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思考
2020-05-19穆梓月
穆梓月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中国特色的一项审计制度,旨在监督评价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问的履职情况,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但当前在一些企业中,经济责任审计普遍面临着“审用两张皮”的现象,使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没有被很好的利用起来。本文就当前企业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完善对审计结果的运用。
研究背景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本组织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行为[《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通过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一方面可以为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奖惩提供依据,规范企业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审计查出的企业存在的各项问题与不足进而实施整改有利于企业优化管理,促进企业价值提升。因此,有效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就显得至关重要,能够实现使审计成果致力于为企业服务的目标。
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审计行业的发展也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这正是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之处,通过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转化及运用,选拔出有能力、做实事的领导干部,完善对其的考核评价,改善企业的奖惩、激励机制,实现选拔人才的目标。2018年,《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出台也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出了要求,强调应当切实做到审用结合。2019年7月7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开始实施,随着这—规定的出台,经济责任审计受到各方越来越多的重视,而审计结果运用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后一公里”,也对经济责任审计效用的发挥起着关键作用。
文献综述
通过文献阅读发现,当前针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研究较少,其中较多涉及政府审计方面。研究方法上多为基于案例进行的针对性的分析,涉及实证研究的较少。
本文主要以上述文献作为借鉴参考来源,经过梳理归集,根据学者对当前现状和问题的研究,总结当前存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善建议。通过对各位学者研究内容的阅读梳理,使本文的研究更为充实。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中的问题
“先离任、后审计”现象突出,任用提拔与审计结果脱节。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离任审计占较大比重,但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领导干部已被提拔任用离开原工作岗位,针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才开展,审计程序严重滞后于领导干部的任用,这造成了审计结果无法为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提供依据,审计作用也无法得到发挥。一方面由于被审计领导干部已离任,相应的责任追究工作无法落实,也不利于接任的领导干部对遗留问题实施整改。另一方面,由于人事部门委托审计不及时,使审计效果大打折扣。长此以往,针对领导干部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仅为走过场,审计结果并不会被各方重视并利用。
审计结果与人事部门需求未能契合,制约审计效果发挥。当前企业对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大部分仍局限于对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与日常审计活动对比没有较大差别,这样的审计结果无法将领导干部的能力反映出来,对其在任职过程中做出的业绩或出现的问题也未能通过审讨结果呈现,使得人事部门很难加以利用,无法实现有效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目标,也未能将领导干部的任用提拔或降职处理与审计结果挂钩,人事部门选拔领导干部不参考审计结果和审计意见的现象也随之出现。
审计结果缺乏明确的评价指标。责任界定不清晰。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得出的审计报告,通常拘泥于一定的报告形式,对所审计出的问题进行罗列并提出审计建议,却没有针对所有领导干部统一的洋价指标,这使得审计结果中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缺乏总体评价,很难界定所审计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属于何种责任,难以根据审计结果得出相应的提拔、降职、留任等措施,不利于进行责任追究,更加不利于之后开展整改工作。
审计结果专业性强。未能实现转化利用。审计结果作为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审计的最终成果体现是具有专业_生的,同时得出的审计成果通常也很少进行转化,未能使特定的审计结果对应特定的提拔任免措施,这就不利于人事部门理解掌握具体审计情況及审计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利用效果,加之大部分审计报告未能做到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的具体履职情况评价缺乏量化指标,使得人事部门利用这些审计结果就变得相对困难,最终导致审计结果未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发挥其真正效用。
审计整改流于形式。屡审屡犯现象层出不穷。对于通过实施审计查出的问题,很多领导不够重视,使得审计整改推行受阻,有的领导直接忽视这些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领导虽实施整改,但只做表面功夫,对问题的整改丝毫未起实质_生的作用。对于这些观象,审计部门由于存在权力上的局限性,其整改建议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未能落到实处,加之很多企业内审部门整改督促不力,导致屡审屡犯的现象从源头上得不到制止。
审计人员专业能力限制,审计评价存在片面性。众所周知,经济责任审计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如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这就更加需要复合型人才来开展这项工作,但目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人员受其专业限制,往往局限于财务审计,导致审计重心存在偏移,难以全面综合的对领导干部进行评价,审计结果的片面性也影响了对其的利用。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建议
加强任中审计力度。着力推行先审后离。首先,适当考虑增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将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履职情况有充分的掌握和了解。在实施离任审计时,合理借鉴参考任中审计成果,提高审计效率,同时着力推行先审后离,在审计完结后才能予以离任,防止出现“带病提拔干部”的现象。其次,人事部门有变更岗位的意图时应当及时委托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使内审部门能够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其委托目标,那么人事部门就可以根据审计结果来决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及提拔任用。
审计实施前充分考虑各方需求。保障结果运用。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前,应当综合考虑各方对审计结果有何运用要求,尤其应当结合人事部门的需求来反映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将其做出的业绩与管理中的不足全面反映在审计结果中,为人事部门的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也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开展审计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财务收支活动的审计,对企业内部控制,日常管理,合法合规经营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也应当进行充分的审计,并将其完整的体现在审计报告中。
建立清晰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责任界定。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对于所审计出的问题和领导干部负责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对其任职期间做出的重大决策都应该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属于直接责任还是领导责任,同时根据其职责履行情况对其进行等级评定或评分,备企业可以结合其自身情况根据审计需求决定采取等级评定或评分制。通过等级评定或评分制的实施,可以实现根据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决定对其的奖惩这一目标,同时也能够有针对性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运用评价指标。实现审计结果转化利用。通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对审计结果的量化,进而可以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实施分类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根据审计结果中评定的等级做出相应的人事任免行为,这就将审计结果转化成为相应的干部管理措施。例如,对评级为合格的领导干部予以提拔的机会和资格;对于评级为基本合格的领导干部可考虑进行岗位调整或诫勉谈话;对评级为不合格的,取消堤拔任用资格,并提出予以免职的建议,同时应当对其进行免职谈话,并将其情况进行通报。
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评价整改效果。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在整改完成后对其形成的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通过后续审计保障整改效果的满意度。领导干部只有将整改落到实处并发挥整改的真正效用,才能对其予以提拔或奖励。对于整改不及时、不严格的现象,要进行相应的惩处并提请董事会强制要求整改并达到整改效果。
审计人员不断学习,提高审计成果質量。鉴于受专业性的影响,审计结果难免片面,因此这就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学习,充实自我,提高业务能力,保障审计成果的质量。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的方式,针对性地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点进行学习,使审计人员实现自身的提高。另一方面,审计人员应当实时地关注经济责任审计最新的发展,把握发展方向,善于借鉴、引用、学习他人的优秀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
结语
随着审计行业的发展及内部审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经济责任审计也应当把握发展机遇,切实做到、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为考核领导干部提供依据,推动审计结果的运用落到实处,避免形式主义,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审计的真正效用,规范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改善人事部门在提拔调动领导干部时遇到的问题,促进整改的实施,完善企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