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速扩容
2020-05-18王素
王素
2019年12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批复设立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包括石家庄、太原、赤峰、抚顺、珲春、绥芬河、徐州、南通、温州、绍兴、芜湖、福州、泉州、赣州、济南、烟台、洛阳、黄石、岳阳、汕头、佛山、泸州、海东和银川24个城市。
此前,国务院分别在2015年3月、2016年1月、2018年7月,分三批在杭州、天津等3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至此,我国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扩容至59个,形成了区域全面覆盖格局。
更大范围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
作为全球新流通模式和中国品牌“出海”新通路,跨境电商在传统外贸增长乏力背景下,已成为外贸重要的新增长引擎。据海关统计,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额同比增长52.3%,2019年1—11月增长25%,成為外贸增长的新亮点。
据悉,国家复制推广了前3批综合试验区12方面36项成熟经验做法,先后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及所得税核定征收等支持政策,跨境电商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以上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将在新设的综合试验区内试行。对具备监管条件的综合试验区,还将研究纳入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范围。
因地制宜挖掘跨境电商产业潜力
在此次新增的24个综合试验区中,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城市占了13个,充分显示了国家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和中部地区崛起的力度。
最初,我国跨境电商区域发展并不平衡,东南沿海城市发展明显好于中西部城市。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设立来看,第一批和第二批共13个试点主要位于东部大中型城市,第三批22个综合试验区开始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此次新增批次不仅数量增多,而且速度加快,地区发展也更为均衡,选择了外贸、电商发展基础较好,涉及全面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的地区。
各个综合试验区亦需因地制宜,借助本地特色和优势,实现互补发展。例如,东北地区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沈阳、长春、哈尔滨、抚顺)可借助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发展能源、化工、钢铁等行业的跨境贸易,助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中部地区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郑州、武汉、西安、洛阳)可凭借“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及“中部崛起”战略,借助区位优势发展联运业务,利用高校资源加大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等。
对当地政府而言,跨境电商产业可以提升城市招商引资的资本,有助于集中当地进出口企业资源,促进外贸相关产业升级。此外,跨境电商产业还能带动全产业链发展,吸纳一批具备全球视野、应用技能型外贸专业人才,培育众多跨境电商主体及配套企业,提供更多新岗位。
链接
前3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城市
第一批(1个):2015年3月7日,杭州。
第二批(12个):2016年1月6日,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
第三批(22个):2018年7月24日,北京、呼和浩特、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西安、兰州、厦门、唐山、无锡、威海、珠海、东莞、义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