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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意见》提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应征入伍等招聘招募和硕士研究生、专升本招生规模。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出台改革措施,允許部分专业毕业生免试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发出通知,对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落实情况督导作出具体安排。通知明确,此次督导主要围绕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总体目标,重点考察各地近三年来推进总体目标落实情况,相关部门建立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情况,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动态调整机制情况等内容。通知指出,督导分地方自查和国家督导两个阶段。2020年3月至7月,各地对照督导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原则上覆盖所有县(市、区); 9月至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督查、暗访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通知强调,督导结束后,督导结果将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对问题比较严重的省、市、县进行问责,并在中央主要媒体公布。
◆近日,为科学精准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生活教学秩序,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北京大学、中南大学组织全国相关机构和学校,编写了《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并发布。
◆近日为规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流程,省教育厅联合省疾控中心研究制定了《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校校医室(校医院)就诊师生体温筛查、转运及跟踪处置指引(第一版)》。
◆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党员组织生活不缺失,近日,省委教育工委下发《关于高校基层党组织在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开展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坚持抓疫情防控和党的建设相结合,创新组织生活“线上过”与“硬要求”相结合,确保“开课不返校、组织生活不间断”。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