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休的年假能再扣回吗
2020-05-11
当代工人 2020年3期
申诉人
王某只上了半年班,按理只能休年假的一半,现在他却休了全年的年假,公司理应把他多休的天数,折算成工资扣回。
被诉人
假都休完了,哪有再往回要的?况且我请假的时候就是按年假申请的,公司相关部门也批准了,如果公司觉得不符合规定,当时为什么要批准?
仲裁庭
最终该医疗器械公司的仲裁请求没有得到仲裁机关的支持。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从上述规定看出,本案中的用人单位的做法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办法》相冲突,自然不会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