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思考
2020-05-11郭佳蕴
郭佳蕴
【摘要】纵观我国银行监管体制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我国对于银行监管体制做出了许多改变与尝试。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经历了几次更迭变化:从大一统的人民银行体制到中央银行、专业银行的二元银行体制,再到保持了十五年的“一行三会”体制,如今更是创造性地将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成为银保监会,使银监会与保监会正式成为历史。目前银行监管体制虽日趋合理,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
【关键词】商业银行;监管体制;完善对策
关于银监会与保监会的合并,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既加强了部门间的联系与协作,又提高了办公效率。这样做不仅能降低沟通成本,也更有利于对金融业进行有效监管。银保监会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以及全国保险市场,证监会继续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需要指出的是,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的。将银监会与保监会合并为银保监会的做法固然具有进步意义,但是目前我国银行监管体制仍然存在監管法规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监管人员水平不足等问题。
一、我国银行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法规不完善
银行监管机构实施有效监管的前提是健全完善的法律体系,没有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很难真正进行有效监管。然而目前我国对于银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仍比较滞后。虽然金融法律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业管理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数量颇多,但内容较为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在落实过程中暴露了诸多问题。且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体系并不系统,尤其对于市场退出问题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
信息披露制度亦被称为“信息公开制度”,是上市公司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与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而公开或公布其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规定。虽然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中都有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也颁布了相关法律,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许多缺陷。主要存在信息披露不统一、不规范和信息披露范围过窄的问题,导致目前我国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够深入和全面。
(三)监管人员水平不足
在银行监管过程中,只有监管人员熟悉银行监管的流程与内容,才能检查出问题所在。目前我国缺乏拥有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没有建立起结构合理的专业化人员队伍,也缺乏对监管人员的培训。这些都导致了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二、完善对策
(一)建立健全银行业监管法律体系
我国目前缺乏完善的监管法规,然而放眼全球,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银行监管法律制度。以美国为例,美国现行法案及各州银行注册的相关规定已对美国的银行机构准入、业务准入、人员准入都进行了详细规范,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市场退出等方面都有相应法律依据。针对我国目前法律数量繁杂、内容笼统模糊的问题,我国可以梳理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此基础上整合形成一部更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汇编,从法律上对银行业的监管做出明确规范。
(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快信息公开
目前,我国颁布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虽然对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仍面临信息披露不全面和不真实的问题。我国应学习借鉴其他国家信息披露的方法,加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性、真实性。
(三)提升监管人员的素质
要提升我国银行监管的水平,提升监管人员素质至关重要。这需要国家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知识技能,进而提升我国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我国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引进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优化监管人员队伍,促进监管人员水平的提高。
目前,我国的银行监管体制正在发生改变,从“一行三会”到“一行两会”,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加强,也进一步落实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地位、职责的规定。对于银行监管,我国还需要不断探索,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完善制度,逐渐形成更好的监管运行模式。
参考文献:
[1]杜建菊,代响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公司价值影响研究——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分析视角[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6,32(01):37-42.
[2]李红霞.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完善建议[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09):7-9.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