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
2020-05-13张仁刚
张仁刚
摘 要:本文介绍贵州省息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如何让水利工程做到有人建、有人管、有人用,以“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总目标。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下步如何开展。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开展
针对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交叉混淆、产权难以明晰的问题,导致工程有人建无人管的状况,最终使工程处于瘫痪状态。通过这次改革,由县政府颁发工程相关权证,为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縣拟列为改革对象的水利工程共计14892处,其中:蓄水工程434处、饮水安全工程692处、提灌工程74处、饮水工程404处、小水池13288口。目前已对所有工程产权明晰,其中:工程属国家所有的8处,占0.05%;农村集体所有1560处,占10.49%;个人所有的133304处,占89.46%。
一、工作完成情况
自启动改革工作以来,息烽县高度重视,精心谋划,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和步骤实施改革工作,并在改革中先行先试,以问题为导向倒逼改革,多措并举齐抓改革,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巩固改革。
1.落实组织机构,出台实施方案。一是组建机构。以息委办字〔2014〕18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成立息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及为成员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二是制定方案。以息府发〔2014〕1号文件印发了《息烽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范围、形式、时间及步骤。各乡(镇)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编制了本乡(镇)的工作方案。
2.明晰工程产权。针对小型水利工程权属交叉混淆、产权难以明晰的问题,息烽县将工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水权“三权”剥离开来,分别进行明晰,根据工程类型和实际改革情况,由县政府颁发工程相关权证,为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落实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息烽县对属个人所有的工程实行分户自管,将管理责任落实给受益户;属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工程实行承包拍卖、成立用水合作组织、股份合作等管理模式,通过签订合同、制定管护制度、建立合作机制等措施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99%。
4.落实“两项经费”。一是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个人所有的工程明确给个人后,由个人自行管理维护,对年久失修的工程采取国家补助与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养护问题;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工程在明确改革形式后,由承包经营个人、管理委员会或协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除了部分条件较好的实现“以水养水”外,条件较差的工程同样采取经营者管理出资、国家补助等方式解决管护经费问题,确保工程持续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二是落实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坚持“以水养水”的原则,主要通过纳入财政预算、自行解决、工程经营收入结余开支等方式来解决。
5.创新管理模式。息烽县充分尊重工程受益群众的意见,为确定工程的管理模式,明确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或村支两委牵头,召集工程受益农户召开工程改革形式商讨会,商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在明确改革形式上,即充分保障了工程所有者的权利,又激发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突出利益导向,宜包则包、宜卖则卖、宜租则租、宜股则股。
6.发挥工程效益。通过拍卖落实新的管护主体的部分山塘,不但使其恢复原有蓄水灌溉功能,产权所有者还依托乡村旅游让山塘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改革收益还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曾经废弃荒芜的小山塘变成水清、岸绿、景美的乡村旅游景点;通过承包方式管理的工程,由承包人自筹资金,向县水务局申请部分补助对工程进行整治,改造后的水库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打造成集养殖经营、观光旅游、环境保护和农田灌溉为一体的综合经济体,在促进地方产业机构调整的同时,也为水库承包人增加了可观的收入。
二、改革过程中的具体做法
1.山塘全产权拍卖。将所得纳入村级集体经济积累。通过改革,不但使工程进行全产权公开拍卖,拍卖后只要不改变工程原有蓄水功能,竞买人可从事一切合法经营活动,拍卖期限随土地政策而变化,拍卖工程恢复原有蓄水功能,产权所在者在工程所在地大做文章,拉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同时改革收益还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曾经废弃荒芜的山塘将变成水清、岸绿、景美的乡村旅游景点。
2.高坡村人饮工程用水户协会。养龙司镇高坡村人饮工程始建于20世纪80年代,通过二级提水将养龙司水厂供水提至高位水池,再向用水户供水。工程建设初期,由于管理不善,每立方米水价高达8.5~9.0元,群众难以承受,致一年多后即停止运行,群众吃水主要靠挑水和平房积水解决,村寨脏、乱、差现象明显。2012年,政府投入40余万元对工程进行了提级改造。通过改革,采取“水厂+协会+农户”的管理模式和“两部制”水价,由水厂对协会供水,协会对用水户管理,协会每月在向用水户收取10元基本水费的基础上,再按每立方米3.3元的水价计量收费。通过改革,水顺畅了,人顺心了,不仅解决了多年来工程管理不善、水费收不了、群众怨气大的问题,还使村寨环境得以改善,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促进了小康村建设进程。
3.长冲沟水库承包经营。小寨坝镇长冲沟水库始建于1956年,总库容18万立方米。该水库水源来水量大、库区平坦、阳光照射好,宜于淡水养鱼。自2007年起由村民杨勇承包,承包期限为20年,年承包费1500元。改革时对承包合同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承包人对水库的管理责任为负责水库日常安全巡查、下游农户的灌溉供水、配套沟渠管护、库区的清理等。改革后,由承包人自筹资金,向县水利局申请部分补助维修了水库大坝、水库管理房等。改造后的水库功能更加完善,环境更加优美,每天来此观光垂钓的人不在少数,已打造成一条集养殖经营、观光旅游、环境保护和农田灌溉为一体的综合经济体,在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的同时,也为水库承包人增加了可观的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息烽县工程性缺水和管理性缺水现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宝贵的水资源保障。为巩固好改革成果,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1.深入细致地解决好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对改革条件暂不成熟的水利工程,认真研究分析原因,积极创造条件,做到成熟一个、改革一个。
2.切实强化对工程管理者的培训。加强培训学习,转变旧的管理习惯和旧的思维方式,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工程管理程序和要点的培训,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新的管理方式的理解和认识,实现工程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