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汽车融资租赁“搅局者”
2020-05-11郑旭
市场就是市场,尽管业内已经接受了“车市寒冬”现实,但随着国内汽车融资租赁业态发展势头越发强劲,汽车销售行业“心理阴影”面积正在缩小。
4月20日—24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以线上直播的形式,举办了“2020新格局·汽车流通行业蓝皮书论坛”,“汽车融资租赁”是线上和线下共议的一个话题,很多学者预测,“增量转存量”车市背景下,这一业态只要持续向好发展,定会成为存量消化的最大潜力股。
《民生周刊》记者注意到,“车市寒冬”始于2018年前后,在此期间,汽车融资租赁逆势而上且惊喜不断,让市场刮目相看。于是,这一金融业态被业界寄予了“足以加速车市返春”之厚望。某权威调查研究机构也预测,到2021年,国内汽车融资租赁市场规模将达3897亿元。
汽车融资租赁在汽车销售领域被视作“救市良方”无可厚非,但有法律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汽车融资租赁“搅局者”。
汽车融资租赁“吸引力”
何为汽车融资租赁?《民生周刊》记者发现网络上对其定义有多种,但表述较为集中的是,“以汽车为物品进行融资并按月还款的用车方式”。
“这种业态的经营模式,简单理解,就是一个具备资质租赁平台负责购进车辆,而后作为出租人,把车租给承租人。”北京市润来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彦来说。
他进一步解释说:“假设我们与租赁平台签订一个两年的汽车租赁期,获得了车辆的使用权,然后再每月支付租金。两年期满后,我们可以选择这辆车要或不要。如果要,那么就按照这辆车残值补上差价后购入,租赁平台就可以将名下的这辆车过户给购买人;如果不要,那就按照合同规定,将车辆还给租赁平台。”
“虽然车只是代步工具,但作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有车一族是目前很多家庭或个人的追求。可是,对于一些暂时不具备购车经济条件的群体而言,特别是‘90后‘00后这一群体,汽车融资租赁提供了较有吸引力的用车方案,同时也打开了需要进一步被开发的三线以下城市汽车市场。”资深汽车自媒体人周海滨说。
作为一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中融时代”负责为其总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融资。图郑旭
他指出,目前我们熟知的购车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款购车,另外一种是做银行贷款分期还贷,无论哪一种,前期都需要占用工薪阶层大量本金,而且手续办理起来会相对繁琐。汽车融资租赁的优势是将两种方式进行互补,消费者可以用较低的价格体验到性价比较高的用车甚至是购车服务。
再过几天,就是河北衡水市民李荣荣(化名)27岁的生日了。去年生日前夕,她通过某口碑不错的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选了一款心仪已久的某品牌轿车。
李荣荣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为了这款爱车,她曾到衡水周边的石家庄、沧州等城市4S门店询价,结果都在21.5万元~22万元。对于大学毕业工作没两年的她来说,全款购车是难以承受的。
然而,为了送给自己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李荣荣在闺蜜的推荐下,找到了汽车融资租赁平台,首付2.13万元便提了爱车。
“车与人之间是有感情的。这台车我开了正好一年,也带给我很多好运,尤其是找到了男朋友。过两天我们去平台把剩下的钱交了,让它真正属于我。”李荣荣说。
利用平台“设陷阱”?
尽管汽车融资租赁业态被行业普遍看好,对于用车及购车群体也有吸引力,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万事万物没有绝对的美,市场上已有个别公司举着汽车融资租赁的大旗,做着“设计陷阱”的买卖。
据媒体报道,2016年5月,河南各地许多以工薪阶层为主体的民间投资者到某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维权。维权者向媒体反映,称他们此前与该公司签订了《汽车投资托管理财合同书》,根据合同,他们将数十万元的存款托管给这家公司,让其购车用来出租。
媒体援引维权者代表的话称,该公司对他们承诺,托管以后投资人每月可领取投资收益金1972元,并且连续领取36个月,合同到期后,公司会以全款回购投资人的车辆,对于投资者而言等于净赚一辆新车。
高回报率让投资者们趋之若鹜,甚至有些人一投资就是10多辆。然而没过多久,投资者就发现收不到被承诺的收益金,实地踏访才发现,这家公司似乎也早已人去楼空,只能见到被雇来看管场地的一两个人。后经有关部门调查,投资者购买的车辆则是被抵押借款了,追回难度特别大。
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以来,《民生周刊》已接到多个投诉电话,反映市场有一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概念,四处引诱民间投资者或是投资,或是理财,并许诺高额回报。有些投资者感觉当中有诈,想索回本金,却发现比登天还难。其中就涉及陕西全通实业集团旗下的中融时代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时代”)。记者遂对其展开调查。
据“天眼查”提供的信息显示:“中融时代”成立于2017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许志。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業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
信息同时显示,“中融时代”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陕西、山东、山西、广西、福建设有多家分公司。
有些企业就利用汽车融资租赁“新鲜”性,包装自己以往的“药葫芦”,里面究竟卖的什么药,打开便知。
2019年11月5日,记者按照注册地信息,暗访了设在辽宁省辽阳市凯旋门广场3号楼12层的“中融时代”辽阳分公司。
这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当前国家极力推动的产业,而陕西全通实业集团就是一家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实体。作为集团下属企业,“中融时代”负责面向社会融资,为集团发展新能源汽车项目提供支持。
工作人员称,现在市场上的确有不少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但基本上是以燃油私家车为主营业务。“中融时代”则不同,做得是以新能源为动力的物流货车,因而前景很乐观,“把钱投在这里比投在其他地方都强,绝对保本。”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除了把融来的资金投入到新能源汽车生产线上,“中融时代”还有一种运作模式是,投资人投入一笔不少于5万元的资金,与该公司签订委托租赁协议,而后该公司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购买指定车型。这一过程中,公司虽只是租赁的运营方,但车辆行驶本必须写公司名字。
车辆购入后,该公司一方面负责对接租赁资源,把车辆租出去以获得租金收益;另一方面根据投资人投资额度,进行车辆匹配。匹配完成后,该公司会按投资比例从租金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返给投资者。
“比如一台新能源货车公司是40万买的,如果只你投了10万,就要和其他投资人共同拥有这台车;如果你一下投50万,就能自己拥有这台车;如果你投了100万,你自己至少有两台……”工作人员解释说,“我们公司好就好在,无论找没找到租赁资源,都不影响投资人的投资收益。如果你投了50万,每个月至少能给你返4000块的租金。”
在接下来的暗访中,记者还与“中融时代”西安分公司方面进行了接触,其工作人员的说法与辽阳分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基本一致。唯有不同的是,为了证明投资“中融时代”所获收益是可观的,该公司一李姓负责人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委托租赁产品收益表》。
“委托租赁虽是金融租赁的一种形式,但根据我国现行的监管法规规定,委托租赁中的委托人必须是法人,不能是自然人。不仅如此,租赁机构不能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可以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代为办理租赁。收取的费用只能是双方商定的委托租赁费。”北京市润来律师事务所主任郭彦来强调说。
为新业态健康发展护航
业内人士指出,汽车融资租赁在我国的市场渗透率并不高,2017年仅为5%,而欧美一些国家却达到了40%以上,因此有些企业就利用其“新鲜”性,包装自己以往的“药葫芦”,里面究竟卖的什么药,打开便知。
事实上,汽车融资租赁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种新业态,一路走来可谓一波三折。
资料显示,早在1995年,金融机构便开始接触汽车信贷消费业务,但由于彼时国内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乱象横生,汽车金融业务被勒令停办。
此后,随着《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陆续出台,汽车消费信贷才正式获得监管部门认可。
在经历了以银行与保险为主导,以及以汽车厂商为主导的两大汽车金融时期后,直至2016年,我國才出台《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汽车融资租赁行业活力得以激发。
“2020新格局·汽车流通行业蓝皮书论坛”期间,多位网友呼吁各界应共同努力,为汽车融资租赁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清除“搅局者”,使其成为货真价实的“救市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