本,赋值为0。
2.解释变量
本文的解释变量是家庭财富,即家庭资产[22-23]。家庭财富具体包括现金、活期及定期存款、股票账户现金余额、股票、债券、基金、期货、住房、车辆、耐用品和贵重物品等资产。考虑到一般家庭不会把农用机械、耐用消费品等用于创业,因此,本文借鉴贺洋和臧旭恒[24]的做法,在家庭资产中不包含上述资产。本文进一步考察了家庭财富中的金融资产和住房资产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其中金融资产用问卷中“您家现金及存款总额”和“金融产品总价”之和表示;住房资产则用“房子当前市价”和“其他房产市价”之和表示。
3.控制变量
(1)个体特征变量
样本的个体特征主要包括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户籍、婚姻状况和受教育年限。对于性别、年龄、户籍、婚姻状况,本文将男性、农村户籍和已婚个体分别赋值为 1,其他赋值为 0。对于受教育年限,将从未上过学/文盲/半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大专、大学本科、硕士及以上分别赋值为0、6、9、12、15、16、19。
(2)家庭特征变量
样本的家庭特征变量主要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口规模、家庭汽车拥有情况。对于拥有汽车的样本赋值为1,其他赋值为 0。
(3)区域特征变量
为控制区域的影响,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将样本划分为西部、中部、东部和东北四个区域,分别用0,1,2,3表示。其中,东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中部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包括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和甘肃;东北包括辽宁、吉林和黑龙江。
(四)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出,全样本中创业者占比为13.80%,平均家庭财富为76.290万元,其中创业家庭的平均财富为106.377万元,是非创业家庭平均财富71.466万元的1.490倍。无论家庭是否创业,住房资产在家庭财富占比都比较高。受访者平均年龄为35.810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04年,平均家庭规模为每家4.704人,其中创业者平均年龄为34.827岁略低于非创业者的35.967岁,从受教育年限来看,创业者接受了更多教育,并且创业者家庭规模略大于非创业者家庭。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三、经验分析
(一)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Probit结果
本文首先检验了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并且考察了金融资产和住房资产对不同家庭创业决策的差异性结果。表 2报告了Probit模型的回归结果。
表2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Probit结果
注:***、**和*分别表示在 1%、5%和 10%水平上显著;括号中数值为t值;下同。
从表2可以看出,模型Ⅰ表示家庭财富的创业模型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家庭财富与创业决策正相关,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家庭财富越多创业的可能性越大,与冯大威[1]的估计结果一致。预期创业会对潜在创业者的家庭财富较为敏感,越富有的家庭就更有可能创业[20]。模型Ⅱ表示住房资产对创业决策的影响,结果显示,住房资产对创业决策影响显著,住房资产不仅具有“财富效应”还具有“信贷效应”。住房资产价值增加了产权所有者的家庭财富,除此之外,当创业者面临金融约束时可以将住房资产作为抵押物从而获得融资。吴晓瑜等[18]认为,房价上涨会对创业产生“替代效应”,Li和Wu[25]使用英国的创业市场数据和中国的相关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房价上涨会抑制家庭创业活动的发生。朱新蓉和熊礼慧[22]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房价造成城市家庭增加消费减少创业,而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房价上涨意味着家庭资产增加、金融约束的缓解,因此家庭创业增加。本文并未讨论房价上涨对创业决策的影响,但是住房作为资产对于创业有显著促进作用。模型Ⅲ表示了金融资产对创业的显著促进作用。流动性较高的金融资产为创业的原始资金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家庭在配置家庭资产时面临个人能力约束,金融知识水平决定了家庭财产配置,这与尹志超等[9]得出的金融知识水平越高创业的可能性越大的结论相一致。
从控制变量来看,受教育年限越高,其创业的动机越强,创业的可能性越大。婚姻状况对创业决策影响显著,印证了“先成家后立业”的传统思想。家庭规模越大,可能拥有的社会资源越多,因此家庭选择创业概率越高,这与甘宇等[21]的结论一致。
(二)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稀有事件回归
从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可以看出,创业者样本数为1 652个,非创业者样本数为10 302个,创业发生的概率仅为13.80%。由于大部分劳动者选择受雇就业而非创业,意味着劳动者选择创业是小概率事件。为了避免二值Probit模型的估计偏差,也就是“稀有事件偏差”,本文使用“补对数—对数模型” 进行修正偏误,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稀有事件回归
从表3可以看出,模型Ⅰ、模型Ⅱ和模型Ⅲ分别表示家庭财富、住房资产和金融资产对创业决策的回归结果。拥有家庭财富和金融资产越多的家庭创业可能性越大,其结果在1%水平上显著;住房资产对于创业决策的影响在5%水平上显著。稀有事件回归结果与表2一致,即家庭财富越多创业可能性越大,回归结果依然稳健,并且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程度更大。
(三)稳健性检验
上文表2结果表明,家庭财富越多创业可能性越大,但是家庭财富与创业决策之间可能存在“自选择”行为,即家庭财富的多少会影响家庭成员创业决策,而家庭成员也会根据家庭财富特征状况作出是否创业的选择。
家庭财富变化不完全外生,年收入水平较高的家庭可能拥有更多财富。将工资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家庭年收入越多,创业的机会成本越高,由此降低了劳动者创业的动机。本文在之前回归的基础上加入被调查者家庭年收入作为控制变量,通过表4可以看出,家庭财富、住房资产、金融资产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没有受到影响。家庭收入水平越高,拥有的金融资产和住房资产数量越多、质量越好,对创业决策的影响越显著。回归结果稳健,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家庭财富越多劳动者创业的可能性越大。
表4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加入家庭收入
创业决策可能影响家庭财富并且导致因果联立性问题,创业增加家庭收入,家庭收入的增多加速财富累积。为了确保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具有稳健性,本文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进一步验证。为了比较拥有较多家庭财富与拥有较少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影响的差异,最理想的状况是能够获得同一劳动者拥有较多家庭财富与拥有较少家庭财富情况下的创业决策情况,然而,这是不成立的“反事实”情况。同一劳动者只能观测到其中一种情况,即是多财富家庭或非多财富家庭。本文通过设置虚拟变量把样本家庭分为两组——实验组和对照组,即多财富家庭与非多财富家庭。倾向得分匹配法则可以构建“反事实框架”来进一步检验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影响结果的稳健性,如表5所示。
表5显示了运用近邻匹配、半径匹配、核匹配的结果,即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处理组平均处理效应的结果显示,在消除了多财富家庭与非多财富家庭之间的可观测个体特征差异后,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仍然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这与前文的检验结果相一致,验证了前文结果的稳健性。
表5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倾向得分匹配结果
注:近邻匹配中K=4;半径匹配中半径设定为 0.01。
(四)异质性分析
1.不同家庭财富水平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为了讨论不同家庭财富水平对于创业决策的差异,本文将家庭财富水平等量划分成四组,即家庭财富水平处于0—25%位置、家庭财富水平处于25%—50%位置、家庭财富水平处于50%—75%位置以及家庭财富水平处于75%—100%位置的样本,具体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
表6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分财富阶层回归
从整体上看,家庭财富对创业的影响在家庭财富水平处于0—25%和家庭财富水平处于50%—75%位置的样本有显著促进作用,家庭财富水平处于25%—50%的样本对创业影响不显著,而对家庭财富水平处于75%—100%位置的样本创业决策在10%水平上有显著抑制作用。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中产家庭一般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所以,创业的偏好较弱,另一方面中产家庭所持有的资金可能并未达到机会型创业的资金门槛。财富水平较低的家庭,创业往往面临着金融约束,持有的财富越多越有利于创业决策,一方面他们可能从事低成本的生存型创业,另一方面创业者可能会通过借贷等方式获得启动资金。对于财富水平较高的家庭,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作用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减弱,处于财富水平75%—100%的家庭的作用显著为负,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投资机会较多,与创业相比他们具有更好的收入渠道。
2.不同区域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表7的回归结果显示,家庭财富对于农村家庭的创业影响更为显著,而对于城市家庭的影响则不显著。这是由于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农村地区受到金融约束获得融资难度较高,家庭财富水平决定了可以获得外部融资的规模,由此家庭财富作为创业的原始资金显得格外重要。家庭财富对于中部、西部、东北地区的样本创业决策影响显著,对东部地区影响则不显著。中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大,因此创业者可能更容易从多种渠道获得创业融资,由此,家庭财富对于创业的影响不显著。家庭创业行为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家庭创业是受到金融约束的影响更大,由于金融约束的存在使得家庭创业决策与家庭财富水平显著正相关[23]。
表7 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分区域回归
(五)进一步讨论
创业融资门槛与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有关,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创业融资门槛越低[20]。本文进一步探讨金融市场参与情况、正规融资和非正规融资对家庭创业决策的影响,具体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
表8 金融市场参与、正规融资和非正规融资对创业决策的影响
为了考察家庭金融市场参与情况对创业决策的影响,借鉴息晨[26]的做法,本文将问卷中“您家现在是否持有金融产品,如股票、基金、国债、信托产品、外汇产品等?”回答为“是”的样本看作是金融市场参与者,赋值为1,反之为非金融市场参与者,赋值为0。表8的模型I显示,金融市场参与在1%水平上显著抑制了家庭创业决策,这与李云娥和文博[27]得出的结论类似。表8的模型Ⅱ、模型Ⅲ和模型Ⅳ分别表示是否有银行贷款、亲友借贷和民间借贷。从回归结果来看,银行贷款、亲友借贷和民间借贷都对创业决策有促进作用,皆在10%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参与正规融资和非正规融资的家庭更有可能选择创业。通常正规融资是以借款者的财富、资产和抵押品作为还款能力的衡量标准,而非正规融资则是以社会网络、关系和信誉为担保。在正规融资发展缓慢的地区,非正规融资作为补充性金融支持促进了地区创业水平的提高[21]。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理论分析和经验检验,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家庭财富与创业决策显著正相关,即家庭财富越多创业可能性越大。其中,家庭持有的金融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等可以为创业提供现金流,因此,持有金融资产可以增加创业的可能性。住房资产在中国家庭财富中占有较大比重,其流动性虽然低于金融资产,但是可以成为获取融资时的抵押物,在一定程度上对创业具有促进作用。
第二,在考察不同家庭财富分布水平下的样本时可以发现,家庭财富对创业决策的影响有所差异。家庭财富对创业的影响在家庭财富水平处于0—25%和家庭财富水平处于50%—75%位置的样本有显著促进作用,而对家庭财富水平处于75%—100%位置的样本创业决策存在显著抑制作用,这是因为家庭财富多的个体保留工资更高,他们更倾向于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项目。
第三,劳动者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对于创业决策具有替代作用,即金融市场参与降低了创业的可能性。银行贷款、亲友借贷和民间借贷从一定程度上满足创业者对创业资金的需求,从而起到对创业决策的促进作用。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金融约束的存在使得创业者往往面临启动资金压力,唯有降低创业门槛、增加创业机会,才能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一方面,政府应当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加强资源整合、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使创业者节约信息获取成本,另一方面,加大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的力度,为创业企业增加人力资本,从而缓解创业者由于缺乏家庭财富而带来的创业资金阻碍。
第二,落实扶持创业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为符合要求的创业企业提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广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等试点政策;发挥政府采购职能,支持创业发展,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通过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基本保障。
第三,发挥金融主管部门的信贷引导作用,提高银行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对创业活动给予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鼓励创业融资新模式。规范亲友借贷、民间借贷等非正规融资方式,合理宣传金融产品,避免传播不正确金融知识,为创业者营造绿色健康的金融环境。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为创业提供担保贷款,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的构建,可能会成为缓解金融约束和家庭财富限制对于创业阻碍作用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