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港口集团运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思考
2020-05-12丁凯
丁 凯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 300461)
引言
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提出,2017年初,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提出发挥信息化引领和支撑作用,加快港口信息化、智能化进程,促进港口提质增效转型升级[1]。在此背景下,为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四个交通”发展,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国内主要港口先后进入到建设“绿色港口”、“智慧港口”的新时期。
能否适应新要求,应对新挑战,抢占新机遇,成为各港口集团面临的实际问题。抓住机遇转型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资金作为重要的企业资源,是决定港口集团实现绿色智慧发展战略成败的关键,当前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已日渐成熟,港口集团尚无发行绿色债券先例,运用绿色融资渠道,解决企业绿色发展需求,是新时期国家重要的金融政策导向,合理利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港口集团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一、港口集团运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需求
(一)建设绿色智慧港口的投资需求
现阶段港口集团进行“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的投资需求主要体现在自动化改造、船舶岸电建设等6个方面:一是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优化港口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使用比例。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太阳能、地源热泵改造;太阳能发电在值班照明的技术应用;建筑物光伏发电项目。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完成部分变电站升级改造,降低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提高变频技术应用比例。三是打造以“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港口”。主要投资项目包括网络通信设施建设、提升先进感知监测水平以及建设云平台数据中心。四是进一步加大装卸设备自动化运行技术研究,推进设备自动化改造,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作业效率。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实施RTG远程自动化升级改造、轨道桥远程自动控制设备系统改造、升级集装箱自动化码头操作管理系统以及进行自动闸口改造。五是推动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为到港船舶提供电力供应。主要投资项目包括新建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六是围绕港区生产、生活的需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灯具。主要投资项目包括实施LED改造、场桥岸桥高压钠灯更换节能灯具以及新建码头绿色照明工程。
(二)开展绿色债务融资的优势
为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引导金融机构服务绿色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2015 年央行发布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的公告》[2],之后,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性文件,支持绿色债券及资产证券化融资,为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绿色债务融资主要具备以下优势:首先是融资条件相对灵活。2018年5月,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一)—绿色公司债券,进一步明确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主要用于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偿还绿色项目贷款等。申报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确定用于绿色项目的金额应不低于债券募集资金总额的70%,其余部分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借款[3]。二是发行审核效率高。监管机构配备专业化审核团队,设立绿色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受理和预审核快速通道,提高其发行审核、上市或挂牌转让的效率。三是融资成本低。国际上发行的绿色债券及资产证券化因其“绿色”标签,受到资本市场的大力追捧,发行成本较普通债券及资产证券化更低。在国内,绿色债券及资产证券化投资价值开始凸显,发行利率明显低于同等评级的普通债务融资产品。四是具有对外宣传作用。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或资产证券化,能够充分对外显示目前企业从事的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行业,可持续发展性较强,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现阶段融资方式的比选
考虑到港口集团控股投资平台及码头运营商的双重属性,其主要资金需求来源于股权投资及环保智能化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对借款期限与资金回收期进行科学合理匹配,综合考虑融资成本、市场投资意愿及未来债务到期时间等因素,融资方式优劣对比如下:
(一)间接融资(银行贷款)
一是解决重组并购等股权投资需求,采取方式为并购贷款融资。二是解决绿色港口智慧港口建设资金需求,采取方式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上述项目均为中长期资金需求。
银行贷款方式可提供大额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其不足在于,一是按照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4.75%执行,资金成本已不具优势。二是项目贷款额度受限,一般并购贷款额度上限为交易金额的6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额度上限为投资总额的65%~70%。
(二)直接融资
从融资期限来看,发行中期票据与发行公司债方式能满足港口集团中长期资金需求。在利率、用途方面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中期票据与公司债相比在外部审批环节具有一定优势。募集用途方面,募集资金均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债务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除中期票据外,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可满足港口集团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流动性。
内部审批程序方面,直接融资方式均需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外部审批程序方面,公司债审批机构为证监会,中期票据发行审批机构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注册审批时间约45天,发行公司债证监会审批时间约90天。
通过上述几方面的比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在融资期限、用途方面可满足港口集团需求,且当前资金成本低,发行程序相对简单,所需时间较短(如表1)。
三、港口集团运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适用性分析
(一)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适用范围
为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动员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产业,支持非金融企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规范非金融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行为,2017年3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正式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业务指引》,规定绿色项目的界定与分类可参考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编制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4]。该目录涵盖了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及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等6个方面。
支持工业节能、可持续建筑、能源管理中心、水路交通、清洁燃油、新能源汽车、交通领域互联网应用等31类投向。其中具体适用于港口集团适用的项目见表2。
表1
表2
表3
(二)2019年已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国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共计8家,融资总额91亿元,其中发行主体评级为AAA级共计4家,融资70亿元,港口集团一般资产规模较大,盈利能力强,营业收入稳定,信用评级一般可以达到AAA级,参考2019年上半年已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利率情况,融资利率一般较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指导利率下浮1%~17%不等,能够较大程度降低港口集团融资成本见表3。
结语
随着通信技术进入5G时代,港口的智能化自动化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座座安全环保绿色低碳的无人化码头将出现在我国的海岸线上,而港口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绿色融资工具也处在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运用这一工具能够加快推进我国“绿色港口”和“智慧港口”建设,可以预见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将更加支持港航企业等绿色现代服务行业发展,帮助港口行业实现现代化强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