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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几点思考

2020-05-13高正杰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高正杰

摘 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当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补贴结构、完善保险体系、改进服务系统及提升农业品附加值四项培育对策。基于农业经营主体的现状,相关部门应调整产业结构,运用科学先进的方式扶持农业的发展,从而使新型农业经营的效益得到真正改变。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体系;农产品附加值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可分为多个种类,在现阶段主要依靠新型经营技术与经营手段,以便于农业经营综合效益达到最大化。由于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因而相关部门需不断调整策略,加快培育的步伐,为我国农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目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遭遇的问题

1.财政补贴形式单一。虽然我国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农业基础相对薄弱,生产设施与基础条件仍存在多种不足,因而当前的财政扶持对农业经营的发展极其有限。与此同时,财政补贴结构也并不合理,补贴形式较为单一,大多为置购机械或装备的补贴、一次性补贴或按规模补贴,该模式不仅不利于扩大经营主体的规模,还限制了农业产业化与技术改良的发展。

2.保险体系不完善。农业的发展与多个环节如销售、加工、生产等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因而任意环节出现波动都会影响到其他环节,致使农业的收益风险性增强。例如,农副产品的生产周期性强,但产量却受技术、气候等多个因素控制,且價格又随市场需求而不断变化,因此,其不确定因素极难控制,若遇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则更加严重。我国农业保险行业还处在起步阶段,不但赔付比率小,保险品种也更加稀少,且覆盖率低。由于多种原因,再加上理赔手续极其繁琐,使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保动力与热情较为缺乏。

3.服务程度不高。由于新型农业经营的主体大多为农民,其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但随着国家对农业扶持的力度加大,经营规模的扩大成为了必然趋势,因而农业生产经营规模需朝着集约化、组织化、专业化发展。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国模改进的过程较为缓慢,生产模式也大多为家庭生产经营的简单模式,局限性较高,专业化的服务也较为薄弱与分散,社会化的服务水平较低,很难适应新型农业的发展。

4.农产品的利率较低。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链大多为分离状态,生产、销售、加工与研究的一体化程度不高,且在各项环节中的利润分配不均衡。另一方面,基于品牌培育的投入性较大,但个体经营主体的经济实力又极其有限,因而生产的农副产品附加值极低,农产品的利率也很难提高,相关农业经营的经济利润则呈现下降趋势。

二、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对策

1.优化补贴结构。首先,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备的财政补贴机制,使财政补贴的总金额不断提升,将农业经营主体置入的资金与国家财政补贴调整到一个合适的比率。其次,优化补贴结构,政府相关部门需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补贴,不但要补贴销售、加工、生产等环节,使各环节均衡发展,还要补贴相关的农业服务组织,使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系统化。最后,相关部门应将农业经营主体的投入性补贴全面落实,通过合理的补贴比率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条件,改良农业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与组织化,推动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此外,政府相关部门可加大力度引导财政补贴的使用方式,使农业融资能力得到相应提高,可进一步降低农业风险。

2.完善保险体系。一方面,农业保险赔偿率的提升可有效保证农业经营主体在丰年实现丰产丰收,灾年也能略有盈余。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可设置多种农业保险,将自然灾害、产量、价格等多种因素纳入保险范围之内,与此同时,将农业环节中的销售、经营与生产也都置入在保险中,不但使农业保险的种类增多,更加专业化,还能降低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经济利润。此外,相关农业部门需改善保险制度,将损失的认定标准具体细化,规范各项赔偿程序,提升农业理赔的工作效率,使农业生产者减少经济损失。

3.改进服务系统。一方面,相关部门需加大农业专业化服务的培育力度,设置完善的专业化组织,促进农业产业的分工,使生产队伍更加专业化。另一方面,改善农业科技的服务水平,利用相关技术培训与田间示范等多种方式进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普及,从而提升农业的科学技术水平。同时,各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应加强与农业企业的交流与沟通,使相关农业成果转化率得到切实提升,从而形成一整套综合性农业服务系统。

例如,山西省定襄县某服务站的管理人员通过系统技术培训与农田专业示范提升了农业技术水平,同时又加强服务力度,使得该地农产品分工更加细致,服务更加专业,该地区农业经营水平也得到真正提高。

4.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首先,相关部门可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进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活动,使农副产品的多个品种向高端农产品的道路发展,改善其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其次,加速农业产业化改革进程,扩大农业经营规模,转变经营模式,由原来的横向开发转化为种养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可有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最后,相关部门可大力发展体验式农业,使人民群众的需求多元化,开拓农业发展的新功能。

例如,山西省定襄县某服务站的管理人员在该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型农业,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在生产过程中农户们坚持“三品一标”的质量认证,同时,该地由于环境优美,观光者极多,通过多个发展模式,提升了当地的农业发展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一定进步,仍存在着某些问题,因而相关部门应完善服务水平,改进相关服务体系,增加农业的发展潜力,进而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更好地发展条件,从而为我国农业经营转型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翠云,刘慧.新时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09):13-14.

[2]何玉龙.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羊群效应”-基于武威市凉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思考[J].农业科技通讯,2019(0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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