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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创新 先行先试 江苏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2020-05-11江苏省财政厅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0年5期
关键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监管

摘 要:近年来,江苏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一系列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创新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努力打造“资产云”信息化管理平台,研究探索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国有资产;资产云;绩效评价;监管

一、持续做好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江苏省印发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建立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资产处牵头,成立预算、农业、工贸、经建等处室共同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厅际建立了省财政厅、国资委、自然资源厅等多部门联络合作机制,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完成报告工作。

二是开展国有资产报告课题研究。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南京财经大学、东南大学等专家学者,对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内容范围、体例格式、附表表式以及报告的编制原理和列报形式等进行专题研究,研究成果为省政府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圆满完成2017、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连续两年,牵头与省国资委、省自然资源厅协同配合,完成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与会代表充分肯定了江苏省近年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同时,牵头完成了人大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并提交省人大审议通过,满意度测评为全部满意。

四是指导市县建立报告制度。江苏省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争取2018年内建立报告制度,2019年扩大到有条件的县级地方,2020年实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省13个设区市和大部分县级地方,全部建立了报告制度。

二、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

江苏省委省政府和财政厅高度重视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财政部许宏才副部长的讲话精神,依据《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8〕23号)和《关于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试点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8〕44号),确立了“财政主导、成立公司、集中监管”的工作思路,并从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一是组织清查。采取到省编办核实事业单位名录、省工商局调阅出资企业情况、依托“天眼查”核实企业实收资本以及聘请中介机构实地核查企业财务数据等方法,对省级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数量、资产负债规模以及近三年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

二是专题汇报。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省长多次听取财政部门关于改革背景、中央做法以及江苏省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意见建议的专题汇报,明确省政府授权财政厅负责筹备、组建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牵头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三是走访调研。江苏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选取典型事业单位及出资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改革一线实情与诉求;与重点企业的主管部门进行对接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到财政部学习请示,赴云南省、海南省以及省内多个地市实地调研,了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情况,听取经验做法。

四是政策研究。在改革方案起草之初,江苏省邀请财政部长期从事国资研究的专家解读政策,进一步吃透中央文件精神。依托江苏省财税协同创新中心,组成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和组建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两个课题组,从改革层面和公司层面开展研究,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形成了决策咨询报告。在此基础上,草拟了江苏省改革实施方案和公司组建方案的初稿。

五是印发文件。经充分论证和多轮修改完善,2019年《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关于组建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审议并通过,分别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省政府名义印发。国金集团已完成注册登记,目前正在组织筹备工作。

六是稳步推进。为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9年印发了《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和单位资产清查的开展、所办企业的分类、改革方案的制定等进行明确,增强改革操作性。召开改革工作任务部署会,组织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同省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落实改革中涉及的人员、土地、住房、工商变更以及税收等政策,推动支持改革落地。在各部门改革方案确定后,分步骤组织企业划转、脱钩,国金集团将对企业进行整合并分板块管理,以股权为纽带实行资本化运作。

三、组织开展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

按照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厅组织江苏省社科院以及部分主管部门财务专家,共同研究,并广泛征求意见,分别建立了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通用指标体系。同时,从2017年开始先后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连续三年开展资產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一是区分行业类别,遴选试点单位;二是完成“资产云”系统评价模块;三是组织试点单位对照绩效评价通用指标开展自评价;四是联合中介机构成立考评小组,采取实地查看、核实数据等方式对试点单位进行复核;五是根据试点单位评价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指标体系进行修订;六是形成评价结果,并反馈部门单位。通过资产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秩序,发现并整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国有资产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推动新版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云”上线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助力资产管理改革创新,2017年,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地方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财政厅启动了全省大集中的“新版资产管理云平台一期”的建设工作。新平台充分利用“云”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和理念,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的资产管理云平台,着重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绩效、采购、处置、核算等相关业务的衔接,逐步实现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政府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经过试点探索和持续迭代,江苏省新版“资产云”平台现已覆盖全省近半的行政事业单位,为强化全省国有资产管理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一是初步实现了全面管理和规范管理;二是初步实现了全省资产管理数据的大集中;三是与相关业务系统的衔接贯通取得初步成效。

2019年10月,按照财政部“积极推进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财政厅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将包括资产管理在内的财政核心业务纳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平台中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目前正以财政部最新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为指引,开展“资产云”二期的顶层设计工作,将以项目库为源头和主线,实现与上下游业务的无缝对接,预计将于2020年10月上线。通过“资产云”平台建设,不仅夯实了单位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等基础性工作,也为“资金、资产、资本、资源”四位一体框架的建立提供了技术手段支撑。

五、盘活存量资产,为财政收入添砖加瓦

江苏省把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作为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量的重要举措,鼓励泰州、南通、苏州、扬州、镇江、连云港等地区先行先试,建立合理、完善、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并逐步在全省进行推广。一是组织清查。采取单位自查和组织核查方式,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自查结果在单位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邀请地方巡察部门介入,联合中介机构,对地区所属单位申报资产情况进行核查。二是进行清理。对闲置房产,厘清产权关系,办理房产权证,追讨被侵占房产。对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中“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和长期亏损、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清理关闭。三是分类处置。分别采用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划入国有企业、委托专业公司集中管理、拍卖处置三种方式处置。

盤活存量资产,为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起到了积极作用。此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在2019年汇总江苏等四省材料后,作了《江苏、山东、湖南、陕西深挖潜力多渠道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存量资产》书面汇报,财政部也专门刊发一期简报,介绍江苏做法。

总之,江苏省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扎实有序,质量水平稳步提升。江苏省将在财政部资产司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报告、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国有资产绩效考核评价、盘活存量资产等工作,积极构建“资产、资本、资金、资源”四位一体框架,持续做好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基础性工作,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明白账。

(责任编辑:刘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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